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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法

鎖定
毛利率法是指根據本期銷售淨額乘以上期實際(或本期計劃)毛利率匡算本期銷售毛利,並據以計算發出存貨和期末結存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
中文名
毛利率法
分    類
銷售毛利
定    義
中級財務會計

毛利率法計算公式

如下:
其中
銷售毛利=銷售淨額×毛利率 [1] 
銷售淨額=商品銷售收入-銷售退回與折讓
銷售成本=銷售淨額-銷售毛利
期末結存存貨成本=期初結存存貨成本+本期購貨成本-本期銷售成本
這一方法常用於商品批發為企業計算本期商品銷售成本期末庫存商品成本。商品流通企業由於商品種類多,一般來講,其同類商品的毛利率大致相同,採用毛利率法能減輕工作量。

毛利率法存貨成本

利用毛利率法對存貨成本進行估價:
採用毛利率法估計本期銷售成本和期末存貨時,關鍵在於所使用的估計毛利率是否可靠。這就是説,用毛利率法估計存貨所得結果的正確程度,取決於使用的估計毛利率的可靠程度。通常可以根據上一會計年度銷貨毛利率;參考企業的實際經營環境和條件來估計。毛利率法在商業企業較為常見,特別是商業批發企業,若按每種商品計算並結轉銷售成本,工作量較為繁重,而且商業企業的同類商品毛利率大致相同,採用這種存貨計價方法也比較接近於實際。採用這種方法,商品銷售成本按商品大類銷售額計算,在大類商品賬上結轉成本,計算手續簡便。商品明細賬平時只記數量,不記金額,每季末的最後一個月再根據月末結存數量,按照最後進價法等計價方法,先計算月末存貨成本,然後再計算該季度的商品銷售成本,用該季度的商品銷售成本減去前兩個月已結轉的成本,計算第三個月應結轉的 銷售成本,從而對前兩個月用毛利率計算的成本進行調整。

毛利率法適用性

這種計算方法適用於經營品種較多,月度計算成本確有困難的企業。它是一種簡化的成本計算方法,但是全部(或大類)商品的綜合毛利率受影響的因素較多,計算結果往往不夠精確。在採用該法時,一般只在季度的頭兩個月使用,季末則必須用“加權平均法”等其他成本計算方法來計算和調整,以便在一個季度範圍內使商品銷售成本和期末結存商品金額符合實際。
用過去的銷售毛利率(銷售毛利與銷售收入之比)或估計毛利率是估計期末存貨和本期銷售成本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基於毛利率在前各期大致相同,採用毛利法關鍵取決於毛利率的正確與否。若影響毛利率的因素髮生變化時,則應調整毛利率。這種做法簡化了會計工作。但用過去的毛利率計算本期銷售毛利,違背了實際成本原則,其可靠性受到影響。它主要適合於如下情況:採用定期盤存制的企業,當需要編制中期報表;企業遭受火災、水災等意外災害時,可藉助毛利法,估計災害損失的程度;審計人員利用毛利法估計企業的銷售成本和期末存貨,並與企業財務報表中的相應數據相核對,檢查其合理性;實行預算控制的企業,可利用毛利率法編制銷售預算成本預算採購預算現金預算等,並藉助毛利法,檢測、控制預算執行的情況。

毛利率法例題

某批發公司2008年4月初A類商品庫存50000元,本月購進50000元,本月銷售收入111000元,發生的銷售退回銷售折讓為1000元,上月該類商品的毛利率為20%,本月已銷售商品和庫存商品成本計算如下:
本月銷售淨額=111000-1000=110000元
銷售毛利=110000*20%=22000元
本月銷售成本=110000-22000=88000元
庫存商品成本=50000+50000-88000=12000元
參考資料
  • 1.    趙遠新.新會計準則與税法差異的解讀:中國税務出版社,2008年05月第1版:第3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