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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社會保障基金

鎖定
為加強對澳門僱員的保障,一九八九年澳門政府建立了社會保障供款制度,並於一九九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成立社會保障基金,負責執行上述制度。
中文名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
成立時間
1990年3月23日 [2] 
屬    性
保障基金
地    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所屬類別
國家事務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簡介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保障基金屬行政、財政和財產自治的公務法人,隸屬社會文化司,負責執行社會保障範疇的各項政策措施及管理有關資源。
社會保障基金於1990年3月23日成立,當時主要是為本地僱員提供社會保障。透過實施第84/89/M號法令社會保障制度,向本地僱員提供年老、失業、疾病時的經濟補助。隨着社會發展,社會保障基金不斷致力擴大社保覆蓋範圍及進行各項服務改革,包括自1993年起,陸續增加自願供款(已停止為他人工作的人士可繼續供款)及自僱勞工供款、新增福利項目;為使社保職能及資源更集中在養老保障上,於2007年將救濟金撥歸社會工作局負責;2008年迴應社會訴求,下調養老金申領年齡等。
居民生活得到保障是社會和諧及發展的基礎,構建相對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更是其中的重要基石。隨着社會老齡化現象加劇,居民對全民受保的訴求日殷,2008年11月,特區政府公佈《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改革方案》,核心內容是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即透過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讓所有本澳居民都能夠獲得基本的社會保障,尤其是養老保障,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素質;而退休後較寬裕生活保障則由第二層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支持。
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於201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至此,本澳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踏入了嶄新的里程碑。而為有效落實新增職能,新《社會保障基金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亦於2017年7月18日起生效。
2020年,社會保障基金迎來成立30週年,將繼續致力完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確保社會保障長效機制的可持續發展,同時積極推動更多居民參與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並有序促使制度邁向強制實施,進一步加強澳門居民的養老生活保障。 [2]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內設機構

組織架構 [3]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組織架構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組織架構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供款種類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本地僱員供款

本地僱員供款 -(公司)
本地僱員供款 -(公司):
為他人長期工作的本地僱員的供款。 供款金額:
每人每月澳門幣45元, 其中: 30元由僱主支付; 15元由僱員支付。 以季度方式繳納 (每人每季供款澳門幣135元) 供款期限:
第一季供款(即一、二、三月)在四月份繳納; 第二季供款(即四、五、六月)在七月份繳納; 第三季供款(即七、八、九月)在十月份繳納; 第四季供款(即十、十一、十二月)在下年一月份繳納。 注意:逾期供款須繳付遲延利息及可被罰款 登錄及供款手續:
於所屬供款的月份內,僱主須遞交以下文件以辦理登錄及供款:供款人認別資料表;[填表指示] 財政局營業税開業申報表(M/1)正背頁影印本連同營業税徵税憑單(M/7或M/8)影印本; 供款憑單;[填表指示] 本地僱員的受益人認別資料表。[填表指示] 注: 第1項及第2項文件,須於首次登錄時遞交 供款須知:
1、僱主不可為自己本人供款;
2、供款人之配偶不能以供款人之僱員身份繳納供款;
3、供款時必須使用與供款人名稱相符的印章;
4、當僱員在入職或離職月份內已工作15天或以上,僱主便須為其入職或離職月份供款;
5、僱主應以澳門幣支票或銀行本票繳納供款;
6、僱主可從僱員之工資中扣除僱員應繳納之供款。
本地僱員供款 -(家務工作)
本地僱員供款-(家務工作):
為他人長期工作的本地家務工作者的供款。
登錄及供款手續:
聘用本地家務工作者的僱主須遞交以下文件以辦理供款人登錄及供款:
1. 僱主認別資料表;
2. 僱主及家務工作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家務工作聲明書;[下載表格]
4. 僱主地址單;
5. 專用供款憑單;
6. 倘受聘之本地家務工作者從未於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益人,需同時遞交“本地僱員的受益人認別資料表”
供款期:(以季度方式繳納)
第一季供款(即一、二、三月)在四月份繳納;
第二季供款(即四、五、六月)在七月份繳納;
第三季供款(即七、八、九月)在十月份繳納;
第四季供款(即十、十一、十二月)在下年一月份繳納。
注意:逾期供款須繳付遲延利息及可被罰款
供款金額及地點:
每人每月澳門幣45元,其中:30元由僱主支付; 15元由家務工作者支付。
· 入職或離職月份工作15日或以上,須繳納該月份之供款;
· 供款可於社會保障基金大樓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納(抬頭為“社會保障基金”)。
供款須知:
1、僱主不可為配偶或與其具有事實婚姻關係人繳納供款;
2、僱主不可為同膳宿且屬第二親等內的親屬繳納供款;
3、僱主可從工資中扣除僱員應繳納之供款。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自願供款

