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江維華

鎖定
江維華(1886一1934)一名清,字懷安,號若木,別號和風,江西省宜春縣楠木鄉盤田村人。1911年在日本加入中國同盟會。回國後歷任宜春縣署財政課長、江西省議會文牘課長、討袁起義軍總司令部秘書長、江西省議會秘書長、曲江縣縣長、潮梅籌餉局總辦、西江財政處處長、沙田逆產清理處處長、粵軍總司令部秘書長、河南省民政廳廳長、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中央懲戒委員會委員等職。民國23年(1934),江維華因病去世。 [1] 
中文名
江維華
出生日期
1886年
逝世日期
1934年
中文名
江維華
籍    貫
宜春縣
性    別
江維華,家貧,父親務農,幼年時就幫助家裏幹些雜活。稍有空閒,便去偷聽私塾先生江龍門講課。江龍門見他資質過人,才堪造就,便免費讓他人整讀書。16歲時他參加科舉考試,名列縣試第一。隨後進人府學讀書,與具有維新思想的鄉紳盧元解、曾紀良結交為友。光緒三十三年(1907),他與盧元賜、曾紀良等搗毀了金瑞河背三官殿裏的泥菩薩,創辦起宜春鄉村第一所新式學堂,一時轟動城鄉。
宣統三年(1911),江維華東渡日本,學習法政。在日本加入中國同盟會,結識了居正許崇智等一批同盟會的著名人物。辛亥革命爆發後,江維華回國,任江西《晨鐘報》撰述。次年返宜春,任宜春縣署財政課長,併發起成立中國同盟會宜春分部。民國2年(1913),任江西省議會文牘課長。是時,袁世凱大肆進行復闢帝制活動,江維華在報刊撰文,揭露衰世凱“假共和之名,行專制之實”,是“民族之敗類,革命之大蠹”。同年夏,江西都督李烈鈎發動“二次革命”,討伐袁世凱,江維華積極參與其事。不久,李烈鈞兵敗,江維華返鄉避禍。9月,李烈釣為躲避寇世凱軍警的搜捕,由少數隨員護送至宜春。江維華聯絡本地一些國民黨黨員,予以安置、保護,並安全護送出境。不久,江維華也受到省都督府追緝,被迫流亡日本。
民國5年(1916)春,中華革命黨人居正在山東發動討袁起義,宣佈獨立。江維華聞訊即返回祖國參加革命,出任起義軍總司令部秘書長,是居正的重要幕僚之一。同年6月,袁世凱病死。江維華返回南昌,任江西省議會秘書長。民國7年(1918)任期屆滿,南下廣東,歷任曲江縣縣長、潮梅籌餉局總辦、西江財政處處長、沙田逆產清理處處長等職,行事幹練,深得粵軍總司令許崇智倚重,委以司令部秘書長之職。其時,蔣介石任司令部參謀長。
民國17年(1928)廖仲愷被刺,許崇智因涉嫌“廖案”,逃亡上海。蔣介石乘機取得軍警實權,拘捕了江維華等一批許崇智舊部屬。後經國民黨元老居正、鄒敏初等出面説情,江維華始得出獄。但他拒絕復職,輾轉北上上海,息影於法國租界。
江維華寓居上海期間,生活拮据。他曾多年擔任財餉方面要職,經手錢糧無數,並無假公濟私、貪贓分肥之舉,故積蓄甚微,只得靠朋友、舊同欲的接濟,過着簡樸的生活。蔣介石執政後,曾有意委任他為河南省民政廳廳長,遭斷然拒絕。民國21年(1932),居正出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多次老促江維華前往任職,並派楊翹新專程登門敦請,他才答應出任中央懲戒委員會委員這一閒職。民國23年(1934),江維華因病去世。 [1] 
參考資料
  • 1.    宜春市人民政府, 宜春市志編纂委員會,宜春市志,方誌出版社,2010年09月,第24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