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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鎖定
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2號)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發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烏黨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烏魯木齊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為正縣級,由市農業農村局統一管理和協調。
烏魯木齊市供銷社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烏魯木齊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所屬部門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所屬地區
烏魯木齊市

烏魯木齊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我市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供銷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全市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
(二)按照市政府授權對全市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邊銷茶等物資的儲備、供應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三)組織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積極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社會化服務,參與培育農產品市場體系,組織、協調農村經營服務網點建設,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協會建設,引導農民參與市場競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
(四)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監督、管理社有資產的運營工作,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五)向黨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各級供銷社組織及其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參與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美麗鄉村建設。
(七)組織開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農產品經紀人、新型職業農(牧)民的實用技術培訓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烏魯木齊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檔案、保密、財務、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黨務、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提案;指導、協調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工作;負責控(參)股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綜合業務處。負責研究擬訂全市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劃;組織引導和指導服務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協調和管理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邊銷茶等物資儲備、供應工作;參與培育農產品市場體系,組織、協調農村經營服務網點建設,指導供銷社系統市場建設工作,引導農民進入市場;參與農村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農產品經紀人、新型職業農(牧)民的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技術引進、推廣應用和科普宣傳工作;負責本系統業務統計、信息工作;承擔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相關工作。
(三)監事會工作辦公室。負責監事會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監事會的調查研究;監督、管理社有資產的運營,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向黨和政府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各級供銷社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1] 

烏魯木齊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人員編制

烏魯木齊市供銷社事業編制13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經費形式為全額預算管理。
工勤崗位控制數2名。 [1] 

烏魯木齊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1] 

烏魯木齊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31日,入選“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名單。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