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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國監督
鎖定
港口國監督(PSC)
世界各地的港口國當局根據有關國際公約規定的標準,對進入其港口的外國籍船舶實施的以船舶技術狀況、操作性要求、船舶配員以及船員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為檢查內容的,以確保船舶和人命財產安全、防止海洋污染為宗旨的一種監督與控制。
- 中文名
- 港口國監督
- 外文名
- Port state control
- 性 質
- 監督者
- 目 的
- 保證外國船舶是適航的
- 外文簡寫
- PSC
港口國監督檢查目的
港口國監督檢查是為了保證外國船舶是適航的,不會造成污染危險,提供健康和安全工作環境和符合有關國際公約。
港口國監督執行部門
一般都是由各國的海事主管機關來執行港口國監督檢查。在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在美國是美國海岸警備隊;在澳大利亞是澳大利亞海事安全當局。
港口國監督依據文件
- 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及修正案,1978年和1988年議定書(SOLAS74);
- 1973年/1978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73/78);
- 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及1995年修正案(STCW78/95);
- 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及1988年議定書(LL66);
- 1969年國際船舶噸位丈量公約(ITC69);
- 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及修正案(COLREG72);
- 1976年商船運輸(最低標準)公約(ILO147號)。
港口國監督檢查項目
- 船舶證書、文件和手冊;
- 船體、機器和設備狀態;
- 有關機器、設備和儀器的使用和操作要求;
- 船員配備、勞動及生活條件。
- 詞條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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