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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賢詔

(元封五年古文)

鎖定
求賢詔來源於《漢書·武帝紀》,作者是漢武帝劉徹,創作時間是元封五年。
中文名
求賢詔
別    名
武帝求茂才異等詔 [1] 
來源出處
漢書·武帝紀
作    者
劉徹

目錄

求賢詔原文

漢武帝像 漢武帝像
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駕之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 [2] 

求賢詔評析

本文是漢武帝劉徹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下發的求“茂材異等”詔。本年漢武帝50歲,登基稱帝已34年。也就在本年,一代名將衞青去世,漢武帝因此而感到“名臣文武欲盡 [2]  ,所以才下發了這道著名的求賢令。這也從側面反映出,衞青在漢武帝心目中的分量和地位,衞青謝世,漢武帝倍感人才凋零,所以才要以非常之舉薦拔人才。
漢武帝的功業早已彪炳史冊,無需贅言,但是,促成其功業的,除了漢武帝個人的雄才大略之外,還有圍繞在他周圍的無數傑出人才。漢武帝從來都重視和發掘人才,不遺餘力地提拔人才。他大力改革用人制度,全面實行察舉、賢良、上書、太學等綜合手段,不問出身,唯才是舉,而且,先後於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元封五年下詔四次求賢,這完全能體現他求賢若渴的治國態度。
本文即漢武帝的第四道求賢令。令文以簡明扼要的短短數語,將漢武帝的用人思想體現得淋漓盡致:治國理政的偉業迫切需求杰特之才,有杰特之才,方能成就杰特之功。人無完人,那些有才華的人,當時或許未能得到好評,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出眾的才華與能力,而且還要重用其才華與能力。無論是怎樣的馬、怎樣的人,都在於駕馭者、用人者的掌控了。這樣大膽、張揚的詔書,完全能體現出漢武帝破格用人、駕馭羣才的恢弘自信,也只有漢武帝這樣不守成規、睥睨八荒的雄才,才能突破儒家忠孝德行的人才評價,走向不拘一格的用人標準。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