申請要件:
停止工作的受益人; 辦理強制性登記及供款至少12個月; 最後一次供款至提出申請時未超過6個月。 申請手續:
受益人須填寫一份專用表格。在遞交表格時,須出示澳門居民身份證以供核對。
福利及津貼:
符合發放要件,有權享受養老金、殘疾卹金、出生津貼、結婚津貼、喪葬津貼及補助金的額外給付。在自願供款期間,不獲發放失業及疾病津貼
供款地點:
憑專用供款憑單,可選擇到以下地點繳納供款:
1. 社會保障基金大樓 – 可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納(抬頭為“ 社會保障基金 ”);
2. 民政總署轄下之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或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以現金繳納;
3.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或澳門商業銀行 – 以現金或自動轉帳方式繳納。 附註:逾期供款必須到社會保障基金大樓繳納。
供款金額:
每人每月澳門幣45元,全數由受益人支付。當申請獲批准,供款由遞交申請表的月份開始計算,於1、4、7及10月繳納上一季度的供款。
注意:
1. 逾期供款須繳納遲延利息。
2. 自願供款之繳納自受益人重新納入社會保障基金強制供款制度之月份起終止。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自僱勞工供款

自僱勞工供款
自僱勞工類別:
1. 以自僱形式營業的準照持有人
2. 有效的士專業工作證持有人
3. 營業車擁有者
4. 客運三輪車之擁有者及駕駛者
5. 小販準照持有人的一名協助經營者
6. 街市攤檔承租人的一名協助經營者
7. 殯儀業勞工
8. 服裝縫製者或珠寶首飾製造者
9. 舢舨擁有者
10. 漁船擁有者
11. 漁船上幫工
12. 營業貨車的跟車搬運勞工*
13. 從事碼頭搬運工作的勞工*
14. 從事建造業的勞工* (有關類別請見 附件 )
15. 自然人保險代理人執照持有人
16. 導遊工作證持有人
17. 中醫生執照持有人
18. 中醫師執照持有人
19. 醫生執照持有人
20. 牙科醫生執照持有人
21. 牙科醫師執照持有人
22. 治療師執照持有人
23. 按摩師執照持有人
24. 針灸師執照持有人
25. 律師職業身份證持有人
26. 編制工程計劃及指導工程的技術員、工程師、建築師及工程技師
27. 編制燃氣網絡設置圖則的工程師
28. 指導燃氣網絡設置工程的工程師
29. 會計師專業證持有人
30. 核數師專業證持有人
*上述第1214類的自僱勞工,其登錄的申請須經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批准。
登錄:
1. 上述的自僱勞工必須於社會保障基金登錄。逾期登錄者,可被科處澳門幣200元至1000元之罰款。
2. 向社會保障基金登錄是勞工本身的責任,而此登錄是透過填寫經社會保障基金所核准格式的認別資料表為之。
3. 開始營業後的緊接季度供款月內應向社會保障基金登錄。
4. 若自僱勞工同時從事上述兩類或以上的自僱行業,亦必須向社會保障基金申報及遞交現正從事的各類自僱行業相關類別的證明文件。
5. 社會保障基金得隨時要求勞工證明其以自僱形式經營業務。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散工供款

散工供款-(公司)
散工供款 -(公司):
屬本地僱員,為他人工作的散工的供款。 供款金額:
僱員工作超過14天,每人每月澳門幣45元,其中:30元由僱主支付;15元由僱員支付。
僱員工作少於15天,每人每月澳門幣22.5元,其中:15元由僱主支付;7.5元由僱員支付。
供款期限:
應於有關僱員工作當月後緊接着的月份內繳交。例如:僱員在1月份有工作,便應立即在2月份繳交。 注意:
逾期供款須繳付遲延利息及可被罰款
登錄及供款手續:
於所屬供款的月份內,僱主須遞交以下文件以辦理登錄及供款:
1、供款人認別資料表;2、財政局營業税開業申報表(M/1) 正背頁影印本連同營業税徵税憑單(M/7或M/8)影印本;3、供款憑單;4、本地僱員的受益人認別資料表。
注: 第1項及第2項文件,須於首次登錄時遞交
供款須知:
1、僱主不可為自己本人供款;
2、供款人之配偶不能以供款人之僱員身份繳納供款;
3、供款時必須使用與供款人名稱相符的印章;
4、僱主應以澳門幣支票或銀行本票繳納供款;
5、僱主可從僱員之工資中扣除僱員應繳納之供款。
散工供款-(家務工作)
散工供款-(家務工作):
屬本地家務工作者,以散工形式為他人工作的供款。
登錄及供款手續:
聘用本地家務工作者的僱主,須遞交以下文件以辦理供款人登錄及供款:
1. 僱主認別資料表;
2. 僱主及家務工作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家務工作聲明書;
4. 僱主地址單;
5. 專用供款憑單;
6. 倘受聘之本地家務工作者從未於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益人,需同時遞交“本地僱員的受益人認別資料表”
供款期:(按月繳納)
應於提供工作當月後緊接的月份內繳交。例如:受聘之家務工作者在1月份有工作,便應在2月份繳交供款。
注意:逾期供款須繳付遲延利息及可被罰款
供款金額:
· 家務工作者當月工作超過14日,每人每月澳門幣45元,其中:
o 30元由僱主支付;
o 15元由家務工作者支付。
· 家務工作者當月工作少於15日,每人每月澳門幣22.5元,其中:
o 15元由僱主支付;
o 7.5元由家務工作者支付
· 供款可於社會保障基金大樓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納(抬頭為 "社會保障基金")。
供款須知:
1、僱主不可為配偶或與其具有事實婚姻關係人繳納供款;
2、僱主不可為同膳宿且屬第二親等內的親屬繳納供款;
3、僱主可從工資中扣除僱員應繳納之供款。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公共行政人員供款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供款: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倘並非在退休基金會登錄為“退休及撫卹制度”之供款人,均須向本基金登錄及繳納供款。 供款金額:
每人每月澳門幣45元,其中: - 30元由行政機關支付; - 15元由工作人員支付。 以季度方式繳納(每人每季供款澳門幣135元) 供款期限:
第一季供款(即一、二、三月)在四月份繳納;第二季供款(即四、五、六月)在七月份繳納;第三季供款(即七、八、九月)在十月份繳納;第四季供款(即十、十一、十二月)在下年一月份繳納。登錄及供款手續:於所屬供款的月份內,行政機關須遞交以下文件以辦理登錄及供款:供款人認別資料表;[填表指示] 供款憑單;[填表指示] 受益人認別資料表。[填表指示] 注: 第1項文件須於首次登錄時遞交 供款須知:工作人員在入職或離職月份內已工作15天或以上,行政機關便需為其入職或離職月份供款; 行政機關可從工作人員之工資中扣除其應繳納之供款; 行政機關應以澳門幣支票或銀行本票繳納供款; 行政機關應在供款月份內繳納供款,逾期則要繳付遲交利息及可被罰款。
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在為澳門公共行政當局提供實際服務期間,無權享有屬社會保障基金之給付。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家務工作人員供款

