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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外文名
Quanzhou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隸    屬
福建省泉州市
性    質
政府部門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戰略方針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政策建議;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承擔統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和全市經濟形勢,跟蹤和預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社會保持持續較快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重點項目前期費用;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含核准、備案,下同)、審核、轉報以及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重大建設項目後評價的管理與協調;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監督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產業政策,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參與擬訂和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規劃;牽頭擬訂交通運輸、能源保障總體規劃,協調綜合運輸、能源保障體系建設的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擬訂創意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創意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項目成果轉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協調規劃實施並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研究提出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區域開發、城鎮化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
(七)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與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參與全市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與監測以及全市國際收支平衡工作;參與全市對外招商項目推介,按規定承擔審批、審核、轉報利用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根據國內外兩個市場與我市有關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調整糧食等重要商品市內供求的總量與進出口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級部分重要商品、戰略物資的儲備;參與研究價格政策。
(九)研究提出全市資本市場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推進全市資本市場建設和發展,協調解決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企業直接融資。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環境保護、教育、文化、衞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醫療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擬訂並實施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及對策;銜接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項目建設。
(十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工作。檢查督促、指導市重點項目實施和考核,協調解決市重點項目的有關問題。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豐澤街信息大廈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分工

廖良結(黨組書記、主任,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主持發改委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 [1-3] 
李程: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8] 
陳招平:黨組成員、副主任
陳錦霞: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宗鋒: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凃志斌: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周明星: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市直髮改委系統黨委專職副書記 [5-6] 
莊懷澤: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規劃師 [7]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委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協調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密、績效考評、精神文明建設、資產管理、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主任辦公會相關工作。牽頭協調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等工作。 [4] 
(二)綜合規劃科(區域經濟科)。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戰略方針和政策。組織研究國內外、省內外經濟形勢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建議。跟蹤和預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出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調控的措施建議。統籌銜接各縣市(區)發展規劃。統籌規劃編制立項。牽頭組織重要文件和綜合性報告的起草。組織擬訂區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三)政策法規科(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科)。組織、參與起草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文件。負責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處罰、行政執法監督和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的協調工作,組織行政應訴和行政許可聽證。按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招投標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牽頭開展“雙隨機一公開”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具體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的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管工作。
(四)體制改革科。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市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工作。牽頭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五)投資科(交通和能源發展科)。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牽頭研究擬訂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有關政策。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研究擬訂全市鐵路建設規劃和民航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推進全市鐵路和民航機場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城市軌道交通規劃的報批工作。組織編制能源發展總體規劃。
(六)產業促進科。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工業發展專項規劃。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參與協調全市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協調重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計劃及重大政策。參與外債管理和結構優化工作。規範和引導企業境外投資行為,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全市央企招商工作。
(七)農村發展科。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海洋與漁業、氣象等發展規劃、計劃及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中央以工代賑建設以及上級預算內相關投資項目。
(八)高技術產業發展科(項目成果推進科)。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及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及其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和產業化示範工程。促進產學研聯合。負責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公共服務平台的規劃和建設。配合相關部門推動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推進全市創新發展工作。
(九)服務業發展科。研究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糧食、化肥等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總量平衡和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等工作。參與編制商貿流通、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分析我市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承擔巿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社會發展科。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擬訂全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規劃及政策。協調、銜接教育、衞生健康、體育、文化和旅遊、民政、檔案以及社保、就業、收入分配等專項規劃、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重大問題。
(十一)行政審核審批科。承擔本委駐市行政服務中心審批窗口辦事事項的受理、辦理、諮詢反饋等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或審核上報、節能審查,以及企業投資項目的核準(備案)等工作。負責本委駐市行政服務中心審批窗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協調本委相關科室和委屬單位規範開展行政審批工作。
(十二)生態科。組織擬訂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相關規劃、計劃。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銜接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組織申報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和污水、垃圾等項目。
(十三)營商環境與信用建設科。負責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研究、統籌協調、工作推進和督促落實等。研究擬訂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督促相關部門開展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市提升營商環境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市重點項目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擬訂年度市重點項目名單。負責全巿重點項目建設宣傳、信息研究分析,提出有關對策建議。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點項目建設保障工作。承擔市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價格科。制定我市有關價格和收費政策,負責管理政府定價目錄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公佈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和收費項目,組織實施收費報告制度和收費政策評估制度。承擔市本級涉案、涉紀、涉税財物的價格認定和監督管理。
(十六)價格監測與成本監審科。擬訂全市價格調控目標,牽頭組織實施平價商店、價格補貼、價格保險等價格調控機制。做好政府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項目的成本監審工作。建立全市價格監測網絡,發佈重要民生價格信息。負責違反價格監測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
(十七)糧食與物資儲備管理科(軍糧供應管理科)。研究提出我市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的建議。管理我市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儲備。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擬訂我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
(十八)監督檢查科。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下達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任務。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十九)財務審計科。負責各種政策性補貼、費用資金的撥付及使用監管,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負責委機關行政經費預算編制、會計核算及行政經費的收支。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所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會計表報、財務分析的編制。
(二十)經濟技術協作科(對口支援科)。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參與擬訂我市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聯繫外地區政府駐泉辦事機構。指導協調全市對口支援工作。參與我市對口支援項目的籌劃、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國內友好城市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二十一)人事教育科。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評定、人才、出國(境)管理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本才隊伍建設。承擔黨組會議、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相關工作。
系統黨委及其辦公室。負責市直髮改系統黨委的黨羣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關具體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科。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