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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鎖定
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是文化和旅遊部於2020年6月設立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位於河南省洛陽市。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以洛陽市行政區域為社會環境依託,以洛河、伊河、瀍河、澗河等河流及洛陽盆地一帶平原、丘陵、山地複合地貌為自然環境依託。 [1-2] 
中文名
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保護區級別
國家級
地理位置
河南省洛陽市
保護對象
文化生態整體性保護
批准時間
2020年6月3日
批准文號
文旅非遺函〔2020〕84號

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設立依據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同意設立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批覆
河南省文化和旅遊廳:  
《關於申請設立國家級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區的請示》(豫文旅文〔2019〕33號)收悉。  根據《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文化和旅遊部令第1號)和《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我部對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申報設立工作進行了審核論證。經初審、考察評估和專家評審等程序,確認其符合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設立條件,現批覆同意在河南省洛陽市設立“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請你廳加強指導,按照《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文化和旅遊部令第1號)和《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在開展文化生態整體性保護的同時,推動出台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機構,落實各項保護措施。請在一年內形成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總體規劃,經省級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審核,報省級人民政府審議通過後發佈實施,並報文化和旅遊部備案。我部將按照有關規定對該生態區規劃建設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檢查。在建設文化生態保護區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或有工作建議,請及時向我部反饋。     
文化和旅遊部   
2020年6月3日 [2] 

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設立背景

河洛文化是以洛陽為中心的黃河、洛河交匯地區優秀傳統文化的總和,初始於史前,形成於夏商,成熟於周,鼎盛於漢魏唐宋,綿延至元明清,並在今天得到很好地傳承,從未中斷。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以河南省洛陽市行政區域為社會環境依託,以洛、伊、瀍、澗等河流及洛陽盆地一帶平原、丘陵、山地複合地貌為自然環境依託,核心保護區為洛陽市城區及孟津縣、新安縣、洛寧縣、偃師市;次核心保護區為洛陽市其他縣市。據介紹,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區內有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8項、省級62項、市級145項,縣級731項,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6名,省級59名,市級139名,縣級399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示範基地1人,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示範基地2個,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1個,河南省非遺示範展示館、傳習所8個。
“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自2011年被原河南省文化廳批准設立為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以來,洛陽市秉承“保護優先、整體保護、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探索出了整體保護的“洛陽模式”:
——自然生態和人文生態和諧共生。洛陽優越的地理環境特點為非遺相關人文自然生態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空間。該市提出“四河同治、三渠聯動”理念,澗河生態廊道建設、濕地生態修復保護工程、小浪底庫區生態保護治理初現成效。
——同步謀劃城市規劃和文化建設。將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和洛陽市脱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和中原經濟區副中心建設,文化傳承創新體系建設、國際文化旅遊名城建設共同謀劃、共同推進。
——依託重點項目,發揮引領作用。河洛文化是黃河文化的主脈和源頭。為突出河洛特色,展現黃河流域非物質文化遺產,洛陽正在興建黃河流域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中心。該項目是省市兩級重點項目,總建築面積近13萬平方米,總投資14.4億元,項目於2020年4月開工。包含非遺展示館、非遺書城、非遺交流中心、非遺古街。
——謀劃重點區域,統籌總體佈局。對各區域的資源挖掘、整合,形成各具特色的功能區和產業鏈。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文物遺址保護相結合,共同構成當代生態系統。 [3] 

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設立意義

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獲批,充分體現了國家對河洛文化重大戰略地位的認可,對洛陽作為河洛文化、黃河文化和華夏文明的起源地和核心區的認可,凸顯了河洛文化是黃河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黃河文化的主流文化和母體文化的地位,對我市打造國際人文交往中心、建設國際文化旅遊名城、深入推進華夏曆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設立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加強河洛文化生態保護,有利於推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性保護和傳承發展,優化河洛文化生態環境,維護文化生態系統的平衡和完整;有利於大運河文化帶的建設與環境涵養,促進運河地區文化的交流與互鑑;有利於提高文化自覺,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