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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之議

鎖定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至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時任陝西總督曾銑見蒙古騎兵駐牧河套,逼近關塞,頻頻侵擾陝西、山西等地,深為北邊之患,先後四次上疏修牆、復河套二策,計劃三年內收復河套地區。 [1]  由於國家財政困難、軍隊腐敗嚴重 [2] 明世宗的反對 [3]  ,復套之議以失敗告終。這一事件成為了內閣首輔夏言革職處斬的導火索。 [1] 
中文名
河套之議
發生時間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至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河套之議事件起因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四月,明朝命巡撫山西兵部侍郎曾銑以原官總督陝西三邊軍務。 [4]  當時,蒙古騎兵駐牧河套,逼近關塞,頻頻侵擾陝西、山西等地,對明朝的國家安全造成了威脅。因此,曾銑試圖通過收復河套解決這一問題。 [1] 

河套之議事件經過

河套之議第一次廷議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十二月,曾銑第一次上疏請求收復河套。 [5]  他在奏疏中回顧了河套的歷史,陳述了俺答佔據河套對邊境的威脅,闡明瞭復套的原因,並提出了“定廟謨、立綱紀、審機宜、選將材、任賢能、足芻餉、明賞罰、修長技”這八個復套策略。 [5-6]  由於朝廷每年給宣大、山西駐軍的軍費就有一百四十五萬兩,曾銑認為朝廷財政足以支持復套支出。 [7] 
明世宗收到奏疏後,稱讚曾銑勇氣可嘉。但他同時表示,但收復河套一事還需要從長計議。朝廷下發了二十萬兩銀子,命曾銑明年專備防禦。 [8] 

河套之議第二次廷議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六月,曾銑第二次上書請求收復河套。 [9]  在奏疏中,他批判了主和派的軟弱,一一反駁了反對者的意見。他認為,收復河套地區後,能縮短邊境線,大大減輕防禦壓力,從而能在長遠意義上減少軍費開支,也就彌補了收復河套的財政支出。此外,他談到了目前邊境軍隊存在的問題——缺少軍費、將才、武器和士卒,訓練度也不高。其中,軍隊空虛少員的現象特別嚴重,三千人編制的營隊,實際少則八九百人,多則一千五六百人,其中還有老弱病殘。曾銑希望能儘快補足人員、加強戰術訓練來解決這一問題。 [2] 
明世宗得知邊境的情況,明確指出,邊境戰略應該以防禦為主,主動開戰、收復河套並非上策。 [10]  同時他同意了兵部提出明賞罰、地方相互馳援、保證糧草、嚴查間諜等建議。 [11] 

河套之議第三次廷議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七月,在曾銑的一再堅持下,明世宗下令曾銑和諸將官一起討論收復河套的可行性方案,並要求諸將在秋天前表態。 [12] 
在曾銑這一時期的條議中,他詳細計算了收復河套所需要的財政撥款總額。其中,買馬需要五十七萬兩,買船需要兩萬四千六百餘兩。一次出兵的軍費需要六十萬兩,曾銑預計收復河套需要出兵三次,合計一百八十萬兩。此外,每年在河套地區新修的的邊防工事需要兩百萬兩,一共要修十年,合計兩千萬兩。復套預算總計為兩千兩百四十萬兩白銀。 [13] 
明朝中葉後太倉銀庫的歲入歲出銀兩數比較(1518-1642) 明朝中葉後太倉銀庫的歲入歲出銀兩數比較(1518-1642)
明朝財政收入統計表 明朝財政收入統計表
然而這一年,明朝全國白銀年收入僅為兩百餘萬兩,還有一百四十七萬兩的赤字,如右表所示。 [14-15]  財政困難使得收復河套困難重重。

河套之議第四次廷議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十一月,曾銑再次上疏陳述復套的十八項事宜,包括恢復河套、修築邊垣、選擇將材、選練將士、買補馬羸、進兵機宜、轉運糧餉、申明賞罰、兼備舟車、多備火器、招降用間、審度時勢、防守河套、營田儲餉、明職守、息訛言、寬文法和處孳畜 [16]  ,並進獻了八張營陣圖。 [17] 
明世宗閲覽後稱讚了他,並命兵部詳細地討論這件事,制定出具體方案來。 [17] 

