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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圖書館

鎖定
淄博市圖書館位於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是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地市級公共圖書館,是公益性的社會文化信息服務機構,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全民閲讀示範基地、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2018年5月被評定為國家一級圖書館 [6-7] 
淄博市圖書館始建於1953年9月,原址坐落於博山範公祠;1953年11月22日正式建成開放;1976年9月淄博市圖書館從博山搬遷到張店區共青團西路10號,博山原址改為博山分館;1978年8月博山分館撤銷,成立博山區圖書館;1988年12月淄博市圖書館被市編辦確定為副縣級單位;2013年10月淄博市圖書館新館交付使用;2015年12月16日淄博市圖書館新館正式對外開放。 [6] 
截至2021年底,淄博市圖書館建築面積23800平方米,設有10個部門,在職員工82人。館藏總量655.18萬冊(件),其中各類紙質文獻146.28萬冊(件)(包括圖書、報刊、古籍、視聽文獻等),少兒文獻23.14萬冊,電子圖書509.93萬冊(件)。 [8] 
中文名
淄博市圖書館
外文名
Zibo Library
簡    稱
淄圖
主管部門
淄博市文化和旅遊局
館舍類型
綜合
建館時間
1953年9月
地    址
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437號
館藏規模
655.18萬冊(件)(2021年)
建築面積
23800 m²
屬 性
國家一級圖書館(2018年5月)
現任館長
姜豔平 [9] 

淄博市圖書館發展歷史

淄博市圖書館始建於1953年9月,原址座落於博山範公祠。
博山範公祠 博山範公祠
1953年11月22日,正式建成開放。
1976年9月,淄博市圖書館從博山搬遷到張店區共青團西路10號,博山原址改為博山分館。
1978年8月,博山分館撤銷,成立博山區圖書館。
1988年,圖書館自籌資金建成文化商場。
1988年12月,淄博市圖書館被市編辦確定為副縣級單位。
1994年、1998年,在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中,被評為國家二級圖書館。
2003年,淄博市委、市政府決定建設新型的現代化的市圖書館新館,並將其列入“文化大市”建設一號工程。
2010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10月29日,淄博市文化中心奠基儀式舉行,淄博市圖書館新館建設同時啓動。
2011年初,包括市圖書館新館在內的第一建築組羣同時施工,圖書館新館面積2.38萬平方米。
淄博市圖書館新館 淄博市圖書館新館
2013年,在文化部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中,被評定為國家一級圖書館;同年10月新館交付使用。
2015年12月16日,淄博市圖書館新館正式對外開放。 [1] 
2018年5月,被評定為國家一級圖書館 [7] 

淄博市圖書館館藏實力

淄博市圖書館館藏資源

截至2021年底,淄博市圖書館館藏總量達655.18萬冊(件),其中紙質文獻146.28萬冊(件),少兒文獻23.14萬冊,電子圖書509.93萬冊(件)。珍藏有古籍文獻2.3萬餘冊(件),其中善本古籍3000餘冊(件),有3部古籍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42部入選山東省珍貴古籍名錄;並藏有部分珍貴古字畫,尤以明代四大家之一文徵明的《西苑詩》行書長卷、沈周的松石山水人物圖軸、張善子的工筆虎等為珍品。 [6] 

淄博市圖書館支撐保障

截至2021年底,博市圖書館新館建築面積2.38萬平方米,新館實現了圖書館服務的自動化、智能化、網絡化和數字化。在業務管理與服務中採用Interlib智能圖書管理系統與RFID相關設備相結合,實現了自助辦證、自助查詢、自助借還服務;採用大型電子觸摸屏報刊閲讀系統、電子圖書借閲機等現代化設備;實現無線網絡全覆蓋,為讀者提供免費上網服務;並且開通淄博市民學習中心和移動圖書館,使讀者享受到零時差、零距離公共文化服務。 [6]  [8] 

淄博市圖書館組織體系

淄博市圖書館隊伍建設

截至2021年底,博市圖書館在職工作人員80人,其中在編59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佔95%,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佔全館人員總數的70%。 [6] 

淄博市圖書館機構部門

截至2021年底,博市圖書館設有圖書借閲部、少兒部(淄博市少年兒童圖書館)、讀者服務部、報刊閲覽部、特藏文獻部、閲讀推广部、信息技術部、輔導研究部、採編部、辦公室10個機構部門。 [6] 

