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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鎖定
根據中共瀘州市委、瀘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瀘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組織實施〈瀘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瀘委發〔2014〕11號),設立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簡稱市城管執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成立時間
2014年
辦公地址
瀘州市江陽區康城路一段15號交投大樓7樓 [7] 
性    質
行政機關
行政級別
正縣處級
隸屬部門
瀘州市人民政府

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草擬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市城市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城鄉容貌、環境衞生、城鎮燃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專業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指導、監督、考核全市城鄉容貌管理、城鄉環境衞生管理、市政公用設施維護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區環衞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生活垃圾的收運、處置及監管工作;負責規劃區城市道路、城市橋樑、隧道涵洞、夜景照明等市政公用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負責城市道路停車點的規劃、設置及公共停車場的監管。負責主城區城市建築垃圾消納場的規劃、設置及監管;監督指導城鎮燃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等工作。負責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城鎮燃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等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大型户外廣告設置許可;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鎮燃氣經營許可;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審批;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因建設需要拆除環境衞生設施審批。
(五)負責統籌全市數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設;承擔市級數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縣(區)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設的相關工作。
(六)承辦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地城市治理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組織開展各專項集中整治活動;指導、監督、考核全市城市治理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七)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具體行使以下跨區域和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行政處罰權:
1.行使住房城鄉規劃建設領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行使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等領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3.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和堆放物料,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户外公共場所食品加工、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7.實施與上述綜合執法範圍內法律法規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八)指導、監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全市性專項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活動。
(九)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加強作風建設;健全完善懲防體系制度機制;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 

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領導分工

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領導信息
姓 名
職 務
分 工
黨組書記、
局長
主持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局系統第一新聞發言人。負責內審、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謝美春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因抽借市駐外招商工作專班,暫不安排分管工作。
黨組成員、
副局長
負責環境衞生管理、文秘、政務公開、信息、保密、外宣、目標管理考核、人事教育、環境保護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城鄉環境衞生管理科、市環衞處、市環衞所。聯繫市治理辦綜合秘書處、調研宣傳處工作。
何 緋
黨組成員、
副局長
負責城鄉容貌、行政審批、城市綜合管理服務指揮、項目管理、深化改革等工作。局系統第二新聞發言人。分管城鄉容貌管理科(行政審批科)、綜合治理科(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照明服務中心、市城市綜管服中心。聯繫市治理辦業務推進處工作。
邱中華
黨組成員、
機關黨委書記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做好內審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工”“青”“婦”等羣團工作、計劃財務、城管執法、依法治市、綜治維穩、信訪、法規法制等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計劃財務科、政策法規科、執法督察科(信訪內審科)、市城管執法督察支隊。聯繫市治理辦檢查督辦處、違建治理處工作。
代 波
總工程師
負責市政公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瀘州市赤水河市級河長制辦公室等工作。分管市政管理科(安全科)、市市政服務中心。 [4] 

