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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

鎖定
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是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指導方針,以第一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和第一批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的公佈為契機,加強科學規劃,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珍貴古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華民族珍貴的文獻典籍永澤後世。
中文名
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
性    質
古籍保護單位
級    別
國家級保護單位
保護範圍
文獻典籍
保護古籍
2392部
保護單位
151個

目錄

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歷程

200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7]6號)的頒佈,拉開了中華古籍保護計劃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開全國古籍保護工作會議,全面啓動古籍保護工作,國務委員陳至立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開全國古籍保護試點工作會議,選定57家(後增至59家)古籍收藏單位,開展為期一年的古籍保護試點工作,印發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佈成立了由66人組成的專家委員會。
自9月底開始,文化部組織開展了名錄的申報工作。申報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全國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統的200餘家單位及個人參加申報,截止12月中旬,申報數量總計超過5000部,古籍類型除大量的漢文古籍外,還有豐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獻、輿圖、竹木簡等。 [1] 
國家珍貴古籍名錄》的入選標準十分嚴格。名錄的主要收錄範圍是1912年以前書寫或印刷的,以中國古典裝幀形式存在,具有重要歷史、思想和文化價值的珍貴古籍。少數民族文字古籍視具體情況適當放寬。國家珍貴古籍的評選標準,原則上與《古籍定級標準》(WH/T20-2006)所規定的一、二級古籍的評定標準相同,即國家珍貴古籍原則上從一、二級古籍內選定。屬以下兩種情況的古籍暫不入選:一是專家審定時對版本存疑的,暫不入選;二是申報的版本殘缺超過50%以上,其他收藏單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暫不入選。11月初,文化部成立評審委員會,聘請簡帛、碑帖、敦煌文獻、佛經、漢文古籍、民族語文古籍、古籍保護等各學科專家,開始進行名錄的初審工作。經評審委員會反覆研究、審議,於12月中旬初步確定了名錄的推薦名單。2008年1月7日,文化部辦公廳向全國古籍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各省(區、市)文化廳局發函,就名錄推薦名單徵求意見。根據各方的反饋意見,評審委員會研究後對推薦名單作了相應調整,於1月23日至29日在《中國文化報》及中國古籍保護網上向全社會進行了為期7天的公示。根據公示意見,經評審委員會再次研究,將名錄推薦名單調整確定為2392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8年3月1日批准頒佈首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2392種及“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51家。這2392種《國家珍貴古籍名錄》,有漢文古籍2282部,包括簡帛117種、敦煌文書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數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龜茲文、于闐文、藏文、回鶻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滿文、東巴文、傣文、水文、古壯字等14種文字。
2020年10月30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了第六批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名單,共23個單位入選。 [2] 

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意義

我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擁有卷帙浩繁的文獻典籍。這些文獻典籍是中華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是人類文明的瑰寶,保護和利用好珍貴文獻典籍,對於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都具有重要意義。

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名錄

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第一批

(共51個)
第一批(共51個)
浙江省寧波市天一閣博物館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所圖書館
中國中醫科學院圖書館

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第二批

(共62個)
第二批(共62個)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圖書館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圖書資料館
上海中醫藥大學圖書信息中心
江蘇省吳江市圖書館
浙江省杭州市圖書館
浙江省瑞安市文物館(玉海樓)
山東省曲阜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孔府文物檔案館
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縣拉卜楞寺圖書館(藏經樓)

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第三批

(共38 個)
第三批(共38 個)
安徽省博物館
雲南省社會科學院圖書館

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第六批

(共23個)
第六批(共23個)
瀋陽市慈恩寺
浙江省餘姚市文物保護管理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