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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檔案學會

鎖定
江西省檔案學會,英文譯名為:Jiangxi ProvinciaI Archives Society;英文縮寫為:JPAS。學會是全省檔案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性、學術性、公益性、羣眾性的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檔案工作者的紐帶和助手,是發展我省檔案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學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學會掛靠江西省檔案局。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江西省社聯及登記管理機關江西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學會是中國檔案學會的單位會員。
中文名
江西省檔案學會
外文名
Jiangxi ProvinciaI Archives Society
成立時間
1981年6月23日
宗    旨
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團體會員
58個
會    員
1140名

江西省檔案學會概況

江西省檔案學會成立於1981年6月23日,現有團體會員58個,會員1140名

江西省檔案學會宗旨

江西省檔案學會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與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團結廣大檔案工作者,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雙百” 方針,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面向現代化,面向未來,開展檔案科學技術和理論研究、諮詢活動,促進全省檔案學研究和檔案事業的發展,為我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江西省檔案學會主要任務

江西省檔案學會的主要任務是:組織會員開展羣眾性檔案科學技術研究和檔案學術交流;傳播、普及檔案學理論知識,介紹國內外檔案學研究動態和成果;開展檔案工作業務諮詢,接受有關部門委託進行檔案理論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的評審和論證;開展檔案工作實踐中熱點、難點及某些急待解決問題的調查與研究工作;鼓勵會員提出合理化建議,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發現和推薦人才,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開展與有關學會和檔案工作者的友好聯誼活動;編輯出版刊物、論文集和有關檔案學術專業書籍、資料。

江西省檔案學會所獲榮譽

江西省檔案學會成立以來,積極開展靈活多樣的學術活動,加強學會會員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大批研究成果,共有18項成果獲國家檔案局、中國檔案學會、江西省社聯、江西省科協等頒發的科技進步獎、優秀成果獎。1994年以來,江西省檔案學會連續多次被江西省社聯授予先進團體稱號。

江西省檔案學會發展方向

2004年6月24日,江西省檔案學會召開了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學會理事會,並提出了今後五年學會工作的總體思路。學會將在新一屆理事會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以及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以加快發展為主線,以服務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加強檔案學基礎理論建設為重點,以深入研究檔案工作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積極主動地為全省“三個文明”建設、為加快發展江西檔案事業獻計獻策。

江西省檔案學會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中文名稱為:江西省檔案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為:Jiangxi ProvinciaI Archives Society;英文縮寫為:JPAS。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是全省檔案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性、學術性、公益性、羣眾性的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檔案工作者的紐帶和助手,是發展我省檔案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與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團結廣大檔案工作者,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雙百” 方針,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面向現代化,面向未來,開展檔案科學技術和理論研究、諮詢活動,促進全省檔案學研究和檔案事業的發展,為我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五條 本會掛靠江西省檔案局。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江西省社聯及登記管理機關江西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本會是中國檔案學會的單位會員。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怡園路808號江西省檔案館,郵政編碼:330038 。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業務範圍:
(一)組織會員開展羣眾性檔案科學技術研究和檔案學術交流;
(二)傳播、普及檔案學理論知識,介紹國內外檔案學研究動態和成果;
(三)開展檔案工作業務諮詢,接受有關部門委託進行檔案理論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的評審和論證;
(四)開展檔案工作實踐中熱點、難點及某些急待解決問題的調查與研究工作;
(五)鼓勵會員提出合理化建議,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
(六)推薦會員中的優秀檔案學術研究成果和優秀人才,表彰在學會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會員及其工作人員;
(七)開展與有關學會和檔案工作者的友好聯誼活動,開展同省外檔案學術團體和檔案工作者的交流與合作;
(八)編輯出版刊物、論文集和有關檔案學術專業書籍、資料;
(九)協助檔案行政管理機構開展檔案幹部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普及檔案科學技術知識。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的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個人會員
凡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檔案事業,積極開展檔案學術研究活動,承認本會章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加入本會:
1、獲助理館員以上或相應技術職稱,在檔案工作實踐中具有一定水平者;
2、從事檔案工作兩年以上,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者;
3、在檔案學理論和檔案科學技術研究領域有一定的影響和造詣者;
4、從事其他專業工作,熱心於檔案學研究並有一定成績者;
5、熱心於檔案工作,並支持本會活動的檔案工作主管、分管領導;
6、在我省的中國檔案學會會員。
7、對檔案學和檔案事業有一定貢獻者。
(二)團體會員
凡與本會專業有關,有一定數量的檔案工作者或科技人員,擁護本會的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熱心支持本會工作的檔案管理、科研、教學、生產等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學術性社會團體,交納團體會費,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可申請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本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推薦新會員;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遵紀守法、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協助檔案部門收集散存在社會上的檔案和有關資料;
(五)參加學術研究活動,講授檔案工作基礎知識,編寫業務資料,作學術報告;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無特殊原因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組織)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本屆科研課題和學術交流計劃;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省社聯審查批准並經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增補理事、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副秘書長的聘任;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制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學術研究規劃;
(九)組織召開學術討論會、報告會、經驗交流會;
(十)向有關部門推薦有價值的檔案學著作、論文;
(十一)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擔任理事以上職務的成員,一年內不履行職責,無故不出席有關會議的,可視為自動辭職,並由理事會作出書面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以上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省社聯審查同意並經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四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省社聯審查同意並經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經報省社聯審查同意並經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亦可由常務理事會決定由副理事長、秘書長為法人代表。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重大事項應及時向常務理事會通報;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其他職權。
第三十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秘書長協助理事長開展學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學會年度工作計劃;
(二)處理學會其他日常事務;
(三)重大事項應及時向理事長、常務理事會通報;
(四)理事長授權的其他工作。
經費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會配備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七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省檔案局、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和省社聯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用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四十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省社聯審查同意,並報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
第四十二條 本會因故必須終止活動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省社聯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省社聯及省檔案局等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終止一切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會經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省檔案局、省社聯和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2009年2月11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本章程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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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