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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有春

鎖定
沈有春,男,漢族,1951年9月出生,四川金堂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3月,參加工作,四川師範大學政教系畢業,大普學歷
曾任成都市政協秘書長 [1] 
中文名
沈有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四川金堂
出生日期
1951年9月
畢業院校
四川師範大學
人物履歷
1970.03—1973.08 金堂縣高板公社青龍小學教師
1973.08—1976.01 四川師範大學政教系學習
1976.01—1978.09 金堂縣太平區中學教師、教導處副主任
1978.09—1982.09 金堂縣教育局教育股幹事
1982.09—1987.09 金堂縣委宣傳部理論教員,副部長
1987.09—1990.02 金堂縣竹蒿區委書記
1990.02—1993.01 金堂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93.01—1997.10 金堂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1997.10—1998.01 新都縣委副書記、副縣長
1998.01—2000.05 新都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0.05—2000.11 新都縣委書記、縣長
2000.11—2001.12 新都縣委書記
2001.12—2002.12 成都市新都區委書記
2002.12—2003.01 成都市司法局黨組書記
2003.01—2004.12 成都市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12—2005.01 成都市政協黨組成員
2005.01—2008.11 成都市政協秘書長、黨組成員
2008.11— 成都市政協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