淄博市圖書館建設成果

淄博市圖書館開發成果

  • 文獻開發
2020年,淄博市圖書館完成數字資源聯建項目,完成古籍、地方文獻圖書數字化1.5萬頁,地方報紙數字化及篇名識別0.5萬版,收錄“聊齋文化”視頻公開課28節。 [14] 
2021年,淄博市圖書館完成圖書數字化1萬頁,地方報紙數字化及篇名識別0.5萬版,收錄“聊齋文化”公開課28節。啓動智慧圖書館基礎數字資源庫建設2個項目建設和知識資源細顆粒度標籤標引3萬條。拍攝製作《管子》《聊齋志異》等10部館藏地方文獻精品和古籍珍品視頻。
2021年,《淄博市圖書館藏古籍目錄暨珍貴古籍圖錄》編修工作完成,並由中華書局正式出版發行,該書編纂歷時三年,對館藏1788部16256冊線裝古籍和民國文獻進行了全面梳理。 [8] 
  • 論文科研
2021年,淄博市圖書館幹部職工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先後發表《圖書館自動化與網絡化之現狀及展望正文》等7篇論文,《“書院文化”在當代的創新性發展及實踐研究》等3項課題在省文旅廳和省藝術重點課題立項。 [8] 

淄博市圖書館所獲榮譽

2015年,被中國圖書館學會命名為“全民閲讀示範基地”;
2016年,被山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命名為“山東省全民閲讀示範基地”;被市總工會授予“五一勞動獎狀”;被市委宣傳部授予市級“文明單位”“淄博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2017年,被淄博市委命名為淄博“時代先鋒”單位。
2020年1月23日,被中共山東省委宣傳部山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授予“2018-2019年度山東省社科普及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 [3] 
2021年11月,被授予“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4-6] 
2021年4月2日,淄博市圖書館獲2020年全省公共圖書館績效評價“優秀單位”稱號。 [8] 
2023年12月18日,被文化和旅遊部評定為一級圖書館。 [15] 

淄博市圖書館文化傳統

淄博市圖書館形象標識

形象標識 形象標識
淄博市圖書館形象標識以淄博的首頁字母Z為創意核心,結合圖書的造型直觀的表達城市書房的行業屬性。其造型形似開啓的大門,象徵城市書房的共享、傳播知識文化、開啓智慧的大門的深刻寓意。

淄博市圖書館宗旨願景

宗旨:讀者第一,服務至上。
使命:開展閲讀推廣活動,傳遞科學情報信息,開發民眾智力資源,服務文化名城建設。
願景:建設全市知識信息中心、市民終身教育學校、淄博地方文獻中心、地區圖書館中心館和服務中樞以及高雅文化休閒中心,打造集優雅環境、優良設施、優質服務於一體的多功能現代化圖書館。 [10] 

淄博市圖書館文化活動

截至2018年12月,淄博市圖書館舉辦的文化活動有“淄博市讀書節”“淄博市讀書朗誦大賽”“彩虹”系列少兒閲讀推廣活動“文化名城”講壇“U書快借”、“換書大集”等。 [6] 

淄博市圖書館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支部書記、館長
黃磊
副館長
錢玉龍、丁雷、狄加全
(注:表格參考資料來源: [9] 

淄博市圖書館讀者服務

淄博市圖書館入館須知

1、讀者入館借閲需出示個人有效證件,辦理有關手續,按各借閲室規則就讀。
2、請注意儀表着裝,應衣冠大方得體,言談舉止文明禮貌。
3、請勿在館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請勿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入館,自覺維護公共場所安全。
4、請妥善保管隨身物品,大尺碼箱包(大於18.4cm×13cm)及其他與借閲無關的物品請寄存至存包處。
5、請保持館區安靜,進入借閲區請將移動通訊設備置於靜音狀態。
6、愛護公共設施,請勿隨意搬動、挪用館內設備及桌椅,損壞公物按原價賠償。
7、請勿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和果殼等污物;請勿亂畫、亂貼、亂塗、亂刻。
8、不得任意觸摸、按動消防設施,人為損壞,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9、請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和淄博市圖書館各項管理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10、用圖書館網絡與計算機設備上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禁點擊黃色、暴力站點,禁止用圖書館的網絡與計算機設備玩網絡遊戲。
11、請勿在館區內從事與淄博市圖書館所提供服務無關的活動。
12、請勿攜帶寵物入館。 [11] 