本地家務工作者供款
1. 倘若我聘請了本地家務工作者,是否要為她供款?
是。按照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第 58/93/M 號法令),僱主均須為所聘用的本地及外地僱員繳納供款,而 01/01/2009 生效的《勞動關係法》亦已將家務工作納入其適用的範圍,所以僱主有責任為聘用的家務工作者繳納供款。
2. 如何辦理供款手續?
- 聘用本地家務工作者的僱主首次登記時須遞交以下文件:
. 僱主認別資料表
. 僱主及家務工作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家務工作聲明書
. 僱主地址單
. 專用供款憑單
. 若家務工作者從未登錄為社保的受益人,則需遞交本地員工認別資料表
3. 僱主可否委託他人代辦有關供款手續?
僱主在填妥相關表格及簽名後,可委託他人代辦。
4. 如何供款?
如果聘請本地的家務工作者屬 長工 ,則以季度形式,於每年1月、4月、7月、10月繳納對上一季三個月之供款。
如果聘請本地的家務工作者屬 散工 ,應於提供工作當月後緊接的月份內繳納。(即翌月內繳納)
5. 可否先作登記,供款月才來供款?
無需要先登記,按上一題所述的月份供款便可。
6. 供款金額多少?
長工供款
- 每月45元(僱主 30 元,僱員 15 元)。入職或離職月份工作滿15日,僱主必須繳納該月之供款。
散工供款
- 當月工作少於15日,每月22.5元(僱主15元,僱員7.5元)。

- 當月工作超過14日,每月45元(僱主30 元,僱員15元)。
供款可以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納(抬頭為“社會保障基金”)。
7. 供款地點?
社會保障基金大樓。
8. 本人可否為太太作家務工作者供款?
不可以。根據《勞動關係法》下列情況不構成僱傭關係:
. 配偶或具有事實婚姻關係的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 同膳宿且屬第二親等內的親屬關係的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 注:第二親等包括:僱主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等。
9. 若更改地址,需要辦理甚麼手續?
可於本基金大樓索取“聘請家務工作者之僱主-供款人認別資料表”,填妥後連同僱主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以及地址單(如水費單或電費單)交回本基金便可。
10. 如果我未有及時於供款月內繳交供款,該怎麼辦?
逾期供款須在社會保障基金大樓繳交,除供款外須附加遲延利息及尚可被科處罰款。
11. 如兼職家務工作者,有兩份或以上的兼職,是否每份也要供款?
是,按法例如有僱傭關係每份工作都需要供款。
12. 如有幾份兼職,需要供幾份供款,但福利只有1份,為甚麼要供幾份?
因每個僱主均有責任為所聘用的僱員供款,同時,由於申請破產欠薪時,必須具有相關僱主的供款,如果沒有相關僱主的供款,僱員便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13. 兼職家務工作者有沒有失業津貼、疾病津貼等其他福利?
如果符合法例規定的條件,是可以申請津貼。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領導分工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
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陳寶雲
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袁凱清
參考資料 [1]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文化理念

澳門社保基金抱負、使命、價值觀
澳門社保基金抱負、使命、價值觀 澳門社保基金抱負、使命、價值觀 [4]

澳門社會保障基金辦公地址

澳門宋玉生廣場 249 - 263號中土大廈 18樓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