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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河區教育局

鎖定
瀋河區教育局是瀋河區人民政府的內設機構。
瀋河區教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與中共瀋陽市瀋河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
中文名
瀋河區教育局
性    質
瀋河區人民政府的內設機構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所屬部門
瀋河區人民政府

瀋河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方針、政策和規劃,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教育工作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管理全區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等工作;推進全區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優化學校佈局,合理劃分學區,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三、指導和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德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檔案管理、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及信訪穩定等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區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全區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四、牽頭相關部門開展青少年校外教育。負責協調全區終身教育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區民辦幼兒園、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及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審批工作。
六、負責教育經費預決算的編制、管理和使用。負責教育收費、義務教育特困學生資助、高中國家助學金、大學生生源地貸款工作。負責設備、儀器、圖書資料的購置、調撥、管理及專用教室建設。管理本系統固定資產。
七、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編制管理工作及人事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推進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
八、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區各類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中小學招生及學籍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區中小學校基本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校舍基本建設及維修計劃並經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十一、區教育局黨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對全區教育工作進行保障監督;負責規劃、組織、落實精神文明建設;貫徹黨管幹部原則,對全區教育系統幹部工作實行統一領導,負責局機關中層幹部、直屬單位及學校班子的任用、選拔、考核、評定工作,抓好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推薦工作;加強對工會、團委、老幹辦等羣眾組織及統戰工作的領導,指導制定工作計劃、健全工作制度;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務公開、校務公開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此外,瀋河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簡稱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瀋河區教育局,主要職責是:代表區政府負責對區內有關部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開展教育督導評價工作。 [1] 

瀋河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和宣傳、輿情應對、新聞發佈、信訪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全局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的處理和督查督辦、績效考評工作;組織協調安排重要會議、活動;協調辦理人大、政協議案、提案;負責機關財務、後勤服務和機關安全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全區各類教育統一考試工作。
(二)黨羣辦公室。負責教育系統基層領導班子建設、考核及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負責教育系統黨員隊伍的管理、教育、組織發展;負責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的組建、換屆,黨內統計、黨費收繳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保密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統戰工作、法制教育、反邪教工作;與相關部門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負責教育工會、中小學共青團及少先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教育系統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黨建、公務員隊伍建設及管理工作。
(三)人事科。負責本系統教職工的工資福利、人員調配、編制管理、崗位設置、年度考核、教師交流、教師獎懲、職稱評定、考工定級、教師資格認定、教師隊伍建設及各類數據統計等工作;指導中小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本系統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師國際交流工作。
(四)職幼科(審批科)。負責全區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擬定全區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學前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工作,全面發展素質教育;貫徹執行國家民辦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民辦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轄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和年度檢查評估;負責幼兒園、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安全督導工作。負責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立、變更、撤併等審批工作。
(五)初教科。指導全區公辦、民辦小學貫徹教育方針,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指導學校教育教學管理;負責小學學籍管理、民族教育與特殊教育、合作辦學、國際交流、安全督導等工作。
(六)中教科。指導全區公辦、民辦中學貫徹教育方針,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指導學校教育教學管理;負責中學學籍管理、民族教育與特殊教育、合作辦學、國際交流、安全督導等工作。
(七)計劃財務科(發展規劃和信息化科)。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負責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職工醫療補助;管理教育收費;負責設備、儀器、圖書資料的購置、調撥、管理;負責專用教室建設和學校、幼兒園佈局調整;負責各類專業人員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教育事業綜合統計;負責扶困助學、醫療報銷、機關報賬管理、住房貨幣化等工作。研究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教育工作政策;擬訂全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基本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基本建設及維修計劃;會同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督管理教育國有資產。負責對全區教育信息化建設進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教育信息化建設、管理及應用工作。
(八)德育科(安全教育和體育衞生藝術教育科)。管理指導全區中小學德育工作;負責中小學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德育隊伍建設;組織協調中小學德育活動;負責德育工作評優表彰及檔案管理。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安全生產和安全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安全教育、安全工作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安全教育隊伍培訓工作,指導和協調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區教育系統安全教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學校體衞藝及國防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規及常規管理,監測學生身體健康狀況,做好疾病防控;舉辦全區體衞藝各項比賽活動,組織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學校體育競賽、藝術展演。
(九)教育督導科。統一組織、協調各類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組織對學校辦學方向、辦學質量、辦學行為等情況進行督導;組織對教育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進行督導;開展教育評估監測;負責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及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