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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廳

鎖定
湖北省公安廳(Hubei Provincial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廳受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
各市、縣(縣級市、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現任領導:湖北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員會第一副書記:徐文海 [2] 
中文名
湖北省公安廳
外文名
Hubei Provincial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辦公地址
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181號
現任領導
徐文海
郵    編
430064
主管部門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部

湖北省公安廳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2. 信訪處
  3. 政治部
  4. 警務督察總隊
  5. 治安總隊
  6. 公安交通管理局
  7. 刑事偵察總隊
  8. 經濟犯罪偵察總隊
  9. 禁毒總隊
  10. 出入境管理局
  11. 監管總隊
  12. 網絡安全保衞總隊
  13. 科技信息處
  14. 法制處
  15. 消防局(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北省消防總隊)
  16. 邊防管理局(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北省邊防總隊)

湖北省公安廳機構職能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檢查、監督全省公安工作。
  2. 組織指導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事件。
  3. 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4. 依法管理國籍、口岸邊防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省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5. 組織實施消防管理及監督,協助各級政府落實消防法規的各項措施。
  6. 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7. 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以及羣眾性治安保衞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8. 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社會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9. 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省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湖北省公安廳 湖北省公安廳
(十)指導、監督全省勞動教養、犯罪少年收容教養、收容教育的審批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省禁毒緝毒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全省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和刑事技術等建設,負責全省公安科學技術及社會公共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並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及其落實。
(十四)承辦公安部組織開展的同外國、國際刑警組織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警方的交往與業務合作。
(十五)領導全省公安邊防、消防、警衞部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制定全省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及公安宣傳的方針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按規定權限管理機構、人員編制等工作以及管理和協管幹部。
(十七)制定全省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幹部的監督;組織、指導並實施警務督察工作;查處或督辦重大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湖北省公安廳現任領導

徐文海: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員會第一副書記。 [13] 
吳德清: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長級,協助廳長負責日常工作)。
顧建國: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特勤局黨委書記、局長(正局級)。
郭 斌: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湖北警官學院黨委書記。 [17] 
楊  彪: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正廳長級)。
薛四清: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一級警務專員。
吳曉波: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參考資料:2024年4月) [1]  [3]  [8-12]  [14-16] 

湖北省公安廳廳直單位

  1. 邊防總隊(直屬公安部邊防局領導,省廳業務指導)
  2. 消防總隊
  3. 警官學院

湖北省公安廳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治安管理支隊被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4] 
2021年12月,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户政基礎支隊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5-6] 
2022年2月,湖北省公安廳法制總隊入選全國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名單。 [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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