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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斯-赫爾曼·霍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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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斯-赫爾曼·霍普(Hans-Hermann Hoppe,1949年9月2日生),奧地利經濟學派經濟學家、自由意志主義哲學家,以及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的教授。他被許多人認為是在世的最知名而又最重要的無政府資本主義哲學家。 [1] 
中文名
漢斯-赫爾曼·霍普
外文名
Hans-Hermann Hoppe
出生日期
1949年9月2日
出生地
西德薩克森佩納鎮

漢斯-赫爾曼·霍普個人歷程

漢斯-赫爾曼·霍普求學生涯

霍普生於西德下薩克森的佩納鎮(Peine),他曾就讀於薩爾布呂肯薩爾大學(Saarland University)和法蘭克福法蘭克福大學,學習包括哲學、社會學、歷史學和經濟學,並在法蘭克福大學獲得了他的哲學博士學位(1974)和他的大學任教資格(社會學和經濟學,1981)。在1976年至1978年間他也曾擔任安娜堡密歇根大學的博士後研究員。

漢斯-赫爾曼·霍普德國任教

他曾在數間德國的大學任教,也包括了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在1986年他從德國遷至美國,在穆瑞·羅斯巴德教導下學習。師徒兩人的情誼一直維持至羅斯巴德於1995年去世為止。

漢斯-赫爾曼·霍普美國任教

霍普在內華達大學的拉斯維加斯分校擔任經濟學教授,並且也是路德維希·馮·米塞斯協會的主要研究員。他也曾是《Journal of Libertarian Studies》(自由意志主義的主要學術期刊)的編輯者,直到2004年底為止。他曾出版數本銷售極佳、並且引發廣泛討論的書籍和文章。他根據尤爾根·哈貝馬斯(霍普攻讀博士時的指導教授)的論述倫理學(discourse ethics),創造出了一套獨特的“立論倫理學”(argumentation ethics),並以此替自由意志主義的理念辯護。

漢斯-赫爾曼·霍普理論

遵循着穆瑞·羅斯巴德的理論,霍普以經濟學作為手段深刻分析了政府的行徑,這成為了霍普最為重要的貢獻之一。霍普將政府定義為“在某個區域裏的司法和課税服務的壟斷者”,他主張由於政府的本質,政府官僚唯一會做出的事就是追求其自身的私利。他認為這些政府會運用他們的壟斷特權以增加並鞏固他們自己的財富和權力。霍普並提出了大量歷史證據和資料來佐證他的理論。
依據霍普的理論,壟斷並不一定與市場佔有率有任何關聯,而是與“能否自由進入市場”參與生產特定產品或服務的競爭有關。霍普主張,壟斷者並不可能在一個自由市場裏浮現。相反的,壟斷現象一直都是政府政策干預所造成的。以消費者的觀點而言壟斷是非常不利的,因為壟斷會造成價格高漲而效率和質量低落,因為這種強迫壟斷無需面對競爭的壓力。一般“主流”的經濟學家會同意讓鞋子或理髮業交由自由市場競爭,然而霍普則會更進一步主張所有的生產和服務——包括了保安服務和司法在內——都不應該讓政府插手。他在這方面寫下了大量著作、同時也四處演講授課,主張在一個自由市場裏,互相競爭的私營保安和保險機構將能提供更好的保護服務和爭議調解服務,而無需如同現今絕大多數國家一般讓政府壟斷這些服務。

漢斯-赫爾曼·霍普爭議

奧地利經濟學派裏有一項名為“時間偏好”(Time preference)的理論,分析一個人偏好消費高於儲蓄的程度多寡。霍普有一次在內華達大學的拉斯維加斯分校講課時指出,他認為同性戀可能會有更高程度的時間偏好,因為同性戀者通常不會有小孩的負擔。在講課後一名同性戀學生對他提出了申訴,引發一場針對霍普的學術調查,最後調查會在2005年2月9日發佈了一封“非學術”的判決信,命令他“停止將錯誤的刻板印象當成客觀的事實”。許多人挺身而出替霍普辯護,超過1,700名學界人員和其他人簽下了請願簽名,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也決定替他背書。
2005年6月,霍普接受了德國報紙《Junge Freiheit》的採訪,在採訪中他宣稱民主政體甚至比君主政體還要邪惡,他並稱民主政體為暴民政治,他對此強調道:“我們要的是自由,而不是民主!”在採訪中霍普譴責法國大革命是屬於“和布爾什維克革命及國家社會主義納粹)革命一樣的邪惡革命”因為法國大革命導致了“弒君、平等主義、民主、社會主義、仇恨宗教、恐怖屠殺、大規模掠奪、強暴和謀殺、強迫徵兵,以及總體來説,一場由意識形態主導的戰爭。”
參考資料
  • 1.    國家是暴力機器的壟斷者, 菲利普·巴格斯(PhilippBagus)著,歐元的悲劇,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13.08,第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