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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公主

(唐憲宗女兒)

鎖定
永安公主,唐憲宗李純的女兒。長慶初年,唐朝允許永安公主下嫁回鶻保義可汗。但是在永安公主下嫁回鶻保義可汗之前,回鶻保義可汗死,永安公主沒有去回鶻。
所處時代
唐朝
本    名
永安公主
父    親
唐憲宗李純
性    別

永安公主史料記載

《新唐書列傳第八》:永安公主,長慶初,許下嫁回鶻保義可汗,會可汗死,止不行。太和中,丐為道士,詔賜邑印,如尋陽公主故事,且歸婚貲。 [4] 

永安公主人物生平

元和四年(809),保義可汗正式更改回紇的名稱為回鶻,請求唐朝冊封。此後,他多次派遣使者來唐要求繼續和親,唐朝起初因為估計婚禮費用約在五百萬,所以沒有應允。禮部尚書李絳唐憲宗道,和親有“三利”,並可去“五憂”’,集中力量平定淮西的叛亂,又可利用回鶻牽制吐蕃。永安公主下嫁的婚嫁費用只相當東南一個大縣一年的賦税收入 [1-2]  ,利多而弊少,而公主下嫁的費用並不多。後來唐穆宗同意永安公主下嫁回鶻保義可汗。但是,許婚不久,回鶻保義可汗死了。永安公主沒有去回鶻。
太和年間(827年至835年),永安公主希望做道士。皇帝下詔賜給永安公主封邑之印,如尋陽公主舊例,並且饋贈婚嫁財物。 [3] 
參考資料
  • 1.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二上:今東南大縣賦歲二十萬緡,以一縣賦為婚貲。
  • 2.    《資治通鑑》:元和九年……今江、淮大縣,歲所入賦有二十萬緡者,足以備降主(出嫁公主)之費。
  • 3.    許嘉璐,安平秋,黃永年.二十四史全譯.新唐書.第4冊: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2347
  • 4.    《新唐書》列傳第八:永安公主,長慶初,許下嫁回鶻保義可汗,會可汗死,止不行。太和中,丐為道士,詔賜邑印,如尋陽公主故事,且歸婚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