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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鎖定
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辦公地址
光明區華夏二路光明商會大廈11-12層 [6] 
所屬部門
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李晗(局長)

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5日,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正式掛牌。 [2] 

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園林綠化、環境衞生、城市照明、市容管理、數字化城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政策文件,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園林綠化、環境衞生、城市照明、市容管理、數字化城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擬訂城市維護費(不含道路部分)和專項經費的年度計劃及資金劃撥計劃,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四)負責環境衞生、城市照明、市政公園及道路綠化(不含高速公路及林地綠化,下同)養護的行業管理。指導協調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工作,統籌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及提升行動。
(五)擬訂户外廣告設施(不含公交候車亭,下同)設置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統籌轄區户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承擔户外廣告設施設置審批。
(六)負責區管環境衞生、城市照明、市政公園及道路綠化養護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管公園、道路綠化的改造提升工作。
(七)負責環境衞生、城市照明、户外廣告設施、市政公園及道路綠化養護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監管責任。
(八)統籌指導全區數字化城管工作,統籌全區城管信息化、智慧化建設,負責區級數字化城管平台運行管理。
(九)統籌指導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業務培訓及考核,組織開展全區性專項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查處跨街道、重大、複雜案件。
(十)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應當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加強精細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堅持對標國際先進城市,更加註重運用法規、制度、標準管理城市,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堅持對標國際一流,不斷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提升城市環境品質,營造更加宜居宜業宜遊的城市環境。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推動執法工作重心下移至一線,提升執法素養,不斷提高城市管理執法水平。創新城市管理理念,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科技手段,加快建設智慧城管,推進城市管理的科學化、職能化。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綠化管理。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負責全區林業管理,負責組織開展國土綠化、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古樹名木保護和監管工作。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所屬公園和道路綠化管理,負責區管道路綠化管理工作。
(2)關於公園管理。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負責全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的管理,統籌指導全區森林公園的建設。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統籌指導全區市政公園、郊野公園建設,負責區管公園的管理工作。
2.與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道路綠化建設管理。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綠化的規劃設計、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對道路綠化有關技術標準提出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意見。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參與道路綠化建設的規劃設計、竣工驗收,負責組織編制全區道路綠化養護標準,負責已建成道路綠化的接管、日常養護及改造提升工作。
(2)關於道路照明管理。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照明設施的規劃設計、工程建設、竣工驗收;負責隧道照明設施的管理工作。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參與道路照明設施的規劃設計、竣工驗收,負責組織編制全區道路照明設施養護標準,統籌已建成道路照明的接管、日常養護及改造提升工作。
3.與市市場監管局光明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户外廣告管理。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統籌指導户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監督指導各街道依法查處未經批准擅自設置户外廣告設施的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光明監管局負責户外廣告內容的監管,依法查處違法廣告行為。
(2)關於餐廚垃圾管理。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全區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的管理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光明監管局負責食用油生產、精煉加工、分裝罐裝企業及食用油使用的監管。
4.與區住房建設局有關職責分工。
區住房建設局負責建築廢棄物受納場(不含已移交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的建築廢棄物受納場)的管理工作。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已接管建築廢棄物受納場的管理,並持續監測其穩定性、安全性。 [3] 

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督查科)
負責文電、會務、值班、機要、保密、檔案、督查、信息、信訪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黨建、羣團、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離退休人員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本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承擔部門預算決算編制、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採購等工作。承擔部門預算執行及績效評價、城市維護費的計劃安排工作。
法制科
負責本局合同管理、審計、法制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本局政務公開、宣傳、輿情、教育培訓等工作。
執法監督科
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街道執法隊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業務。組織開展全區性專項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查處跨街道、重大、複雜案件。組織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系統的業務培訓。
市容管理科
承擔全區市容環境綜合考核工作,牽頭全區性環境綜合整治與提升工作。指導監督户外廣告設施管理工作,負責户外廣告審批工作。統籌指導全區城市管理信息化、智慧化建設,負責區級數字化城管平台運行管理。
園林科
組織擬訂城市園林綠化專項規劃和管理標準,指導市政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佔用綠地審批工作。負責本局園林綠化改造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環衞科
負責環境衞生、城市照明養護的行業管理,並擬訂環境衞生、城市照明、環衞設施的管理標準和發展規劃。監督指導垃圾處理、環衞設施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環衞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照明改造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區園林綠化管理中心(公園管理中心)
負責區管道路綠化的日常養護及改造提升工作。負責區管綠道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管公園的改造提升和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市政服務中心
負責區管市政道路(含綠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工作。負責區管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負責對已接管的建築廢棄物受納場進行管理並持續監測其穩定性、安全性。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城市環境品質提升中心
負責區管環衞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區管城市照明改造提升工作。組織實施本局環境綜合整治與提升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垃圾分類處置中心
制定全區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生活垃圾處理工作計劃。根據市主管部門及區政府要求,組織實施轄區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統籌推進全區廢舊傢俱、廢舊織物、玻金塑紙、有害垃圾回收、年花年桔回收利用、果蔬垃圾、綠化垃圾、餐廚垃圾、廚餘垃圾等分類和減量。督促有關部門和各街道開展優秀小區、城中村、機關單位、學校、公共場所等垃圾分類示範點創建和推廣實施工作,指尋、監督、考核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宣傳、教育、培訓,負責區屬生活垃圾分類教育體驗館的管理。負責垃圾焚燒廠、餐廚垃圾處理廠等垃圾處理設施的運營監管。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及使用管理。牽頭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生活垃圾處理技術的研究、引進、應用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4] 

深圳市光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李晗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