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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熱絲試驗
鎖定
- 中文名
- 灼熱絲試驗
- 外文名
- glow-wire flammability index
- 標 準
- GB/T 5169.12-2013
- 指 數
- GWFI
- 新標準
- GB/T 5169.10-2017
灼熱絲試驗試驗標準
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材料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IEC 60695-2-12:2000/ GB/T 5169.12-2006)
材料的灼熱絲起燃性試驗方法(IEC 60695-2-13:2000/ GB/T 5169.13-2006)
灼熱絲試驗術語定義
灼熱絲試驗可燃性指數GWFI
GWFI——glow-wire flammability index
一個規定厚度的試驗樣品在連續三次試驗中的最高試驗温度,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a) 在移開灼熱絲後的30秒內試驗樣品的火焰或灼熱熄滅,並且放置在試驗樣品下面的包裝絹紙沒有起燃;
(b) 試驗樣品沒有起燃。
灼熱絲試驗起燃性温度GWIT
GWIT——glow-wire ignition temperature
灼熱絲試驗樣品要求
根據IEC和GB標準要求,測試樣品的要求如下列:
試樣樣品應該有足夠大的固定尺寸的平面部分,進行試驗時受試平面保持在垂直位置。
試驗樣品可採用幾種方式製成:
平面部分的尺寸應為:
長:≥60mm,寬(夾具內側): ≥60mm
根據本試驗的要求評定可燃性通常需要一組數量為10個的試驗樣品。
灼熱絲試驗嚴酷等級
1. 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 應從下列試驗温度進行選擇
試驗温度/℃:550/600/650/700/750/800/850/900/960
2. 灼熱絲起燃性温度(GWIT) 應從下列試驗温度進行選擇
試驗温度/℃:500/550/600/650/700/750/800/850/900/960
灼熱絲試驗結果的評定
1. 灼熱絲可燃性指數(GWFI)結果的評定
如果試驗樣品沒有起燃或滿足下面兩個條件,則認為經受住了本試驗
(a) 如果試驗樣品的火焰或灼熱線在移開灼熱絲之後的30s內熄
(b) 包裝絹紙沒有起燃
如果不滿足上述兩個或兩個條件之一,則選一個較低的試驗温度,用一個新試驗樣品重複試驗。
如果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則在選一個較高的試驗温度,用一個新試驗樣品重複試驗。
應在試驗樣品滿足了條件(a)和(b)的最高試驗温度下再重複進行試驗。
所要確定在GWFI是連續三次試驗都滿足條件(a)和(b)的最高試驗温度。
2. 灼熱絲起燃性温度(GWIT) 結果的評定
應確定施加灼熱絲期間試驗樣品的起燃温度,將比連續三次試驗均未引起試驗樣品起燃的灼熱絲頂部最高温度高25K(900℃到960℃之間為30K)的試驗温度記錄為 GWIT.
灼熱絲試驗技術參數
灼熱絲:4mm±0.04mm Ni/Cr(80/20)特製標準環形,卧式靜置;
灼熱絲通電加熱温度:500℃~~960℃(數顯可預置),温度波動
試驗樣品對灼熱絲試驗壓力:1.0N±0.1N(根據實況可調節);
最大燙入深度:7mm±0.5mm(根據實況可調節);
試驗樣品移動速度:10mm/s~~25m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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