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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造

鎖定
專供官府和宮廷之用的磚瓦和陶瓷器皿的製造。明代官營燒造事務。磚瓦隸工部營繕司,陶瓷隸工部虞衡司。
中文名
燒造
專供官府
宮廷之用的磚瓦和陶瓷器皿的製造
明    代
官營燒造事務
陶    瓷
隸工部虞衡司

燒造磚瓦燒造

磚瓦燒造,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凡南京營造需用磚瓦,每年於聚寶山置官窯燒造。永樂初,營建北京,工部設臨清磚廠、琉璃廠(在今北京市和平門外)、黑窯廠(在今北京市左安門外)等官窯,分別燒造城磚琉璃瓦和一般磚瓦。臨清廠每年派造白城磚一百萬塊,斧刃磚四十萬塊。每塊白城磚,工部發給價銀二分四釐,斧刃磚每塊一分二釐。此外,河南、山東以及北直隸河間諸府均於運河沿岸建窯燒磚工部派管造官常駐臨清直隸山東、河南軍衞州縣有窯座處統轄。明中期以後,宮殿營建最繁。近京及南直隸蘇州等處皆建有磚廠。蘇州窯燒造二尺、一尺七寸兩種型號的細料方磚。應天、池州、太平、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各府,每逢派造城磚,便派官於蘇州府地方立窯募夫,選拔技術熟練匠作燒造。嘉靖九年(1530),以大工緊急,所需磚除南直隸軍府照舊燒造外,又命河南、山東、北直隸等司府一律徵收磚價。闢臨清有窯處所,召商燒造。萬曆二年,武清縣自立窯座,分造城磚,每年三十萬塊,每塊給價銀二分二釐。

燒造陶瓷方面

陶瓷方面,宋元時代為宮廷燒造瓷器的著名窯場──定、磁、鈞、龍泉和景德鎮等窯,入明以後大多仍繼續燒造。宣德和嘉靖年間,河南鈞、磁二州,北直隸真定府曲陽縣每年燒造供光祿寺使用的瓷缸瓷壇多達五萬一千餘件;儀真、瓜州二廠也負擔有年造酒缸十萬個的派造任務。明代龍泉青瓷稱處瓷,明初與景德鎮幾乎處於同等重要的地位。南北各地官窯中,以景德鎮御窯最負盛名(見明代景德鎮瓷器)。宋應星在《天工開物·陶》中寫道:“若夫中華四裔,馳名獵取者,皆饒郡浮樑景德鎮之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