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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應急管理局

鎖定
海口市應急管理局是主管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海口市地震局牌子。內設機構共9個,包括: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應急指揮科、政策法規和事故調查科、綜合減災和火災防治科、防汛防風防旱和海洋減災科、防震減災管理科、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安全生產監督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1-2] 
中文名
海口市應急管理局
隸    屬
海口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覃俊(局長)
所屬地區
海口市

海口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等政策措施、規章制度和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本市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有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聯合應急預案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三)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健全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四)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銜接駐市軍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六)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區(開發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負責全市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八)指導協調全市森林火災、水旱災害、颱風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九)組織協調全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提出重大災情的損失報告、救助、補償、撫卹、安置等善後建議以及公民參與全市性應急處置表彰獎勵建議,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及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區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十三)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海洋預報減災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觀測、預報、海洋災害應急處理工作。
(十七)負責建立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組織協調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組織開展地震緊急救援工作。
(十八)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市減災委員會、市防汛防風防旱指揮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九)指導各區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颱風、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氣象部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信息;負責提出全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使用。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依法組織編制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勘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協助市應急管理局做好海洋預報減災、漁船防颱風搶險救災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依法組織編制全市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其運行的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市森林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3] 

海口市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承擔局黨組有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制定和實施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裝備、安全保衞、安全生產及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訪、保密、財務資產、內部審計、政務信息公開及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統籌做好定點扶貧和鄉村振興工作,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排和使用,監督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管理;負責局網站和新媒體的建設、管理工作及網絡信息安全。
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老幹部服務、人才和羣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應急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協助指導全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教育、管理和建設。
應急指揮科
負責應急值守、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值班工作;承擔相關專網文電接收、轉送工作;負責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信息以及舉報信息(含 12345 熱線投訴)的辦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警和災情信息彙總、發佈和上報工作;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綜合性工作和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有關工作;組織擬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應急指揮系統信息化建設,指導區(開發區)應急管理部門應急值守和指揮平台管理工作,響應支援各區(開發區)負責的災害應急處置,銜接駐市軍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協調編制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協調各類應急預案銜接,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區(開發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參與各市縣交流合作,參與、承擔全省區域應急救援有關活動,組織參與全省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和事故調查科
負責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組織起草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依法開展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法治建設,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指導推進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開展應急領域外事合作與交流,建立全市周邊區域應急協調機制,履行相關外事合作協議;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綜合性工作,依法組織協調相關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事故結案等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承擔相關事故查處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負責事故舉報信息處置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調查評估綜合性工作;負責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綜合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承辦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新聞發佈會;組織開展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輿情監測和應對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協調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協助上級部門開展本市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指導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除外)的操作資格考核工作;負責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綜合減災和火災防治科
負責風險監測預警、綜合防災減災、物資保障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指導協調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運行管理;指導各區(開發區)防災減災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統計、核查和損失評估工作;牽頭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負責救災款物採購、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推動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重點工程、應急避難設施項目建設和管理;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防治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彙總分析森林火險、火災信息;擬定並組織實施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參與火災調查處理、調查評估有關工作,負責火災事故查處和掛牌督辦;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防風防汛防旱和海洋減災科
組織、協調、監督、指揮、管理全市防汛防風抗旱工作;負責編制防汛防風抗旱應急預案;負責擬定並監督實施主要江河和水庫防洪調度方案,對重要江河和水利工程實施防汛統一調度;組織指導風水旱的防災救災、防洪搶險工作;指導協調防汛防風抗旱物資儲備、管理、應急調度;參與防汛防風抗旱相關資金管理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等工作;協調人工增雨和抗旱服務工作;指導防汛防風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和信息網絡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重大水旱災害和防禦颱風調查評估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風水旱災情統計,協助災情信息發佈和上報;協助發佈海洋預報和災害警報,指導海洋災害預報、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承擔市防汛防風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防震減災管理科
負責統一規劃全市地震台網及信息反饋系統的建設;依法管理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監測環境;管理監督全市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開展全市防震減災規劃研究和地震災害預測;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地震災區的重建工作;推進地震科技信息化,組織管理地震科技研究與攻關及科技成果的交流、推廣與應用;負責制定地震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指導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準備、響應和現場處置工作,協助災情信息發佈和上報;參與地震和地質災害調查評估的組織指導工作;承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負責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農業、水利、電力、軍工、民爆、特種設備、旅遊、教育、郵政、電信、體育、林業、氣象等有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綜合協調相關行業和領域市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巡查、考核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和領域事故查處和掛牌督辦;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及其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監督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准入管理和備案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行業和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依法開展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和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相關行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業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相關行業領域事故查處和掛牌督辦。 [4] 

海口市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覃 俊 [5-7] 

海口市應急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2年4月30日,海口市應急管理局團支部被授予“海南省五四紅旗團支部”稱號。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