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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縣總工會

鎖定
海原縣總工會設在縣城政府西街,佔地總面積達1200平方米。現有幹部職工21名,其中:公務員5名,事業編制1名,工勤人員1名,職業化工會幹部14名。另外,設有困難職工幫扶中心70平米,辦公設施齊全,制度上牆,並配備了3名工作人員。
中文名
海原縣總工會
佔地總面積
1200平方米
幹部職工
21名
公務員
5名

海原縣總工會單位簡介

全縣現有基層工會組織231家,其中:機關事業單位120家,企業45家(3家國有集體企業,1家國有控股企業),勞務工會66家,涵蓋法人單位345家,職工40803人,其中:女職工11704人;農民工31951人,其中:女農民工8573人;工會會員40569人,其中:女會員11549人;農民工會員31739人,其中:女農民工會員8427人。
縣總工會,高舉中國特色的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和“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指導方針,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工作理念,全面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

海原縣總工會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黨在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上級工會指示精神,確定全縣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任務,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工會履行工會“維護、建設、參與、教育”等社會職能,開展工會各項業務工作。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
2、對關係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工會反映職工羣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3、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導全縣各級工會的自身建設和改革,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不斷完善工會各項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建立健全調整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平等協商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
4、負責做好全國、區、市勞模和全國、區、市“五一勞動獎章”、“五一勞動獎狀”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
5、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審查、審計工作;管理固定資產;指導全縣各級工會加強工會資產管理。
6、承擔縣委、政府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