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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銀行

鎖定
1921年以後,歷經譚趙戰爭、北伐戰爭,湖南相當長一段時間沒有成立銀行。直到1928年魯滌平主持湘政後,才決定成立湖南省銀行,額定資本200萬元
中文名
湖南省銀行
地    點
湖南
類    型
銀行
額定資本
額定資本200萬元

目錄

湖南省銀行機構簡介

清末民初,湖南先後出現了陳寶箴與朱昌琳、朱恩紱父子開辦的湖南阜南官錢局、俞廉三開設的湖南官錢局、(後由譚延闓改為湖南銀行)、張敬堯開設的裕湘銀行。民國初期軍閥混戰導致各銀行相繼倒閉或停業。
,次年1月15日在長沙藩正街正式開業,趙恆任行長,經營存款及儲蓄、國內匯兑、放款及票據貼現、買賣生金銀及外幣、信託及投資、代公司行號收解款項,並受省政府委託發行總兑換券,受中央與地方政府委託代理公庫、經營公債與證券等。1933年起開始發行紙幣,分支機構發展到14個,遍佈全省各地,總資本增至302萬元。湖南省銀行信用較好,成立9年內,每年獲利至少10萬元,1936年高達79萬元,相對穩定了湖南的金融市場。
長沙解放後被人民政府接管。 [1] 

湖南省銀行簡史

湖南省銀行是1929年1月在原湖南省總金庫的基礎上擴充 設立的,總行設長沙。總行設行長及監理委員會,內設文書、營業、 會計、出納、金庫5課及稽核、經濟調查兩室。在省內各重要縣市設 有分行、支行及辦事處、分理處。1938年1月,修正省行章程,機構 略加調整,監理委員會改為理事會及監察人會,總行內設秘書、稽 核兩室,業務、發行、金庫3課。下轄各縣市分支行處44個。同年 11月,因長沙文夕大火,總行遷沅陵。此後只專負督導各分支行處 之責,不直接對外營業。1939年5月,總行遷至耒陽辦公。1940年 5月,總行機構再行調整,內設總務、業務、稽核、會計、發行、金庫6 課及經濟研究室、儲信部。此時下轄分支行處 62個。1943年,總行 增設投資事業管理部。1944年,因抗戰戰事發展,總行先後由耒陽 遷桂陽、郴縣、嘉禾、宜章、汝城、桂東等地。因總行與湘西行處隔 絕,於同年12月在沅陵設湘西管理處,代行總行管理湘西各行處。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該行被人民政府接管。 該行主要職能是:掌管全省營業發行實況之查察;賬表、現金、 存放款項之核定、檢查;分支行處資金調撥;兑換券之印製、保管; 廢券處理;各項儲蓄存款、匯兑之設計指導;各種生產投資事業,公 債還本付息及代理省產等事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