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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

鎖定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創辦於2002年3月,是湖北經濟學院二級學院,由湖北經濟學院主管,開辦有法學社會工作兩個本科專業。
2012年法學專業與湖北大學聯合招收碩士研究生,2015年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聯合招收博士研究生。法學專業為湖北省“十二五”省級重點培育學科,2014年獲批湖北省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中文名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
外文名
Law Schoo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簡    稱
湖經法學院
創辦時間
2002年3月
辦學性質
二級學院
學校類別
法學類
主管部門
湖北經濟學院
現任領導
邱秋(院長)
楊專(黨委書記) [3] 
本科專業
2個
院系設置
經濟法學系、基礎法學系、社會學系
校    訓
厚德博學,經世濟民
地    址
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開發區楊橋湖大道8號
院校代碼
11600
研究機構
湖北省水事研究中心、湖北行政複議研究院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學術研究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建設成果

學校環境 學校環境
法學專業現有可持續發展法制、地方經濟法制、刑事與訴訟法制、社會工作等四個學科發展方向,已建成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湖北行政複議研究院、湖北生態文明建設協同創新中心、地方法制研究中心等“政、產、學、研、用”研究平台。省級人文社科基地——湖北水事研究中心2012年榮獲首屆湖北環保政府獎集體獎,同年在水事研究中心基礎上,協同經濟學、管理學等其他學科,成立湖北生態文明建設協同創新中心。學院與湖北省政府法制辦共同設立湖北行政複議研究院,是全國首家行政複議研究院。 [1] 
學院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1項,一般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6項以上,省部級以上教學和科研課題50餘項,出版專著和教材20餘部,公開發表論文400餘篇,其中,在《中國社會科學》、《求是》、《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等國內權威刊物上發表論文100餘篇。法學院重視社會服務,積極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長江法》、《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等30餘項國家和地方立法的起草、調研和論證工作。多項研究成果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湖北省委、省政府採納,用於各級立法和政府決策。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學術交流

湖北經濟學院 湖北經濟學院
學院積極推進與國外知名法律院校的交流與合作,通過引進國外課程、學生的國際交流與留學、聯合辦學及教師互派等各種方式,為學生和教師提供更多的擴大國際視野與吸取國際經驗的機會,提高國際化辦學水平,拓展辦學多元化渠道。近年來先後與美國佩斯大學洛約拉法學院、俄亥俄大學等高校在學生遊學、教師訪學、攻讀碩士等方面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同時,學院還積極致力國際學術交流,成功舉辦“中美環境法專家環境立法研討會”、“中日流域治理國際研討會”等國際會議,邀請英國、德國、美國等地的10名短期專家來校進行學術交流,派出多位教師赴美國澳大利亞荷蘭等國以訪問學者身份開展合作研究。
學院每年定期邀請美國佩斯大學法學院教授為本科生講授《美國法介紹》、《國際商事合同法》等英文課程。學院也注重國際組織層面的交流,申請到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學術組織資格,完成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學聯盟資格申報,促成湖北經濟學院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合作,雙方共同申報的發展中國家“可持續城市”建設市長培訓班項目獲得科技部立項。 [1]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辦學條件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院系專業

法學院目前開辦有法學和社會工作兩個本科專業,2012年法學專業與湖北大學聯合招收碩士研究生,2015年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聯合招收博士研究生。法學專業為湖北省“十二五”省級重點培育學科,2014年獲批湖北省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2016年獲批省級本科教學工程類項目——“荊楚卓越人才”協同育人計劃、湖北湖泊生態保護學生實習實訓基地。社會工作專業為校級重點培育學科。學院現有在校本科學生人數561人。 [2]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開設專業
法學
社會工作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師資力量

學院於2017年11月加入世界自然保護同盟環境法學院,成為其會員單位。本學科現有專任教師34人,特聘教授3人。專任教師中教授11人,副教授15人,博士生導師1人,碩士生導師6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25人,擁有碩士以上學位32人,出站及在站的博士後4人。具有海外留學,訪學背景教師超過1/3。
50%以上教師為雙師型教師,3名教師獲得國外博士學位,4名教師受邀擔任世界自然同盟等國際組織的培訓教師。全國人大代表、著名法學家、2014年中國年度法治人物呂忠梅教授為學科帶頭人,湖北生態文明建設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全國著名行政法學家方世榮教授、美國俄亥俄大學著名社會學家李捷理教授、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政與安全監督局局長滕建仁高級工程師為特聘教授。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學科建設

湖北經濟學院 湖北經濟學院
學院現有省級精品課程1門,校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3門,國際化課程3門,開設了《法律英語》(外教)課程,定期邀請國外法學院教授為本科生講授《美國法》、《國際商事合同法》等英文課程。學院建有模擬法庭實驗室、心理實驗室,環境政策法律模擬實驗室,擁有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博雅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等大量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1]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辦學宗旨

法學院重視學生的溝通能力、實踐能力、專業技能的培養。通過專業實習、模擬法庭、小組活動、社會調查、大學生創新創業等課程與項目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能力。學院還積極拓寬學生深造渠道,現與美國佩斯大學等國外大學簽署國際合作協議,在校學習3年,英語達到相應標準,經推薦可獲得獎學金前往合作大學學習1年。修完雙方規定的課程並取得相應的學分後,獲得湖北經濟學院法學學士和國外合作大學法律碩士學位證書。 [1] 

湖北經濟學院法學院學院領導

院長:邱秋
黨委書記:楊專
副院長:黎樺、嵇雷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