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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義務

鎖定
民事訴訟義務是“民事訴訟權利”的對稱。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內容之一。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指一切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依法在訴訟中承擔的義務;狹義指訴訟當事人依法承擔的訴訟義務。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當事人在享有訴訟權利的同時,應當承擔必要的訴訟義務,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1] 
中文名
民事訴訟義務
對稱詞
民事訴訟權利
廣    義
指一切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依法在訴訟中承擔的義務;狹義指訴訟當事人依法承擔的訴訟義務
狹    義
指訴訟當事人依法承擔的訴訟義務
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調解協議。當事人不履行訴訟義務,將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人民法院通過其審判職能,承擔訴訟義務,表現對國家,對當事人負責的一致性。其他訴訟參與人蔘加訴訟,依法承擔相應訴訟義務。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