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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財政局

鎖定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口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19〕13 號),制定本規定。海口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是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市財政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財政、財務和會計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省委、市委決策部署以及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政策措施,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財務和會計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海口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海口市長濱一路政府行政中心10號樓 [7]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所屬部門
海口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海口市

海口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財政、財務和會計管理相關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本市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有關財政、財務和會計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組織編制市本級部門預決算、編制市本級政府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彙編本市預決算草案。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海口市及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情況。負責市本級預決算公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財政票據。監督管理本市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負責保障性住房資金管理;負責土地成本性支出管理;負責住房補貼審核。負責財政供養單位的人員工資統一發放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公務員津貼補貼政策。
(四)負責組織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承擔市本級財政資金賬户和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政府採購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提出本市税收政策建議,擬定財税收入計劃,指導監督財税政策的貫徹和執行。
(六)負責擬定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等事項審批工作;組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清查、統計報告等工作;負責執法執勤車輛編制核定及管理工作。
(七)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擬定本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方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民貿企業(税收政策優惠)的認定。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本級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定重點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本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牽頭審核並彙總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擬定海口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防範財政風險;負責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農民小額貸款資金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本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定本市會計工作管理細則和辦法;負責集中支付的會計核算,報告、反映支付情況和有關會計資料,為預算執行分析提供信息。負責代理記賬機構審批。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檢查財税法制、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財政內部控制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配合審計相關部門對預算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四)指導各區財政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科學合理劃分各級政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和區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區級統籌能力。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測算、分析、預警、嚴控和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提出違規舉借隱性債務問責建議。 [1] 

海口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辦公現代化和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計劃生育、老幹部服務和黨羣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綜合規劃科
負責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擬定和貫徹執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收支彙總、報送和審核管理;負責編制和彙總市本級非税收入年度徵收計劃;承擔市本級非税收入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全市非税收入統計和分析工作;擬定加強和規範財政票據監管辦法和制度;負責財政票據的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資金管理;負責土地成本性支出管理;負責住房補貼審核;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務員津補貼政策。
預算管理科(税政科)
研究提出全市財税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擬定年度財政收入計劃;審核彙總全市年度預算草案;管理市本級預算指標;承擔省與市、市與區財政結算工作;負責市對區轉移支付工作;擬定我市產業發展財政扶持政策和我市民生及社會事業發展等重要支出的保障機制;牽頭負責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等各類預算編制管理;負責市本級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編制工作;牽頭負責預算公開工作;承擔市本級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組織有關税源調查、統計、分析;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有關税收政策調整的具體實施意見;協調處理税收爭議;承辦税收減免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農村綜合改革相關工作。
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擬定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劃撥和結算;負責財政總結算,審核彙總部門決算工作;統一管理市本級財政資金賬户;負責國庫資金調度和上下級資金對賬,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市本級財政會計檔案。
教宣科
承擔教育、科工信、文化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擬定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相應的經費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負責監管有關經費及專項資金;負責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負責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經濟建設科
參與研究擬定經濟運行調控、產業結構調整、生態文明建設、行業發展規劃等方面的政策;承擔交通、國土資源、環境、規劃、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制定重點建設建設領域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和全市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年度計劃的制定;收集、彙總、分析、反饋基本建設財政信息;參與監督審查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工程預(結)算和竣工決算。
農業農村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務、海洋和漁業、供銷社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擬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負責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負責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負責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社會保障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市本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協同有關部門擬定和貫徹實施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負責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負責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和就業資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旅遊文化和商貿科
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收集、彙總、分析和反饋國有企業財務信息;參與國有企業的改革。
政府採購管理科
負責組織擬定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彙總市本級預算部門(單位)政府採購預算;負責對政府採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處理政府採購投訴;負責統計彙總政府採購信息。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資產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市本級行政事業類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擬定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參與提出有關年度預算計劃;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等事項審批工作;負責與行政單位未脱鈎經濟實體、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清查、統計報告等工作;負責執法執勤車輛編制核定及管理工作。
債務金融科
負責政府外債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的有關業務;參與國內外貸款的談判和磋商業務,審核辦理擔保手續;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負責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農民小額擔保貸款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農業保險工作;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國有資產和國債發行兑付監管工作;負責中央和地方投入的基本建設基金(包括國債轉貸資金)的管理;負責編制市政府主權債務還本付息年度預決算;負責政府內、外債務的統計分析;負責監督業主單位財政擔保債務清償工作。
績效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監督內審科)
負責研究提出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負責擬定財政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度;負責監督全市財政系統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承擔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法律諮詢、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機關有關法律事務工作;承擔普法工作;負責組織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有關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2] 

