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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越凡爾賽條約

鎖定
《法越凡爾賽條約》(或《越法凡爾賽條約》)是法國越南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中文名
法越凡爾賽條約
外文名
Hiệp ước Versailles năm
簽訂時間
1787年1月28日
簽訂雙方
法國越南

目錄

法越凡爾賽條約簡介

法越凡爾賽條約》(或《越法凡爾賽條約》)(越南語:Hiệp ước Versailles năm 1787),是法國越南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1]  簽訂於1787年(越南後黎朝昭統元年)11月28日。條約由法國巴黎外方傳教會傳教士百多祿代表阮王(後來的嘉隆帝)阮福映與法王路易十六的外交大臣莫穆林簽訂。

法越凡爾賽條約事件背景

百多祿(Bá Đa Lộc) 百多祿(Bá Đa Lộc)
16世紀資本主義時期,法國越南開始發生聯繫。1775年,越南北方鄭氏軍隊攻陷富春順化),定王阮福淳阮福映南逃。阮福淳死後,阮福映被推為大元帥,後於1780年稱王。1784年,阮福映為西山軍所敗,被迫流亡暹羅。而法國在七年戰爭戰敗後,已謀算把越南作為侵略中國和爭霸遠東的基地。在法國巴黎外方傳教會傳教士百多祿協助下,阮福映準備獲取法國的援助。
1785年,年僅5歲的阮福景(阮福映之次子)隨傳教士百多祿前往法國。於1787年11月28日,雙方簽訂《法越凡爾賽條約》。條約訂明法國派兵援助阮福映,並割讓越南的沱灢港(峴港)和崑崙島。簽署條約之後,路易十六命令印度本地治裏殖民地當局執行援助事宜。不過,由於當時法國國內革命呈現一觸即發之勢,這個援助條約實際上並未付諸實行。
百多祿見法國政府不願出兵,只好自行募兵購械,並連同法國教官20人回到越南。姑且不論動機如何,百多祿終究不負所托,歷盡波折帶回了外援。這個洋人終身為阮福映服務,最後在從征途中病死,被阮福映追贈為太子太傅悲柔郡公(越南語:Thái tử Thái phó Bi-nhu Quận công)。
阮福映任用西洋士官訓練軍隊、建造艦艇、鑄造槍炮,經過整頓,戰鬥力大增。1789年,阮福映乘西山朝內部分裂之機回國,終逐漸平定全國。

法越凡爾賽條約內容

《法越凡爾賽條約》其內容大抵如下:
1. 法國支援阮王4艘軍艦,1200名步兵,200名炮兵及250名黑人士兵,並供應充足的槍支彈藥;
2. 阮王將會安、崑崙島割讓法國;
3. 阮王保證法國在越南的貿易特權,不得與其他歐洲國家貿易;
4. 當法國在東方需要軍事物資,阮王必須予以幫助;
5. 阮王復國後,每年需建造一艘與法國援助軍艦一樣的船隻奉還法國。
但是法國並沒有實質上幫助阮福映(這也造成越法後期的爭議:法國仍然提出割讓;而越南由於沒有得到實質援助,拒絕割讓任何領土)。因此阮福映是實質靠自己滅西山平定全國。 [1] 
參考資料
  • 1.    關於《越法凡爾賽條約》的問題,《學術論壇》,1981年03期,楊萬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