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構設置

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秘、政務公開、信息、信息化建設、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目標管理、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對外協調、工作接待、辦文辦會、後勤服務、值班值守、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愛國衞生、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計劃財務科
負責編制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經費的年度計劃;負責統籌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資金使用並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監督管理;承辦機關人員養老和醫療等保險工作;統籌開展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建設項目的計劃、建設、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才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統戰、對台等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市政管理科(安全科)
貫徹執行市政公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市政公用行業管理的指導、監督、考核工作;參與編制市政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中心城區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心城區中型及以上城市橋樑、隧道、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夜景照明、市政電梯及其附屬設施等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維護的監督管理;負責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負責佔用城市道路設置臨時停車點的規劃及監督管理;負責規劃區城鎮燃氣、供水、排水、節水、城鄉污水處理等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等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城管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安全生產、110聯動、突發事件處理等工作;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市政公用行業規劃編制、市政行業安全事故的處理;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城鄉容貌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貫徹執行城鄉容貌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編制城鄉容貌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城鄉容貌管理標準和檢查考核體系;統籌開展城鄉容貌塑造;負責城市建築、城市傢俱的容貌管理;負責大型户外廣告的規劃、設置和管理;牽頭組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各類重大政商活動;負責制定城管系統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依法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指導縣(區)城鄉容貌、城市管理行政審批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城鄉環境衞生管理科
貫徹執行城鄉環境衞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編制城鄉環境衞生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糞便收集、清運、處置、綜合利用管理;負責城市垃圾收集點、果皮箱、公廁、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糞便處理場等環衞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負責建築垃圾消納場、規劃區大型洗車場的規劃設置;會審化糞池的設計、竣工驗收;組織開展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縣(區)城鄉環境衞生管理工作的指導;統籌開展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政策研究,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組織擬訂城鄉管理立法規劃、計劃,負責組織法規和規章的起草、論證、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工作;負責行政權力界定、公開運行及案件審查、指導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工作;負責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負責開展全市執法業務培訓、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涉及相關部門及縣(區)政府的協調配合工作;負責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執法活動和專項行動的指導、監督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執法督察科(信訪內審科)
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制度和體系建設,開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政風行風、行政效能建設及其督查督辦;負責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的監察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以及信訪、陽光政務、網絡問政、網絡輿情、12345等各種渠道、各類信訪的受理、交辦、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綜合治理科(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上級工作部署,編制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城市治理、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成員部門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治理工作;負責下達全市目標管理任務,並組織開展檢查、指導、考核;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各類綜合性創建工作;統籌全市數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完成局黨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羣團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6] 

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直屬單位

(一)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支隊
負責對縣(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組織全市性城市管理專項執法行動;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跨區域和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實施與上述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案件;負責對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及作風、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查處糾正;完成市城管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瀘州市環境衞生管理處
承擔制定環衞設施建設管理標準、編制環境衞生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年度計劃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統籌建立健全建築垃圾治理體系,加強建築垃圾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處置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中心城區環境衞生、垃圾處理設施市場化運營監督考核等行政輔助工作;承擔中心城區垃圾收集站、公共廁所等環衞設施的建設方案、施工圖的聯合審查、驗收、移交等行政輔助工作;負責中心城區環衞作業標準制定及環境衞生檢查;負責中心城區垃圾收集站、公共廁所、垃圾壓縮中轉站、垃圾處理場、糞便處理場等環衞設施的建設、改造工作;負責推進智慧環衞體系建設及運行管理;負責環衞行業新技術、新設施和新設備的推廣運用;負責全市環衞作業精細化、環境衞生標準化、環衞設施專業化的行業指導,為全市環衞一體化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完成市城管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瀘州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指揮中心
負責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地方性規章、行業標準、技術規範等的制定提供技術支撐;負責對實施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區域城市管理問題的採集、受理、派遣、核查、督辦、結案等工作;負責對實施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區域進行全方位、全時段的實時監控;負責建立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庫,對城市管理數據進行挖掘、收集、分析、研判和運用;負責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的發展規劃、開發建設、運行維護和推廣使用,對區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運行進行業務指導;參與全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工作的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綜合評價等工作;負責提供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諮詢、投訴、建議等公眾服務工作;完成市城管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瀘州市環境衞生所
承擔城區生活垃圾的運輸、處理工作;負責市區範圍糞肥管理,糞便收集,清運和無害化處理;負責垃圾壓縮中轉站、垃圾收集站、公共廁所的綜合管理;完成市城管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瀘州市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負責為全市市政公用設施地方性規章、行業標準、技術規範的制定和編制專業規劃提供技術支撐;負責市區中型及以上城市橋樑、隧道、人行天橋、市政電梯等市政公用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設施智慧化管理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工作;負責提供全市排水防澇、污水處理、城市橋樑(隧道、道路)等應急搶險服務工作;參與中心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技術評審和建成後的接管工作;參與城市節水管理服務工作;完成市城管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瀘州市城市照明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為全市城市照明地方性規章、行業標準、技術規範的制定和編制專業規劃提供技術支撐;負責中心城區功能照明、景觀照明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負責城市照明信息化數字化(含城市照明中央控制系統)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市城市照明領域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推廣工作;參與中心城區城市照明設施建設項目方案的技術評審和建成後的接管工作;完成市城管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6] 

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獲“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 
2020年12月,在四川省“廁所革命”三年行動中獲得“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