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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論綱

鎖定
伊斯蘭教古典法學名著,沙斐儀教法學派的代表作之一。原著為阿拉伯文,音譯《雷沙來》。阿拔斯王朝時期著名教法學家穆罕默德,沙斐儀(767~820)著,成書於9世紀初,為沙斐儀晚期關於教法原理的著作。
中文名
法源論綱
外文名
Risalah
簡    介
以論綱的形式寫成,計825條綱要
類    型
伊斯蘭教古典法學名著
《法源論綱》(Risalah)
以論綱的形式寫成,計825條綱要。以介於意見派與聖訓派之間的折衷觀點著稱,系統地論述了伊斯蘭教法的淵源和理論基礎,即《古蘭經》立法、聖訓立法、公議(伊智瑪爾)和類比(格亞斯),並對早期流行的意見、創制、遜奈、類比、公議、優選、公益等立法原則和方法作了辨析和界定,從而提出了更嚴謹、帶有一定權威性的法學理論體系。保存至今最完整、最古老的版本是1321年開羅版本。有英譯本,1906年出版於美國巴爾的摩。本書為伊斯蘭教重要法學文獻之一,歷史上曾對教法學理論的系統化、規範化產生過廣泛的影響,為這一領域的權威著作之一。
(吳雲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