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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司法局

鎖定
濟寧市司法局共有13項職能,內設有辦公室等機構,工作動態是調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2020年1月2日,山東省濟寧市司法局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1] 
中文名
濟寧市司法局
辦公地址
濟寧市
職 能
13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工作動態
調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濟寧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全市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瞭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審查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的責任。負責立法協調工作。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清理、編纂市政府規章工作,對地方性法規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見。承擔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市政府簽署協議、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對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裁決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六)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職責。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市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工作。
(八)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仲裁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十一)負責濟寧監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監獄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監獄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濟寧監獄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工作,監督檢查濟寧監獄的執法活動,確保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監督管理濟寧監獄的國有資產,領導監獄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機構,並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按規定負責濟寧監獄企業生產經營收益的管理使用。
(十二)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對全市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十三)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人。負責協同推進司法行政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五)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負責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市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委員單位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按照黨省委、省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方式,負責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中的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3] 

濟寧市司法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與督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外事、政務公開、應急管理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
監獄管理處
(掛監獄煤礦安全生產辦公室牌子)
指導監督濟寧監獄刑罰執行、獄政管理、獄內偵查、罪犯的教育改造和生活衞生工作,指導監督濟寧監獄武裝看押、警戒設施、監管技術裝備、武器裝備、交通通訊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濟寧監獄罪犯判刑、假釋、保外就醫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督濟寧監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濟寧監獄重大技術改造、生產項目的立項審查工作,參與濟寧監獄煤礦安全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參與協調濟寧監獄與地方的關係。
勞動教養工作管理科
指導監督勞動教養場所對勞動教養人員的收容、管理、教育、期滿解教、調配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勞動教養人員分配、調撥和減延期、提前解除勞動教養以及所外執行、所外就醫的審核工作。
法制宣傳科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承擔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律師管理科
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的審核、律師資格和律師執業證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機構的執業活動,指導監督全市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顧問工作。
公證管理科
負責全市公證機構的審核、公證員資格和公證員執業證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公證員和公證機構執業活動。
基層工作科
(掛市社區矯正與幫教安置辦公室牌子)
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管理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協調、指導“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監督檢查基層司法工作有關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
政策法規科
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情況監督檢查,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司法行,政理論研究工作參與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工作,指導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裝備財務科
(掛審計科牌子)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裝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及安全保衞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並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計劃申報工作,負責濟寧監獄企業生產經營收益的管理管理使用,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計劃生育、黨羣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國家司法的有關工作;承辦協管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督察科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承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訪工作。
離退休人員服務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政治部
(掛警務處牌子)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日常工作由組織人事科(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督察科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科承擔。

濟寧市司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王慶峯 [2]  [8-9] 

濟寧市司法局下設機構

濟寧監獄
指導監督濟寧監獄刑罰執行、獄政管理、獄內偵查、罪犯的教育改造和生活衞生工作,指導監督濟寧監獄武裝看押、警戒設施、監管技術裝備、武器裝備、交通通訊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濟寧監獄罪犯判刑、假釋、保外就醫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督濟寧監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濟寧監獄重大技術改造、生產項目的立項審查工作,參與濟寧監獄煤礦安全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參與協調濟寧監獄與地方的關係。
濟寧市勞教所
指導監督勞動教養場所對勞動教養人員的收容、管理、教育、期滿解教、調配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康復場所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勞動教養人員分配、調撥和減延期、提前解除勞動教養以及所外執行、所外就醫的審核工作。
濟寧市誠信公證處
負責全市公證機構的審核、公證員資格和公證員執業證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公證員和公證機構執業活動。 [4] 

濟寧市司法局地理位置

地址:紅星東路113號

濟寧市司法局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17日,濟寧市司法局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5] 
2021年12月,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6-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