淄博市圖書館開放時間

淄博市圖書館
淄博市圖書館(2張)
總館借閲區:週一至週日 8:30~17:30
總館自習區:週一至週日 8:30~21:30
24小時自助借還區:每天24小時開放
城市書房:
城市書房開放時間 城市書房開放時間
備註:
1、人工辦證、變換證類型、退證,處理丟書罰款、損壞罰款、交加工費等財經業務的時間為8:30——17:00;
2、節假日正常開放;
3、若出現臨時變更,開館時間敬請關注館內各信息平台。 [2] 

淄博市圖書館借閲指南

一、文獻借還
1、讀者借還文獻均通過自助借還設備及文獻借閲區服務枱辦理 。
2、成人證、少兒證可外借文獻5冊,家庭證可借10冊,借期均為60天。
3、請仔細檢查所借文獻的範圍和數量,確認外借手續辦理完成後再行離開。
4、基本書庫、U書快借及被預約圖書請至總館歸還。
二、文獻續借
1、外借文獻在到期前可續借一次,所借圖書15天之後,60天之內進行續借,續借後應還日期往後順延30天,即總借期變更為90天。建議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進行續借,以便續借不成功時,仍可到館辦理續借或者歸還圖書。
2、續借方式:
(1)關注“淄博市圖書館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綁定讀者證進行續借;
(2)登錄淄博市圖書館網站進行續借;
(3)通過支付寶生活號“借閲寶”進行續借;
(4)使用移動圖書館App登錄讀者賬號,進行續借;
(5)通過相應借閲室服務枱或使用自助借還機進行續借;
(6)撥打各借閲室電話進行續借:
(7)按照催還短信“續借”提示進行操作(屬於提醒功能與續借功能,因受通訊運營商等條件限制,會存在收不到短信現象)。
3、有下列情況之一,圖書將不能成功續借:
(1)讀者卡密碼輸入不正確;
(2)所借圖書已經過期或已辦理過續借手續;
(3)有違約行為且未繳納相關款項;
(4)讀者卡已過有效期。
三、文獻逾期、污損、遺失、偷竊等處理辦法
1、逾期
逾期歸還文獻資源每冊(件)1天扣除閲讀積分1分。詳見《淄博市圖書館讀者閲讀積分管理辦法(試行)》。
2、污損
請愛護文獻,借書前請自行檢查書刊,如有污損或缺頁等情況,可向工作人員説明,由工作人員進行技術處理。歸還時如遇文獻及相關附件的污損,按照淄博市圖書館相關規定執行。對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書刊資料者,根據情節輕重賠償5-20元,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對圖書污損嚴重影響閲讀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對批劃、塗改、污損特藏文獻者,按以下標準賠償:保存本、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珍貴文獻按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文獻賠償標準2倍賠償,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批劃、塗改、污損普通古籍、善本文獻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款處理。
3、遺失
遺失圖書館圖書者應立即聲明並積極尋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抵賠,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經工作人員甄別同意用其他版本相同圖書抵賠,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
限期1個月購買賠償的書刊資料,在此期間不能外借圖書。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或經工作人員甄別同意的其他版本相同圖書)則按以下標準賠償:
國內出版的普通文獻: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2001-2009年出版的,按原價2倍賠償;2010年以後出版的,按原價1.5倍賠償,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
進口原版外文圖書,按實際價值的2-5倍賠償,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
成套多卷本,遺失其中1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賠償後不得索取其他卷冊。每冊有單價,且複本較多,按單冊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
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具有特殊價值的文獻:按國家文物市場估價賠償,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
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參考同類書刊資料的價格賠償,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
支付賠償金後,讀者找回原文獻,可憑原賠償金收據索回所賠款額。(通過微信方式支付賠償金的讀者,在索回所賠款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服務枱人工辦理,若委託他人代辦,需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
4、撕割
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文獻條碼、RFID芯片丟失,每片交納3元加工費,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
5、偷竊
未辦理借閲手續,將館藏文獻藏於身上、書包或其他物品內夾帶出借閲室,一經發現,按偷竊文獻論處。除追回被竊文獻外,偷竊文獻者按文獻原價的2-5倍交納罰金,並扣除讀者證相應積分。
對於以上違規行為,請本人先持讀者證前往所借圖書部室核定賠償金額,再攜帶現金並於下午五點之前到一樓總服務枱辦理賠償手續。拒不交納違約金、賠償金者,圖書館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提醒、警告、置停讀者卡(三個月、半年、兩年)、吊銷讀者卡(押金折抵賠償費用)、通報所在單位、直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無工作單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四、文獻閲覽
1、到館讀者無需證件可直接進入各借閲室閲覽圖書(特殊文獻閲覽室需憑讀者證進入)。
2、借閲室實行全開架閲覽,每次限取圖書1冊。文獻閲覽後請放入指定位置,切忌亂插亂放。
3、凡將未經辦理借閲手續的圖書有意通過隱匿等方式帶出室外的,視為偷盜行為,一經確認,按偷盜圖書相關規定處罰。
4、請愛護文獻,請勿污損、撕頁、批註、圈點等,如發現以上情況, 立即向工作人員説明, 由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否則由讀者本人負責。
5、請愛護公共設施,如有損壞按規定賠償。
6、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在室內接打手機),不得攜帶食物進入各借閲室,注意清潔,不得大聲喧譁、隨地吐痰、拋棄紙屑等。 [12] 

