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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環境保護局

鎖定
泰州市環境保護局是泰州市政府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類標準,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中文名
泰州市環境保護局
職    能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人
錢忠

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類標準,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市範圍內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市(區)政府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預警工作,協調處理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落實國家減排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和實施污染減排計劃,督查、督辦、核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佈考核結果。負責市控重點污染源總量核定和排污許可證監督管理。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按國家和省、市規定組織審查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按國家和省規定審批重大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污染源排污情況、國家和省、市管建設項目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環境稽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並依法實施處罰。組織實施排污申報核定和排污收費制度。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對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配合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對全市核設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佈。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質量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歸口管理全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泰州市環境保護局領導及分工

錢忠 局長、黨委書記 主持局行政和局黨委全面工作。
顏忠林 副局長 分管海陵分局、醫藥高新區分局。掛鈎聯繫靖江市環保局。
何如松 副局長、黨委副書記 協助負責局日常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處、固廢處(土壤處)、市環境監察局、市輻射環境監督站、市環境應急中心,聯繫市公安局食藥環支隊駐局警務室。掛鈎聯繫泰興市環保局。
吳建偉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政策法規處、環境影響評價處、自然生態保護處、科技信息處、市環境科學研究所,聯繫市生態文明研究與促進會、市環保聯合會、市環境科學學會、市環保產業協會,聯繫市環境技術諮詢服務公司。掛鈎聯繫興化市環保局。
史 衞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持局紀委工作。分管監察室。掛鈎聯繫澄靖園區分局。
陳玉琴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辦公室、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水處)、污染防治處(大氣處)、宣傳教育處、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掛鈎聯繫姜堰區環保局。
張建軍 黨委委員、環監局局長 主持市環境監察局工作。掛鈎聯繫高港區環保局。
吉登亮 副調研員、紀委副書記 協助史衞同志分管相關工作。 [2] 

泰州市環境保護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
政策法規處
環境影響評價處(行政許可服務處)
規劃財務處
污染防治處
自然生態保護處
科技信息處(環境監測處)
宣傳教育處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
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處(固廢管理處)
黨委辦公室(人事處)
紀檢監察室
泰州市環境監察局
泰州市海陵環保分局
泰州市環保局醫藥高新區分局
泰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泰州市輻射環境監督站
泰州市環科所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