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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請求權

鎖定
海事請求權是指與海運船舶的建造買賣租賃、 營運、操作、救助以及船舶的所有權佔有權抵押權優先受償權等有關的或者由此產生的索賠權利。
中文名
海事請求權
解    釋
船舶的所有權
範圍1
船舶發生碰撞
範圍2
船舶污染海域
1.因船舶發生碰撞或者發生其他事故造成損害而產生的請求權;
2.由船舶或者因船舶的操作、營運造成人身傷亡而產生的請求權;
3.因船舶污染海域造成損害而產生的請求權;
4.為防止可能發生的污染或者減輕、排除污染損害採取措施所產生的請求權;
5.由海灘救助或者打撈、清除船舶殘骸或其沉沒物、漂浮物所產生的請求權;
6.由租船合同產生的請求權;
7.由貨物或者旅客運輸合同以及因船舶載運貨物或者行李的滅失 、損壞所產生的請求權;
8.由共同海損產生的請求權;
9.由拖航、引航產生的請求權;
10.因供應船舶營運或日常維護所需食品、物品、材料、燃料、設備(包括集裝箱) 或勞務所產生的請求權;
11.追索港口使費或運河、航道費的請求權;
12.因建造 、修理、改裝或者裝備船舶所產生的請求權;
13.因船舶的抵押權所產生的請求權;
14.因海上保險合同產生的請求權;
15.追索船長、船員工資及社會保險金等其他費 用的請求權;
16.由船長、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船人、其他承租人或代理人為船舶支付費用而產生的請求權;
17.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船人或者其他人代表他們為船舶支付佣金、手續費、代理費所產 生的請求權;
18.因船舶所有權或佔有權所產生的請求權;
19.船舶共有人之間對船舶的經營或收 益分配所產生的請求權;
20.因船舶買賣合同產生的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