淄博市圖書館辦證須知

一、申辦對象:
中國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申請淄博市圖書館讀者證。15歲以下的少年兒童可辦理少兒借閲證。
二、辦證:
讀者證類型
借閲區域
押金(元)
借閲冊次(冊)
辦證所需材料及辦理方式
家庭證
成人區、少兒區
200
10
身份證現場辦理、支付寶繳費辦理、微信繳費辦理
成人證
成人區、少兒區
100
5
身份證現場辦理、支付寶繳費辦理、微信繳費辦理
少兒證
少兒區
50
5
户口本、身份證、社保卡(三者選其一)及一張一寸彩照現場辦理
社保證
成人區、少兒區
0
3
身份證或社保卡現場辦理(限淄博市社保用户)
虛擬證
可使用淄博市圖書館數字資源
0
0
支付寶註冊、微信註冊、身份證現場辦理
除虛擬證其餘類型借閲證均可在24小時自助圖書館、城市書房、圖書流動服務車通借通還。
提示:
1、丟書罰款、損壞罰款採用微信自主交費和人工辦理兩種方式。人工辦證、變換證類型、退證、丟書罰款、損壞罰款等財經業務的人工服務時間:8:30—17:00。
2、支付寶、微信辦證僅支持首次辦證。
3、通過微信自助辦證時,因個人原因將證件號碼等信息輸入錯誤,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總館服務枱進行更改。
三、退證:
1、成人證、家庭證、社保證退證:讀者須還清所借文獻,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服務枱人工辦理。
2、少兒證退證:讀者須還清所借文獻,憑讀者證及少兒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證或社保卡到服務枱人工辦理。
3、替他人辦理退證手續:
①成人證、家庭證、社保證:須持委託人、受託人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辦理退證手續。
②少兒證:須持讀者證、受託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和委託人户口本(身份證或社保卡也可)。
四、掛失及補證:
1、掛失:身份證、借閲證不慎遺失,可通過登陸圖書館的官方網站或關注“淄博市圖書館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進行掛失,也可通過電話或到館服務枱辦理掛失手續。
2、解掛:需持本人身份證、借閲證到館人工辦理。
3、少兒借閲證遺失或損壞,讀者須持户口本、身份證、社保卡(三者選其一)到館辦理補證手續,同時須繳納借閲證工本費5元。
五、圖書借閲期限及要求:
1、圖書借期為60天,到期前可續借一次,續借期為30天。所借圖書15天之後,60天之內可進行續借。
2、逾期處理:逾期歸還文獻資源每冊(件)1天扣除閲讀積分1分。詳見《淄博市圖書館讀者閲讀積分管理辦法(試行)》。
六、讀者證密碼管理:
1、讀者證為身份證的,賬號即為身份證號碼,若身份證號帶字母,需大寫;
2、通過人工辦證和自助辦證機辦證的讀者初始密碼為出生年月日(8位數);
3、通過支付寶、微信和官方網站註冊的讀者證,密碼為讀者自行設置6位數數字;
4、圖書館老證(原成人條碼卡)換新證密碼為123456;
5、讀者可通過登陸圖書館官方網站或關注“淄博市圖書館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自行修改密碼,也可到總館服務枱憑本人有效證件重置密碼;
6、取回密碼:關注“淄博市圖書館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進入“微服務大廳”,點擊“找回密碼”,輸入相關信息後,密碼可通過短信發送至預留手機號碼(請確保預留手機通訊暢通)。 [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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