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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婚嫁

鎖定
水上婚嫁習俗便源於疍家人對歌成親的禮儀。疍家是一個極為特殊的羣體,他們常年生活於江海之上,以漁業為主,漂泊不定,形成了一些有別於陸上社會的婚嫁習俗。 [2] 
中文名
水上婚嫁
類    型
民間婚俗

水上婚嫁習俗簡介

由於沒有田地,以水為生,疍家形成了一些有別於陸上社會的習俗,在舊時也因此受到陸居族羣的排斥與歧視,由此也造就了疍家人在族羣內部相互通婚的傳統。對於疍家人內部自互婚配的傳統,清乾隆《海豐縣志雜誌》就有記載。其中謂疍民姓有七:麥、李、石、徐、蘇、鍾、梁,士人(即陸上人)“不與通婚”。民國《潮州志》亦謂疍民“惟捕魚裝載以供食,不通士人婚姻。”清光緒《惠州府志》也記載疍民“語言與土人微異,土人不與結婚。近亦有土著視平民間與下户通婚者,然亦鮮矣。”迄至民國時期,隨着漁業生產的發展,才開始有部分陸上的貧苦青年下海捕魚而入贅疍船,方打破陸上人不與疍家人通婚的陋俗,但依然少有陸上女子嫁給疍家人。
在婚嫁方面。過去疍民不與岸上人通婚,岸上女子因暈船不習慣,疍家女又不會種田。他們結婚時,婚禮在船上舉行,男女雙方的船艇相隔不遠,男方用小艇將女方接到男方船上,以大羅傘遮蔭。結婚時要大請客,少則一兩天,多則十幾天。婚後,女方要戴一種用花格布做成的“豬嘴式面具”和“珠笠”。過去一直戴到生第一個小孩時才取掉,後來改為最多戴一個月,以表示女方守規矩。 [2] 

水上婚嫁婚嫁習俗

疍家人的婚禮十分隆重。結婚前兩天,男方的嫂子、嬸嬸等人乘坐裝扮一新的小船“送餅”到女方家,所送禮品除了餅乾糕點外,檳榔、白酒和一些首飾是必不可少的。送餅當天,一艘花船專門負責敲鑼打鼓吹奏樂器,一路上鞭炮齊鳴、鑼鼓喧天。另外一艘花船則負責運送分筐而裝的糕點、檳榔、白酒和首飾。根據禮俗,這艘船必須乘坐8個人,4人分坐船頭兩側。
送餅兩天後就是男方上門迎娶新娘的日子。根據算命先生挑選的良辰,男方請來的媒人和自家嫂子雞鳴時分就划着小船,帶着一些糕點、蠟燭、米酒和香火過來接親。
疍家人有“哭嫁”習俗——新娘先“以唱代哭”向親朋好友回憶身世經歷表達感恩之情,動情之處便情不自禁哭出聲來。出於對家人的眷戀和不捨,以及對未來生活的擔心,新娘會在“哭嫁”中告訴自己的弟妹要好好照顧父母長輩。女方的嬸嬸或嫂子也在哭聲中回勸新娘不要惦念孃家,嫁過去後要好好侍奉公婆和丈夫,過好自己的日子。
解放前,婚禮都是在船上舉行的。為了準備婚禮,家人會將很多艘漁船聯成一排,妝點一新,張燈結綵。人們還會在船上搭起大棚,用木板鋪平船艙,以便讓參加婚禮的客人們席地而坐。
當時結婚,男的頭上戴頂小帽子,帽子上左右兩邊各豎着插上金釵,肩上斜挎着紅布。新娘則帶着頭巾和頭釵,很漂亮。當接新娘的小船到達男方家的船後,新娘在跨上婆家船隻時,新郎會站在船沿,手拿一把扇子輕輕敲打新娘的腦袋三次,之後,女方便正式踏入婆家。
新娘上船後,新人們便開始拜祭祖宗和海神,以及一一跪拜家中的長輩,親手為長輩們獻上茶水。這期間,鹹水歌是少不了的。
唱完了,大家就吃飯,吃完飯,又接着唱。晚上吃完宵夜後,就一直唱到凌晨三四點。唱到三天三夜才散。在海上舉行的婚禮,也會吸引來一些搖着船唱着歌來湊熱鬧的外人,即便不認識,熱情的主人也會給這些陌生的客人分散煙酒和糕餅。
在持續了三天三夜的狂歡後,婚禮才算結束。此時,新娘的母親會搖着船過來將女兒接回孃家過上兩天,待新娘祭拜過家中的祖宗後,便又回到婆家,正式開始新的生活。 [2] 
水上婚嫁是廣東珠海斗門獨特的傳統民俗文化,融合了廣府文化、客家文化和疍家文化的元素,以船為交通工具,以歌唱貫穿婚嫁所有環節,每項儀式都藴含了吉祥美好的寓意。水上婚嫁顯示出獨特的水鄉風情,加深了當地民眾的文化認同感,進而成為維繫海外僑胞、港澳同胞鄉情的精神紐帶。 [1] 
斗門水上婚嫁作為民間婚俗,於2007年3月29日公佈為珠海市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7年11月公佈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6月14日公佈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