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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鎖定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於2003年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是縣政府設立的實施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衞生技術管理和服務的公益性事業單位,中心遵循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應用預防醫學理論和技術,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疫情收集與報告、監
中文名
沁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性    質
非盈利
屬    性
事業單位
地    址
沁縣

目錄

沁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簡介

沁縣測檢驗與評價、健康教育與促進、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處置等工作。 [1] 
沁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沁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中心各科室的協調、統計信息及銜接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業務以及黨務、人事、保衞、文秘、檔案管理、財務和行政後勤、車輛管理等工作。
二、應急辦
實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的任務;參與制定本縣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制訂;制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技術方案;對全縣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物質儲備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組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應急演練,開展公眾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知識教育,承辦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計免、流病、傳染科
負責疾病預防和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價、監測預警以及開展相關技術指導、培訓、諮詢;負責全縣傳染病管理及相關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採取防控措施,制訂防控策略等;指導實施免疫規劃工作;瘧疾、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及其他重點寄生蟲病、傳染病的監測與控制工作;承擔對基層疾控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
四、健康教育、慢性病、職業病科
制定實施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規劃;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健康教育工作;開展健康教育資料的徵訂、發放、製作與傳播效果評價。
負責食品、水、職業、環境、等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干預,及相關污染事故、中毒事件及開展衞生學評價和採取現場干預控制措施;負責學校衞生工作,開展學校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完善的學生健康檔案;做好全縣醫療單位及本中心的院感消毒檢測工作。
五、結防、消殺、地病科
1、調查掌握全縣結核病的發病情況,制訂全縣結核病防治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免費治療結核病。
2、督導縣(鄉)開展結核病項目工作,規範結核病歸口管理。
3、執行全國結核病登記報告制度,有計劃地開展結核病流行病學調查,瞭解疫情動態,考核防治效果。
4、具體承擔城區結核病歸口管理,以及卡介苗、結核菌素試驗及有關諮詢工作。
5、開展結核病、地方病、公共場所消毒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與健康倡導等工作。
六、檢驗科
1、負責水質、化妝品、各類食品、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新產品鑑定、食品污染、衞生用品、醫院消毒監測等樣品,以及餐飲具消毒的檢測檢驗。
2、配合疾病控制工作,開展霍亂、性病、艾滋病等傳染病病源監測,及病原體分離鑑定和血清診斷等檢驗工作。
3、負責做好食品、飲食、公共場所、制水從業人員及放射工作人員、廠礦企業有害作業人員健康體檢的檢驗工作。
4、做好食品意外污染、食物中毒、生活飲用水和環境污染事故性中毒、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傳染病暴發疫情的採樣檢驗、技術鑑定和診斷工作。
5、負責做好本中心實驗室的質量控制和計量認證工作。
七、性病、艾滋病全球基金項目科
承擔中心及上級下達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包括防治知識宣傳、監測、管理等工作;開展艾滋病、性病免費諮詢與診療工作,完成全球基金項目的各項工作任務。
八、預防醫學門診部
1、負責生物製品的接種和免疫後服務等預防接種工作;
2、負責門診安全注射和院感控制;
3、負責開展本專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開展預防醫學諮詢服務,向羣眾提供有關防病知識;
4、積極推廣二類疫苗業務並有計劃逐步開展其它門診業務。
九、財務科
負責編制中心年度經費預算和年終決算,編寫季、年度財務活動分析報告;負責中心的事業經費及其他經費的計劃管理;負責勞動工資審批、發放等相關事務管理,負責日常經費收支,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等經費的交納和審核報銷事宜;遵守財務會計制度,正確及時完成會計月報、季報和年度報表;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憑證;對固定資產、藥品等進行管理;承擔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審計和其他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