海口市財政局人員編制

核定海口市財政局行政編制63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8名。其中:部門領導5名,辦公室11名(其中工勤人員8名),組織人事處、綜合處、預算處、國庫處、行政政法處、社會保障處、企業處、債務金融處、會計處、法規和監督檢查處各4名,教科文處、基本建設處、農業處、政府採購監督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各3名。
(二)領導職數
部門領導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29名,其中:辦公室、組織人事處各3名,綜合處、預算處、國庫處、行政政法處、社會保障處、企業處、債務金融處、會計處、法規和監督檢查處各2名,教科文處、基本建設處、農業處、政府採購監督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各1名。
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海口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3月2日,海口市財政局社會保障科入選“海南省三八紅旗集體”名單。 [4] 
2021年7月1日,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5-6] 

海口市財政局直屬單位

海口市財政國庫支付局
(一)執行市財政局的支付批示,履行支付職責。(二)負責集中支付的會計核算,報告、反映支付情況和有關會計資料,為預算執行分析提供信息。(三)負責財政供養單位的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和社會保險徵收繳納管理。(四)負責財政集中支付資金的支付和會計核算的監督檢查。(五)履行財政監督職能,確保財政資金合理使用和安全。(六)不斷完善國庫支付系統的軟、硬件,提升國庫支付系統的功能。
海口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中心
(一)提出政策建議,制定我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策法規、擬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採購與實施程序,防範項目風險。
(二)建立和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儲備庫、專業諮詢庫,負責擬定我市推廣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年度計劃和中期開發計劃,做好項目儲備和諮詢工作,確保項目有序推進。
(三)進行財力可承受能力及物有所值評價,防範和化解項目風險。
(四)審核本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風險分配基本框架、項目運作模式、交易結構、合同體系、監管架構、採購方式等實施方案是否合法依規,把關項目成本核算和補貼政策制度。
(五)協調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融資模式,以股權、擔保等多樣化融資渠道推動融資便利化。
(六)統管全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統計、中長期評估、綜合績效監測工作。
(七)組織“本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介會”,為推介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企業瞭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運營模式和盈利潛力提供對接平台。
(八)承擔部門預算項目審核工作,配合主管部門制定項目支出預算評審制度規章,對市本級部門預算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準確性進行評估,提出具體審核意見。
(九)承擔具體項目支出標準建設工作,配合相關處室制訂、修訂市本級項目支出標準,跟蹤評審市本級項目支出標準的運用情況,提出完善市本級項目支出標準的意見和建議。
(十)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配合主管部門完善市級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根據需要,對市級部門重大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預期效果進行跟蹤問效。
(十一)開展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為專項轉移支付的完善和退出機制提供決策依據;配合相關處室探索財税政策評估。
(十二)研究制定預算評審操作規程;配合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承擔財政預算評審相關課題的研究,為預算編制、執行和績效評價提供參考;負責指導全市預算評審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財政預算評審業務培訓。
(十三)承擔市本級財政投資項目工程的預算、竣工財務決算(工程竣工結算除外)的評審工作。
(十四)協助主管部門辦理貸(贈)款項目的支付、審核、管理工作及有關貸款項目債務資產的清收和監管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財政信息中心
(一)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制度和辦法。(二)負責市財政局域網的、管理及系統維護。(三)負責財政信息資源開發、數據庫建設、信息服務及信息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四)負責辦公自動化建設和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保密等工作。(五)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彩票管理中心
(一)承擔政府授權對全市彩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負責稽查和打擊私人彩票營銷活動;(二)負責對全市傳統型和即開型福利、體育彩票的發行銷售全過程進行監管;(三)督促全市福利、體育彩票發行所得的社會福利基金、體育彩票公益金及時足額繳入省財政專户;(四)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海口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吳志君 [8]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瑞光 [9]  、馮登攀 [11]  、姜楨 [12] 
黨組成員、海口市財政國庫支付局局長:林詩廬 [10] 
黨組成員、海口市財政預算評審中心主任:曾文麗 [13] 
海口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中心主任:吳青 [14] 
總會計師、四級調研員:李春苗 [15] 
四級調研員:朱海、王玉偉、黃國材、李崢 [1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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