河套之議事件結果

嘉靖二十七年(1547年)正月初六,兵部將此前商議好的方案上奏給皇帝。 [18]  明世宗收到後,表達了對復套一事能否成功的懷疑。首輔夏言不敢決斷,請求上命。皇帝把之前的條議刊印下發兵部,命大臣們進一步討論。 [3] 
嚴嵩見皇帝不再支持復套,就趁機上疏攻擊曾銑好大喜功、窮兵黷武的舉動。 [19] 
隨後明世宗説,自己一開始就反對復套。 [20]  他緊接着斥責了夏言強君脅眾、專恂私情的行為。 [21] 
於是嚴嵩進一步彈劾夏言專斷朝政。 [22]  兵部尚書也請求停止一切收復河套的討論 [23]  ,皇帝同意了。接着,他批評百官盲目聽從夏言,不顧國計民生。他下令貶黜了一些不作為的官員,廷杖了所有不反對復套的言官,並將夏言免職 [24]  ,還命令錦衣衞官校逮曾銑入京問罪。 [1] 
此後,在嚴嵩的反覆挑撥下,同年三月,曾銑被處以死刑,隨後夏言也被棄市。自是,“後竟無一人議河套者”。 [1]  河套之議以失敗告終。

河套之議事件影響

議復河套失敗後,朝中大臣及邊防諸將無人敢再提收復河套之事,使得邊防形勢大壞,蒙古擾邊之患日益嚴重。 [7] 
邊將對於蒙古諸部犯邊不敢言戰,只好採取消極防禦的方式,固守城池以保無事,“其健者僅能自守而已”。而邊防形勢千變萬化,被動防禦只能是貽誤戰機。明世宗和嚴嵩等大臣對邊事缺乏遠見,無統一的邊防規劃和明確的戰略思想,而嚴嵩為了取得明世宗的信任以逃避責任,對蒙古實行的是一種不戰不撫的方式,既不主動出戰擊退蒙古勢力,也不採取招撫手段緩和同蒙古諸部的對立緊張局面,對俺答多次提出的通貢互市的請求也都不予理睬。這使沿邊的將領往往無所適從,欲戰不能,欲守不利,出現戰敗局面只能賄賂嚴嵩尋求免罪,“邊臣爭致賄遺,及失事懼罪,益輦金賄嵩”,明朝可以説是有邊無防,俺答多次率領蒙古諸部騎兵長驅直入,給明朝造成了嚴重的威脅,釀成了俺答圍攻京師達八日之久的庚戌之變。嘉靖朝俺答諸部的屢屢犯邊,使得河套邊地歲無寧日,邊將死難者甚重,百姓死傷眾多,邊地疲敝,人民生活困苦,社會動盪不安。 [7] 
由此可見,曾銑、夏言議復河套的失敗對明朝北部邊地蒙古的防禦產生了極其不利的影響,而蒙古邊患一直持續到隆慶年間明蒙雙方和議才告終止。 [7] 

