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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聯合資產管理公司

鎖定
海南聯合資產管理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本1億,資本由海南省地方財政注入,並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管。
公司名稱
海南聯合資產管理公司
成立時間
2003年7月
註冊資本
1億
資本來源
海南省地方財政

海南聯合資產管理公司設立目的

為加快處置海南省積壓房地產,盤活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海南的金融資產,海南省人民政府於2003年7月正式組建海南聯合資產管理公司。
公司是海南省政府授權專門承接和處置各金融機構涉及海南積壓房地產不良資產、受託管理企業和國有企業金融債務重組的省級國有獨資資產管理公司。

海南聯合資產管理公司業務範圍

承接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積壓房地產,追索債務,置換、轉讓和銷售資產,重組債務,債權轉股權以及階段性持股等。
根據海南聯合資產管理公司和海南省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積壓房地產移交協議內容,資產管理公司主要負責處置的積壓房地產包括:國有銀行追索債務取得並已確權的積壓房地產(包括閒置土地、積壓商品房和停緩建工程),以及1998年12月31日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海南省發放的房地產貸款和直接投資所形成的積壓房地產。

海南聯合資產管理公司總部機構

辦公室、財務部、人力資源部、企業研究發展部、資本運營部、審計監察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