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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帝宮
鎖定
- 中文名
- 炎帝宮
- 地理位置
- 釜溪河南岸(今自流井張家沱處)
炎帝宮歷史沿革
四川自貢鹽場燒鹽工人的行幫會館。為聯絡鄉情,互幫互助,維護燒鹽工人的自身利益和行業利益,自貢鹽場燒鹽工人於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成立炎帝會,並建炎帝宮於釜溪河南岸(今自流井張家沱處)。此建築為兩層樓的抬梁式木結構。門樓及戲台融為一體,兩側有抱樓環繞。正殿供有炎帝——神農和關聖人的神像。這裏除拜祭神靈外,也為協調工人糾紛及地方議事和信息交流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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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行各業的鹽業工人們為便於聯絡交流、維護自身利益,都紛紛成立了行業幫會,類似於現在的行業協會。大部分行幫建有自己的會館——炎帝宮,則是由燒鹽工人自己修建的。
清嘉慶初年,自流井的燒鹽工人大多來自外地,本地人很少。他們為聯絡鄉誼,籌集資金修起一座土地廟,興起了土地會。後來在本地秀才鄧可玉的倡導下,全會工人贊成並開始修建炎帝宮。
咸豐年間,炎帝宮落成。因為工人們都來義務修炎帝宮,炎帝宮建設才花一萬多吊錢。
炎帝宮這一屬於燒鹽工人自己的會館,有明確的組織原則。設總首六人,負責經濟、打官司和管廟子等。勷首十人,負責管廚、雜務等。更換首事,由原任提出,經大家贊成才行。當選後,原任就是保人,有虧挪舞弊之事,要照數賠償。
同時,炎帝宮還建立一整套條規制度。比如,規定當時鹽場的燒鹽工人必須加入炎帝會,新上工的不準與解僱的人見面,更不準有偷盜行為,否則就要受到行會的懲罰。
另外,炎帝宮還承擔着協調工人間的糾紛和處理同行間事務的民間職能。會眾之間發生糾紛,須先交“押席金”三吊二百文,相當於兩桌酒席錢。原告先交,酒席由首事、證人、原被告同吃。會上接受原告的請求後,就請原被告和證人上廟。原被告不準高聲、舉手等,否則被罰菜油四十斤,證人撒謊、犯規同樣受罰,形成了一套相當完備的裁判訴訟標準和規章制度。
炎帝宮傳承保護
炎帝宮歷史背景
清嘉慶、道光年間,自流井的燒鹽工擬將原有的土地會改為供奉火神的火神會,有個叫做鄧可玉的秀才認為火神沒得出處,應該改供炎帝,炎就是大火。其實這位秀才孤陋寡聞,火神即祝融。當時燒鹽工人還是聽了他的,於是改為供奉炎帝,並組織了炎帝會,修建了炎帝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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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帝宮保護措施
2009年,炎帝宮被列為自貢市文物保護單位,
201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將炎帝宮列為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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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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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良曦,林建宇,黃健,程龍剛.中國鹽業史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337頁
- 2. 炎帝宮:燒鹽工人的行幫會館 .四川日報[引用日期2019-11-28]
- 3. 炎帝宮 .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資源雲[引用日期2021-12-13]
- 4. 讓炎帝宮從歷史中醒來 ——關於炎帝宮建設“自貢鹽工博物館”的建議 .- 地情開發 - 自貢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引用日期2022-11-24]
- 5. 炎帝宮 .自貢方誌[引用日期2022-12-22]
- 6. =炎帝宮 .自貢市古蹟遺址保護協會[引用日期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