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泰山王

(民間傳説人物)

鎖定
泰山王是中國民間傳説中的冥間之神,十殿閻王之一,第七殿閻王。泰山王掌管大海底,丁北方沃焦石下的熱惱大地獄。
魏晉以來,民間傳説人死以後,魂歸泰山,所以泰山神成為陰間之王,地府十王之第七。
中文名
泰山王
外文名
The king of Taishan
登場作品
中國民間傳説
生    日
三月二十七

泰山王情節介紹

簡介:泰山王董和,三月二十七日誕辰,司掌熱惱地獄,又名碓磨肉醬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陽世取骸合藥、離人至戚者,發入此獄。再發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八殿,收獄查治。又,凡盜竊、誣告、敲詐、謀財害命者,均將遭受下油鍋之刑罰。
附:十六小地獄分別為:一、恤自吞小地獄;二、冽胸小地獄;三、笛腿火逼坑小地獄;四、權抗發小地獄;五、犬咬脛骨小地獄;六、燠痛哭狗墩小地獄;七、則頂開額小地獄;八、頂石蹲身小地獄;九、端鴇上下啄咬小地獄;十、務皮豬拖小地獄;十一、吊甲足小地獄;十二、拔舌穿腮小地獄;十三、抽腸小地獄;十四、騾踏貓嚼小地獄;十五、烙手指小地獄;十六、油釜滾烹小地獄。形象:扁鼻凹臉,頭戴方冠,雙手懷中持笏(大足石窟石籙山第九龕)。

泰山王歷史淵源

凡是在陽世,曾犯以下罪事,發入本地獄受刑:
泰山王 泰山王
(一) 煉食紅鉛、陰棗、人胞等壯陽動淫的藥物害人。
(二) 酗酒,以致做出違悖常理,動亂橫暴,令親人傷心的事。
(三) 浪費不節省,揮霍無度,令前人辛苦之成果,毀於一旦。
(四) 用搶奪、設計引誘,詐騙販賣的方式,詐取錢財。
(五) 盜取棺材內的衣物寶飾。
(六) 盜取死屍,或死骨來當藥。
(七) 將他人最愛的親人、戚友,予以離散。令兩地思念,相見不得,痛苦萬分。
(八) 將不喜歡的童養媳,賣給人當婢女、小老婆,毀其一生的幸福。
(九) 糾結朋友賭博,致令輸錢,敗家;影響一個家庭,使人陷入貧苦之中。
(十) 為人師表的人,教導學生不嚴格,以至耽誤他人子弟的前程。
(十一) 不顧所犯事情的輕重、前後經過,拷打學生、婢女、傭人以泄憤,令受打者冤苦莫名,含恨不宣,而且暗傷得病,終生痛苦。
(十二) 仗着財勢雄厚,欺凌侮辱鄉里的人。
(十三) 裝醉違背、悖逆尊長,令尊長受辱、痛心。
(十四) 口出邪惡之言,捏造是非,發人陰私;尖酸諷刺他人的過失,搬弄是非,致雙方滋生鬥毆,變生許多事端、意外。
(十五) 聽任妻子,或最溺愛的女兒墮胎,不予勸誡,致犯殺生之重罪。
以上的罪事,一條一條地查明清楚,在此熱惱大地獄提出治罪,而後發交相關的小地獄去受苦。期滿之後,轉解第八殿,收入地獄中,查明有無犯第八殿的罪行,再予以治罪。

泰山王傳説

泰山王 泰山王
此地獄周圍八千里(五百由旬),並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錘衄自吞小地獄。
二名割胸小地獄。
三名火炕小地獄。
四名椰杈發小地獄。
五名犬咬脛骨小地獄。
六名燠痛器狗墩小地獄。
七名榔頂開額小地獄。
八名頂石蹲身小地獄。
九名惡鳥啄咬小地獄。
十名黧皮豬拖小地獄。
十一名茅筒足小地獄。
十二名拔舌穿腮小地獄。
十三名抽腸小地獄。
十四名騾踏獾嚼小地獄。
十五名烙手指小地獄。
十六名油釜烹小地獄。

泰山王習俗

世間的男女,假若能在三月二十七日,茹素、清淨身口意,向北,發誓懺悔改過;並將寶鈔印贈,以勸化人間的話,則準於免受本諸種苦刑。或於生前常念地藏菩薩名號,則功德更無量了。

泰山王後世影響

以上三條罪事與消罪之法,是本殿文武判官會議擬定二條;大獄的使司也擬定一條:並各奏核定錄入本殿的議決事項內。將獄中各判官、有關官吏所擬的,一起奏給地藏菩薩批准後,一併記載在玉曆內。同時也通行地獄中供各判官,做為有關官吏,記名升官,獎賞之根據。
至於人間一切作孽造罪的微細情節,諸神原本就已會議,擬定報應之律則,此外,像陽間軍事、政治的公務禮儀有違越之處;或私造違禁品等罪情,較為細瑣。而陰間法律未能盡括的部分,一概遵照陽世各國法律所定的律例治罪。
治罪之外,倘若有人逃躲制裁,並牽累他人的話,同時通知糾察、速報等官吏,准予利用神通顯化追回,以上各神明謹宜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