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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花

(歌舞劇)

鎖定
《燈花》為苗族舞劇,由民族歌舞劇團演出。它主要講的是勤勞勇敢的都林與善良的燈花姑娘結為夫妻,共同打敗怪石精,過上幸福生活的故事。
中文名
燈花
外文名
The Snuff
類    型
民族舞劇苗族舞劇
主    演
楊世萍
吳林平等
演出單位
民族歌舞劇團

燈花演出介紹

演出單位: 民族歌舞劇團
責任描述
創作者編劇:於賢太(執筆)、何正宇、龍老太(苗族)、彭世賢、姚旭寰、藍壽生(壯族)。編導:龍老太、於賢太。作曲:藍壽生、朱誦邠。舞美設計:梁文江、何正宇(佈景)、袁輔智、何正宇、李鷗華(服裝)、李漢光、嚴偉誠、羅傳海、劉惠明(燈光)、謝文潮(道具)。
演出者主要演員:楊世萍(苗族)、吳林平(飾燈花仙女A、B),莫文林(侗族)、雍勝軍(飾都林A、B),李文良(壯族)(飾怪石精)。樂隊:柳州地區民族歌舞劇團樂隊。指揮:姚旭寰。藝術指導:傅兆先(特邀)。

燈花劇情介紹

古老的大苗山,勤勞勇敢的苗族青年都林在祖傳油燈的伴隨下,率眾夜以繼日開山造地,從而激怒了隱匿於荒山的怪石精。它施展妖法,使都林和眾青年的開山鋤紛紛斷折,並置都林等於飛砂走石之中。燈花姑娘為了幫助都林開山,取下自己的精靈——銀簪,化為銀鋤贈予都林,並以身相許,結為夫妻。人們吹起喜慶的蘆笙曲,跳起“踩堂舞”,熱情祝賀。婚後,夫妻上山勞動。都林揮舞銀鋤,砸頑石、鬥石妖,把古老的荒山開墾為美麗的花果山。
怪石精不甘失敗,率眾石妖強行奪鋤,被都林用銀鋤打跑。可是,都林生活富足,玩物喪志,愛鳥成癖,逐漸好逸惡勞。怪石精投其所好,以神奇的寶鳥誘騙都林換取銀鋤。都林利令智昏,欣然應允。燈花姑娘揮淚勸阻,都林不聽,憤然離去。眾石妖趕到,摧殘燈花姑娘,逼取銀鋤,燈花姑娘堅貞不屈,隱入燈內。怪石精惱羞成怒,砸爛竹燈。
人去燈碎,都林後悔莫及,痛苦萬分,吹起蘆笙,呼喚燈花姑娘,決心上山勞動。怪石精得不到銀鋤,在山上欲置死都林于飛沙走石之中。燈花姑娘見都林幡然悔悟,勤奮勞動,遂閃射竹燈神光,除妖鎮邪救了都林,並與都林重圓。

燈花演出大事記

1984年10月參加廣西第一屆戲劇展覽會演出,獲編導、作曲、舞美設計、優秀演員等十三項獎。1987年獲廣西“全區三中全會以來音樂舞蹈創作回顧獎”。同年由文化部派遣以中國廣西藝術團名義赴緬甸演出。1988年獲首屆“振興廣西文藝創作銅鼓獎”。1984年進京彙報演出。解放軍副總參謀長楊得志陪同越南友人黃文歡觀看了演出並接見了演職人員。

燈花演出評論

評論擷萃閃光的《燈花》——黃石
苗族人民淳樸正直的品質,苗鄉地區獨具韻味的風俗,都通過藝術手段再現於舞台。苗族姑娘擺動花裙,和着銀項圈的叮噹節奏與木鼓聲而翩翩起舞;小夥子跳起熱情豪放的蘆笙舞,借旋律和舞姿傳情。“燈花報喜”一場中,都林的“磨鋤舞”以蘆笙舞的“契卡”舞步的扭動,配合着勞動的節奏,一拐腿,一擰腰,加上苗族特有的剛健剽悍的跳動,表現了都林勇於開山造田的頑強精神。燈花仙女的主題動作來自苗族民間普遍流行的“踩堂舞”,在竹筒送水、巧搭汗巾、銀簪化鋤等情節中,展示了她的善良和聰明。身披苗錦綵帶形成的富於韻律的造型,更增添了形象的美感。燈花姑娘成為民族美的象徵。而一條錦帶牽情絲的雙人舞,則是蘆笙求愛風俗的發展,在歡樂的情緒中表現了苗族青年的愛情生活。(摘自1984年4月14日《人民日報》)舞劇

燈花《燈花》在緬甸

[緬甸]衞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藝術團演出的舞劇《燈花》,每晚都贏得了熱烈的掌聲,博得了觀眾的歡心。中國藝術家們的確能夠演出舞劇的神韻,演來生動美麗。柔美文雅的神女們歡快美麗的舞姿,歌手們清脆悦耳的歌聲,男舞蹈演員們飛躍有力、粗獷雄渾的舞蹈,構成了令人心醉的苗族神話舞劇,其所表現的神女與凡人之間的愛情故事,吸引了觀眾們的視覺、聽覺和心靈。
用美麗而百看不厭的舞蹈、飛躍騰挪的武打、感人肺腑的表演、配以燈光的變幻、舞台美工技術來表現時,就產生了令人驚奇、緊張、陶醉等各種藝術效果。(摘自1987年1月20日緬甸《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