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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留

鎖定
法律保留是指凡是隻能由法律規定的事項則只能由法律規定,或者在法律明確授權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才有權在行政規範中予以規定。其目的在於禁止行政機關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對公民的個人自由、財產權等涉及公民基本人權的重要事項予以干涉和侵犯。 [1] 
中文名
法律保留
定    義
凡是隻能由法律規定的事項則只能由法律規定,或者在法律明確授權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才有權在行政規範中予以規定
法律內容
法律保留適用於干預行政、給付行政、計劃行政等所有領域,尤其是在內部的特別權力關係領域也應當適用法律保留的原則。法律保留包括絕對保留和相對保留,絕對保留是指該事項只能由法律規定,不得授權行政機關;相對保留是指該事項的設定權屬於法律,但是行政機關可以在授權的情況下對該事項的某些內容作出適當的規定。
參考資料
  • 1.    高家偉.《教育行政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