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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務局

鎖定
河源市商務局主要負責擬訂本市的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國內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政策、投資環境的宣傳推介等。
中文名
河源市商務局
類    別
事業單位
地    區
廣東省河源市

河源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商務管理及口岸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的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市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優化商貿流通產業佈局和結構。
(三)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流通標準化。
(四)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會展、電子商務、商務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
(六)制定並組織流通業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佈局、結構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相關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劃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税配額計劃。
(七)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計劃,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優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招商引資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市招商引資、對外投資戰略、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全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對外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制定本市促進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
(十)負責研究國內外招商引資動態、投資走勢與產業發展政策並提出分析報告和政策建議,負責全市招商引資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訂和督查落實;負責編制招商計劃和招商目錄,建立重點招商項目庫;負責全市招商引資政策、投資環境的宣傳推介。
(十一)負責承辦全市性的招商引資洽談會、研討會、博覽會、展覽會,並結合做好招才引智工作;開展與招商引資工作有關的商務考察和業務培訓。完善招商引資服務體系,負責市政府駐國內外招商機構的協調和管理,負責市招商中介服務機構及招商代理人的聘請和管理。
(十二)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市承擔的對外援助相關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十四)負責有關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税監管區等,下同)建設發展的規劃計劃的政策引導和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配合省廳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負責有關開發區情況彙總、評價工作;研究分析有關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五)擬訂全市商務交流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性商務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推進海外經貿網絡規劃佈局;負責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口岸建設和對外開放規劃的協調工作;協調監督口岸管理機構的工作;協調電子口岸建設及口岸信息發佈;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
(十七)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綜合協調本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依法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調查及其他反壟斷相關工作。
(十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務廳、省口岸辦等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河源市商務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應急、安全保衞、綜治維穩、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督辦等工作。統籌負責編報和組織實施對外開放、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分析商務和口岸宏觀運行情況;統籌組織研究對外開放、商務和口岸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政策建議;承擔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統籌研究提出與商貿工作有關的財税、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以及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檢查、內部審計工作。
機電與科技產業科
同時掛“河源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牌子,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本市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和商務系統科技創新工作;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管理機電產品進口目錄。
投資促進科
擬訂本市招商引資、長期規劃及對外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招商引資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訂和督查落實;負責策劃和組織全市的招商引資活動,宣傳推介全市招商引資政策和投資環境,並結合做好招才引智工作。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統計工作。負責有關開發區建設發展的規劃計劃政策引導和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開發區情況彙總、評價工作;研究分析有關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全市商務交流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承擔境外非經濟組織在本市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管理工作。
外資管理科
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擬訂年度外商投資指導計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外商投資項目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指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和統計工作。
口岸管理科
承擔口岸開放有關規劃、計劃工作;承擔口岸開放的協調服務及驗收報備工作;負責口岸查驗配套設施規劃、建設和通關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口岸運行數據綜合統計分析;組織推進口岸查驗方法、監管模式改革創新,負責港澳出入境車輛進出口岸有關協調管理工作;協調推進電子口岸建設和口岸信息化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負責政策調研工作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依法承擔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調查及其他反壟斷相關工作;指導我市企業在國外反壟斷應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知識產權和貿易糾紛;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負責外經貿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產業損害調查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綜合協調本市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指導和協調外國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貿易救濟調查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參與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建立公平貿易、產業損害的預警機制,維護產業安全。
人事監察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培訓教育、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計劃生育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貿促會綜合科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河源市支會(簡稱市貿促會),與市外經貿局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開展同國內外經濟貿易界的交流工作,邀請和接待外國及港、澳、台地區工商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我市經貿、技術合作等團組出國訪問和考察。
(二)組織我市企業和團體參加在外國及港、澳、台地區舉辦的展銷會和博覽會。
(三)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明書》、《加工裝配證明書》、《轉口證明書》、《暫準進口單證冊》(《ATA單證冊》)等,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文件,代辦涉外經貿文件的領事認證業務,認證對外商業貿易文件和單證。
(四)提供國際國內經貿信息和諮詢服務以及國際經貿、技術合作等方面的法律諮詢服務。
外商服務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商、港(澳)台商投資的產業導向和有關政策措施。
二、參與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宣傳以及有關招商項目資料收集、展示和發佈。
三、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直接受理重大投訴案件,依法及時組織調解和協調,或對糾紛的解決提供指導和協調,化解矛盾,妥善處理。
項目引進科
負責市政府重大項目引進的協調、跟蹤和督辦工作;負責編制招商計劃和招商目錄,建立重點招商項目庫;負責擬訂全市年度對內、對外招商引資經濟指標,負責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招商引資工作的統計和考核。
電子商務科
擬訂有關電子商務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電子商務推廣與應用;促進網絡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多業態發展;承擔跨境電子商務、電商統計分析相關工作;推進現代商貿服務信息公共平台和全市商務系統電子政務網絡建設。
服務貿易與商貿服務科
牽頭擬訂商貿服務、服務貿易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進出口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統計工作;擬訂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擔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貿易管理科
負責進出口統計、監測、分析;組織實施機電產品以外的進出口商品目錄;承擔企業申請限制類商品進出口經營資質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劃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税配額計劃;協調供應港澳的配額商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涉及商務領域的外匯、財税、金融、價格、保險等政策;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貿易促進科
擬訂開拓市場的工作計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企業參加廣交會、高交會、廣貨北上行、粵澳名優商品展銷會等各種開拓市場活動;負責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推動貿易促進體系建設。
市場管理科
擬訂我市市場佈局、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等重要商品流通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和商品供求情況,調查分桁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有關工作。 [2] 

河源市商務局現任領導

局長:陳海青 [3-5]  [7-8] 

河源市商務局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獲得廣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