河套之議史料記載

《明世宗實錄》 [25] 
《明史·曾銑傳》 [27] 
參考資料
  • 1.    河套之議  .華夏曆史網[引用日期2013-09-08]
  • 2.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三十八》曾襄愍公復套條議二(疏)  .文學100網[引用日期2020-02-05]
  • 3.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條:“上諭輔臣曰:‘套虜之患久矣。今以徵逐為名,不知出師果有名否?及兵果有餘力?食果有餘積?預見成功可必否?昨王三平未論功賞,臣下有怏怏心,今欲行此大事,一銑何足言?祇恐百姓受無罪之殺。我欲不言此,非他欺罔,比與害幾家幾民之命者!不同我內居上處,外事下情何知可否;卿等職任輔弼,果真知真見當行,擬行之?’ 閣臣夏言等不敢決,請上斷。上命以前諭付司禮監刊印百餘道,發兵部,遍給與議諸臣,令數日再會以聞。”
  • 4.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五年四月乙未條:“命提督雁門等關巡撫山西兵部右侍郎曾銑以原職總督陝西三邊軍務。”
  • 5.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一十八》嘉靖二十五年十二月  .文學100網[引用日期2020-02-05]
  • 6.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三十七》曾襄愍公復套條議一(疏)  .文學100網[引用日期2020-02-05]
  • 7.    於龍. 明朝洪武至嘉靖年間河套問題研究[D]. 哈爾濱:哈爾濱師範學院,2011.
  • 8.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五年十二月庚子條:“上曰:虜據河套為中國患久矣,連歲關陝橫被荼毒。朕宵旰念之,而邊臣無分主憂者。今銑能倡逐虜復套之謀,厥猷甚壯本兵!乃久之始覆,迄無定見,何也?其令銑更與諸邊臣悉心圖議,務求長策。嗣上方略。苐此邊境千里沙漠與宣大地異祗,可就要害修築。兵部其發銀二十萬兩予銑,聽其修邊、餉兵、造器,便宜調度支用,備明年防禦計。”
  • 9.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六年六月癸巳條:“陝西總督曾銑上春搜秋守之議。”
  • 10.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六年六月癸巳條:“銑前奏復套出塞,雖已得請,然使虜知我有備,畏威遠遁,止宜申飭防範。若復振旅出邊窮搗巢穴,亦非上策。”
  • 11.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二十四》嘉靖二十五年六月  .文學100網[引用日期2020-02-05]
  • 12.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六年七月癸亥條:“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右侍郎曾銑言:臣前倡□伐套虜之策,已荷聖諭令會陝西、寧夏、延綏鎮撫官議上方略,而至今遷延不應。乞戒諭之。詔讓(責備)諸臣避難畏事,期以秋;秋後再遲迴者,總督官奏治之。”
  • 13.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三十九》曾襄愍公復套條議三(議)  .文學100網[引用日期2020-02-05]
  • 14.    全漢升, 李龍華. 明代中葉太倉歲入銀兩研究[J].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1972(1):136-139.
  • 15.    14-17世紀中英財政收入與支出結構比較研究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20-02-05]
  • 16.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百四十》曾襄愍公復套條議四(條議)  .文學100網[引用日期2020-02-05]
  • 17.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六年丁未條:“總督狹西三邊侍郎曾銑同撫按官陳邊務十八事:曰恢復河套,曰修築邊垣,曰選擇將材,曰選練將士,曰買補馬羸,曰進兵機宜,曰轉運糧餉,曰申明賞罰,曰兼備舟車,曰多備火器,曰招降用間,曰審度時勢,曰防守河套,曰營田儲餉,曰明職守,曰息訛言,曰寬文法,曰處孳畜。 奏下兵部,覆言:‘銑經略甚詳,但事體重大。請下其章於廷臣。今各所見,然後集議。’ 上曰:‘虜據河套,為國家患,朕軫懷宵旰有年矣,念無任事之臣。今銑前後所上方略,卿等既看詳,即會眾協忠、定策以聞。’ 已而銑覆上營陣圖八:曰立營總圖,曰遇虜駐戰圖,曰選鋒車戰圖,曰騎兵逐戰圖,曰步兵搏戰圖,曰行營進攻圖,曰變營長驅圖,曰獲功收兵圖。 上覽而嘉之,令所司一併議奏。”
  • 18.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條:“兵部尚書王以旂等奉詔會同府部九卿詹翰科道等衙門議上覆套事宜。”
  • 19.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條:“於是大學士嚴嵩上曰:‘……銑以好大喜功之心,而為窮民黷武之舉。’”
  • 20.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條:“上曰:卿既知未可,何不力正?言於銑初至時,乃密稱“人臣未有如銑之忠者”。朕已燭其私,但知肆其所為,不顧國安危民生死,惟狥曾銑殘欲耳。朕故一言未答,以示不可之意。後見卿等每擬誇許。朕思夏言既以為可,卿必謂朕知而主之,未宜遽沮其謀。昨部會奏是果行之説,豈可真從之?故朕方言不可耳。卿宜盡忠供職,不允辭。“
  • 21.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條:“上曰:爾等朝廷倚政之本。百爾自宜先以邦民為心,如何專狥私情、強君脅眾?昔密奏未允,乃詐稱上意,必行茲所奏,又無引罪詞。吏禮二部,會都察院參看以聞。”
  • 22.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條:“於是嵩復辯:‘銑初至,臣誠心知其非,而不敢正,罪無可説。臣與夏言同典機務,事無鉅細,理湏商確。而言驕橫自恣,凡事專決,不惟常務不獲與聞。即興兵復套,事體極大,自始至今,亦並無一言議及,其諸揭所奏不過列署臣名。’”
  • 23.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條:“已兵部尚書王以旂復會廷臣議,上覆套事宜言……出師搜套一應事宜悉行停止。”
  • 24.    《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條:“上曰:套虜非新近事,先朝但防守耳,銑無故輕狂倡議。雖奉俞旨,然既下諸臣集議,自當為國為民,深思實慮,明以入告,如何忍心觀望?一旦敗事,將何救者?其奪與議官祿俸一月,兵部侍郎及該司官一年。銑令錦衣衞亟遣官校械繫,至京問。王以旂姑令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亟往代銑,盡忠督理,以贖前罪。此安危大計,科道官何寂無言?錦衣衞其悉逮至廷杖之,仍各罰俸四月。其餘事宜,户兵二部作速再議以聞。已,吏、禮部尚書聞淵、費採等,都察院左都御史屠僑等,參覆大學士夏言輕信狂言、輙為贊奏、事惟任意、跡涉強君,及奉詔自陳、復無引罪,語揆諸禮法俱違,唯聖明裁其進退。上曰爾等奉旨議奏,猶謂跡涉,此非媚即畏,是何臣體?姑不究夏言,其削奪餘官,令以尚書致仕。”
  • 25.    明世宗實錄  .文學100網[引用日期2020-02-05]
  • 26.    皇明經世文編  .文學100網[引用日期2020-02-05]
  • 27.    《明史·列傳·卷九十二》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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