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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性定價法

鎖定
歧視性定價法亦稱“差別定價法”。企業依據顧客特徵、銷售時間、銷售地點和產品形式等細分市場,就相同或相似產品給予不同顧客不同價格的定價方法。屬於需求導向定價。其基本條件是市場可細分且細分市場間不易形成差價套利現象。 [1] 
中文名
歧視性定價法
別    名
差別定價法
定    義
企業依據顧客特徵、銷售時間、銷售地點和產品形式等細分市場,就相同或相似產品給予不同顧客不同價格的定價方法
拍賣定價法是在一個賣方和多個買方之間經過拍賣而確定價格的方法。屬於需求導向定價。拍賣又分為英國式拍賣(加價拍賣)和荷蘭式拍賣(減價拍賣)兩種。英國式拍賣由賣家出示一件商品,多個買方不斷加價競標,直到一個買家以最高價格購得商品為止,通常適合不動產、古董等具有一定稀缺性和獨特性的產品。荷蘭式拍賣由拍賣人公佈一個最高價格,然後逐漸降低報價,直到有買家願意購買該產品為止,通常適用於需要快速成交、快速週轉的商品。
參考資料
  • 1.    陸雄文.管理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