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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

(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仙橋街道黨工委原書記)

鎖定
江波,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仙橋街道黨工委原書記。
2024年6月,江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中文名
江波
國    籍
中國

江波人物履歷

江波,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仙橋街道黨工委原書記。

江波人物事件

江波違紀被查

2024年3月,榕城區仙橋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江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榕城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江波依法雙開

2024年6月26日,據清風揭陽消息,經揭陽市榕城區委批准,揭陽市榕城區紀委監委對揭陽市榕城區仙橋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江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江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江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揭陽市榕城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揭陽市榕城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江波開除黨籍處分;由揭陽市榕城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揭陽市榕城區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