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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長權

鎖定
焦長權,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博士,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黨的建設研究所助理教授、研究員。 [2] 
中文名
焦長權
畢業院校
北京大學
學位/學歷
博士 [3] 
專業方向
公共財政與國家治理、社會治理與社會建設、黨政體制與黨的建設。

焦長權研究方向

政治社會學、農村社會學、中國社會學理論; [1] 

焦長權人物經歷

北京大學社會學博士(2016),北京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博士後(2018)。 [1] 

焦長權教學課程

毛澤東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等。 [2] 

焦長權學術成果

在《中國社會科學》、《社會學研究》、《管理世界》、《開放時代》等核心刊物發表論文10餘篇,在《改革內參》等發表資政研究報告多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項目制對縣級政府行為的影響機制研究”(17CSH068)等多個研究課題。

焦長權科研項目

1.“項目制”對縣級政府行為的影響機制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主持人)
2.項目制與科層制的關係機制研究,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主持人)
3.“十四五”時期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交付機制研究,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國家發改委聯合委託項目(主持人)
4.北京市社會領域黨建問題研究,北京市社工委“北京市社會治理現代化研究”重大課題之子課題(子課題負責人); [2] 

焦長權社會兼職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與社會高等研究所研究人員、中國社會學會農業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 [2] 

焦長權代表論文

1.焦長權、周飛舟,2016,“資本下鄉”與村莊的再造,《中國社會科學》第1期,pp.100-116.;《新華文摘》2016年第10期全文轉載,人大報刊複印資料《社會學》2016年第5期全文轉載;
2.焦長權、董磊明,2018,從“過密化”到“機械化”:中國農業機械化的歷程、動力與影響(1980-2015),《管理世界》第10期,第179-196頁;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農業經濟研究》2019年第1期全文轉載;
3.焦長權,2019,從分税制到項目制:制度演進和組織機制,《社會》第6期,pp.121-148.;《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20年第3期全文轉載;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財政與税務》2020年第3期全文轉載;
4.焦長權,2020,中國地方政府的財政自給能力:歷史演變與層級差異(1990-2014),《開放時代》第3期, pp.90-114.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財政與税務》2020年第6期全文轉載。
5.焦長權、焦玉平,2018,“大政府”的興起:經濟發展與政府轉型——中國政府公共收入水平研究報告(1980-2014),《開放時代》第3期, pp.166-194.
6.焦長權,2010,政權懸浮與市場困局:一種農民上訪行為的解釋框架,《開放時代》第6期,pp.39-51.
7.付偉、焦長權,2015,“協調型政權”:項目制運作下的鄉鎮政府,《社會學研究》第2期,pp.98-123.
8.焦長權,2014,中國的國家與農民關係研究:“再認識”與“再出發”,《中國農村觀察》第1期,pp.71-80.
9.焦長權,2020,項目制和“項目池”:“以縣為主”的地方實踐,《社會發展研究》第4期,pp.105-133.
10.焦長權,2018,公共支出效率與現代預算國家——“項目制”實踐過程中的“資金沉澱”問題研究,《學海》第6期, pp.85-92.
11.焦長權,2013,魂歸何處:陰宅的法律屬性與社會功能初探,《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2期,pp.59-66.
12.焦長權、周飛舟等,2015,祠堂與祖厝:“晉江精神”的社會基礎和歷史淵源,《東南學術》第2期,pp.21-27.
13.焦長權,2014,土地財政不等於“漲價歸公”,《文化縱橫》第5期,pp.102-109.
14.焦長權,2013,資本進村與村莊公司主義,《文化縱橫》第1期, pp.101-105.
15.焦長權,2016,國家與農民關係悖論的生成與轉變,《文化縱橫》第5期,pp.42-48.

焦長權最新科研成果

1.“項目制”對縣級政府行為的影響機制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主持人)
2.項目制與科層制的關係機制研究,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主持人)
3.“十四五”時期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交付機制研究,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國家發改委聯合委託項目(主持人)
4.北京市社會領域黨建問題研究,北京市社工委“北京市社會治理現代化研究”重大課題之子課題(子課題負責人);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