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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江岸區地方金融工作局

鎖定
武漢市江岸區地方金融工作局是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武漢市江岸區地方金融工作局
隸    屬
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江岸區地方金融工作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促進全區金融業發展等有關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促進金融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協調相關部門、各街道及金融機構共同推進區域金融發展、金融改革創新等工作。
(三)負責協調聯絡上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及其駐漢分支機構,開展對外金融交流。
(四)負責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上市公司併購、重組,促進企業規範發展。推進資本市場建設,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指導推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規範發展。推動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資及債券融資等直接融資工作。
(五)依法依規開展對全區小額貸款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地方類金融機構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引導地方類金融機構規範發展。
(六)配合國家、省、市級金融管理部門整頓和規範全區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和處置各類地方金融風險。推進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協調落實區委、區政府防範處置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工作部署。協調推進互聯網金融清理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區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推進全區金融安全知識宣傳普及工作。
(七)對全區各街道金融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推進各部門聯動機制建設。參與、指導全區金融人才資源培育和隊伍建設工作。
(八)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武漢市江岸區地方金融工作局領導分工

劉靜瑄(黨組成員、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詹 雷(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金融風險防控、金融產業發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相關類金融企業協調監管、局機關辦公室財務等內務管理。 [2] 
李 鵬,江岸區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長。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