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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鎖定
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位於汕頭灣出海口,依託東海岸新城、珠港新城、濠江海灣新區南濱片區,規劃面積約36平方公里。
- 中文名
- 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 類 型
- 地區
- 規劃面積
- 約36平方公里
- 地理位置
- 汕頭灣出海口
目錄
- 1 簡介
- 2 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大事記
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簡介
2014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在汕頭經濟特區設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門户。
國務院在批覆中指出,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華僑試驗區)處於汕頭經濟特區核心地帶,區位條件優越,比較優勢突出,具備加快發展的條件和潛力。充分發揮華僑華人資源優勢,把華僑試驗區建設作為汕頭經濟特區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和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門户的重大舉措。開展先行先試,為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探索新路。
國務院在批覆中明確提出對華僑試驗區建設予以四方面的支持:一是支持華僑試驗區着力轉型升級,推動海外華僑華人與祖國經濟深度融合發展。二是支持華僑試驗區搭建海外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平台,深化與有關國家(地區)的人文合作。三是支持華僑試驗區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四是加大政策支持,統籌推進華僑試驗區建設發展。
批覆中還就加強組織協調、有力有序推動華僑試驗區發展提出要求,要求廣東省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紮實推進華僑試驗區建設發展。
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圍繞汕頭灣出海口,依託東海岸新城、珠港新城、濠江濱海新城南濱片區,規劃面積約36平方公里。
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大事記
●201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建設面向21世紀的海上絲綢之路。汕頭以此為重大契機,緊密結合汕頭實際,在省政府批准建設海灣新區的基礎上謀劃創辦國家級改革創新平台——華僑試驗區。
●2013年11月,省政府審議通過《廣東汕頭海灣新區發展總體規劃(2013-2030年)》,要求汕頭充分發揮僑鄉優勢,大力實施聚僑興業戰略,打造華僑經濟文化合作平台。
●2013年12月2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汕頭經濟特區創辦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的請示》(粵府〔2013〕122號)上報國務院。
●2014年1月26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函徵求外交部、商務部、工信部、僑辦等20多個國家部委的意見,國務院20多個部門都對創辦華僑試驗區表示支持。
●2014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在汕頭經濟特區設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2014年10月20日,市委、市政府聯合中央政硏室經濟局在北京舉行“推進華僑試驗區建設專家座談會”,請國家各相關部委的領導專家為華僑試驗區建設把脈支招。
●2014年12月5日,由中新社與省政府新聞辦共同組織的“中央外宣媒體高層考察團”赴汕頭專題考察採訪,並舉行高峯對話活動,為試驗區建設提供了非常獨到的支持和幫助。
●2014年12月8日,華僑試驗區和海灣新區管理機構舉行揭牌儀式,試驗區和新區的建設工作掀開新的篇章。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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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支持汕頭經濟特區建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有關政策的批覆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4-09-19]
- 2. 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大事記 .南方網.2014-12-15[引用日期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