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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鎖定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是湖南省教育廳直屬的副廳級事業單位,1999年由原省教委招生辦公室、自學考試辦公室、招生考試中心、自學考試中心四個職能機構合併而成,2001年正式組建運行,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各類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和高校招生錄取以及社會考試。 [1] 
中文名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外文名
Hunan Education Examination Authority
成立時間
1999年
辦公地址
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瀟湘大道271號
行政級別
副廳級
類    別
教育考試機構
院    長
曹文才 [2]  [4]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和承辦全院各項行政工作,負責全院各種會議的組織安排和重大事項、決定的督辦;負責綜合調研、文秘、機要、文書檔案、教育考試史志、文印、保密等工作;負責人事、勞資、職工業務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退休幹部管理;負責物資採購、固定資產管理、接待、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治理、信訪、諮詢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與信息公開、外聯等工作;負責機關郵件報刊收發工作;負責全院辦公設備的配置及維護工作;負責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
參與擬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體檢、制卷、考試、評卷、錄取工作(包括藝術類招生、小語種招生、港澳院校招生、自主招生、文體特長生招生、保送生招生、軍事院校國防生招生、部分院校單獨招生和空軍、民航院校的招飛等特殊類型招生);負責享受優惠政策的高考考生資格審查工作;銜接中央部屬院校在湘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並與省教育廳編制的全國地方院校在湘招生來源計劃彙總公佈;會同監察與督查處從驗收合格的考點中設置高考考點,負責湖南省高等教育學會招生專業委員會日常管理工作。
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處
參與擬定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試政策;負責研究生在湘招生單位分專業計劃的彙總上報以及增加計劃的使用管理;負責銜接中央部屬院校在湘成人招生來源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全省研究生招生和成人高校招生的報名、制卷、考試、評卷、錄取工作;會同監察與督查處從驗收合格的考點中設置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考點。
自學考試處
參與擬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政策規定及其他規範性文件,負責自學考試的政策諮詢工作;編制全省自學考試開考專業計劃及課程考試計劃;編制報考簡章;負責遴選開考專業的主考學校;組織審定自學考試開考課程非國家教育部指定的教材資料;負責全省自學考試的考籍、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自學考試的報名、命題、制卷、考試、評卷工作;負責自學考試畢業證核發工作;負責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單位的資格審查、綜合評估、註冊與年審工作;負責湖南自學考試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自學考試考籍證的印製工作;會同監察與督查處從驗收合格的考點中設置自考考點。
社會考試處
承擔非學歷教育考試的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和境外考試機構委託在湘舉辦的各類考試;負責組織實施與有關部門、行業合作開發或有關部門、行業委託的各類考試;負責社會考試項目的引進、開發與推廣工作;會同監察與督查處從驗收合格的考點中設置社會考試考點;負責湖南省教育學會社會考試分會日常管理工作。
信息處
負責制定各類招生、考試業務管理信息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管理各類招生考試信息資源和系統開發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省招生考試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負責各類招生考試業務工作的信息技術保障;歸口管理並向業務處室提供招生錄取和各類考試發證的相關信息數據;負責本院招生考試業務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設施的建設、維護;負責網絡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保密工作;組織全省招生考試管理軟件的開發、完善和應用培訓;配合監察與督查處做好考務平台建設;配合辦公室做好信息系統硬件、軟件設備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各類招生考試信息採集方案和基礎信息採集工作。
監察與督查處
統籌管理省教育考試院承辦的各類考試的考風考紀建設;負責各類考試巡視員、督考員的選派、培訓與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有關考試監考員的管理辦法及獎懲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處室查處各類招生、考試中的違紀舞弊事件;負責組織審看相關考試的視頻監控錄像;負責組織制訂有關考試的考點和保密室建設總體規劃、基本規範、技術標準及評估驗收工作;統籌管理各類考試的考點設置。
命題處
負責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有關命題工作;組織制定高考有關考試大綱(考試説明)、試卷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承擔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委託的命題以及省際間協作命題任務;參與高考評卷的質量監控工作;負責相關招生考試命題的研究、分析與評價工作。
科研與評價處
負責規劃和管理全省教育考試科研課題;組織重點課題的研究;參與教育考試管理中相關應用技術的研發;協調相關研究和服務機構開展教育考試評價理論研究與實踐工作;負責科研成果管理和推廣應用。
財務處
負責院本級和直屬單位及相關組織的財務管理;負責一切資金的收支;參與對外合同的簽訂和政府採購及對外招投標工作;負責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成本核算;參與辦理收費標準的立項、調標工作;負責與財務工作相關的外聯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日常黨務工作;負責黨建、思想政治、理論學習與宣傳教育、幹部、組織、統戰、文明創建、共青團、普法工作。
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試服務中心
負責省教育招生考試基地的建設、維護、管理、安防、後勤保障服務及經營性資產的經營和管理等工作(有關招生考試業務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的建設、維護和管理除外);負責教育考試有關出版物的發行工作;負責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的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其它服務性經營活動的經營與管理工作;負責與經營性服務活動相關的外聯和接待工作;負責本中心低值易耗品的採購工作;負責服務中心聘用人員的招聘與人事勞資管理工作。
教育測量與評價雜誌社
負責教育測量與評價雜誌的出版、發行和日常工作;負責雜誌徵訂、廣告業務工作;依託雜誌拓展相關業務。 [3]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工作職責

  1. 制訂各類招生工作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
  2. 組織實施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的研究生入學考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廣播電視大學註冊視聽生考試,民辦高校學歷文憑考試,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全國各類學校計算機、外語等級考試及劍橋少兒英語考試和其它有關專業證書考試。
  3. 承擔教育部和境外考試機構在省內組織的各項國際交流考試。
  4. 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及單位委託的其它考試。
  5. 擬訂自學考試政策法規、開考專業及課程設置計劃。
  6. 管理自學考試的考籍和社會助學業務工作,核發單科合格證,頒發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7. 承擔國家統一命題之外的各類教育考試命題和國家、省有關部門委託的命題以及省際間的協作命題。
  8. 統籌管理並指導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考點建設和考風考紀建設。
  9. 處理各類教育統一考試中的偶發事件,依法查處考試中的違紀舞弊事件。
  10. 承擔各類教育招生考試的科學研究工作。
  11. 管理開發招生考試、自學考試和其它有關社會考試的信息資源,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信息發佈流程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信息發佈流程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未來展望

在新世紀,面對日新月異的新形勢,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將:
  1. 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標準化工作程序;
  2. 加快人才引進和人員培訓,建設一支適應現代化管理需要的招生、命題、考試和計算機專業人員隊伍;
  3. 加快信息化建設,以網上錄取為契機,建立基於Cernet、Internet的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和公眾信息服務系統;
  4. 加強考試基地建設,以電子監控系統為依託,建設一批規範化考點,形成覆蓋全省的考試管理網絡;
  5. 加強考試理論研究,加快考試創新步伐;
  6. 加快卷庫和題庫建設,促進考試形式多樣化和考試方法的科學化。
同時,穩步推進社會考試的項目開發,積極拓展社會通用考試和海外考試。用3至5年時間,將考試院建成面向社會、與國際接軌的現代化的開放性、專業性、權威性考試機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