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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穎

鎖定
歐陽潁,宋朝官員,成平三年舉進士中第,初任峽州軍事判官,有能名,即州拜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建寧縣。
本    名
歐陽潁
別    名
歐陽穎
孝叔
所處時代
宋朝
民族族羣
漢族
逝世日期
1034年
主要成就
擔任過九州知府

目錄

歐陽穎簡介

(歐陽)公諱潁,字孝叔。成平三年,舉進士中第,初任峽州軍事判官,有能名,即州拜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建寧縣。未半歲,峽路轉運使薛顏巡部至萬川,逐其守之不治者,以謂繼不治非尤善治者不能,因奏自建寧縣往代之。以治聞。由萬川相次九領州而治之,一再至日鄂川。二辭不行:初彭州,以母夫人老,不果行;最後嘉州,以老告,不行。實治七州,州大者繁廣,小者俗惡而奸,皆世指為難治者。其尤甚曰歙州,民習律令,性喜訟,家家自為簿書,凡聞人之陰私毫髮,坐起語言,日時皆記之,有訟則取以證。其視入狴牢就桎梏,猶冠帶偃簀,恬如也。盜有殺其民董氏於市,三年捕不獲,府君至,則得之以抵法。又富家有盜夜入啓其藏者,有司百計捕之甚急,且又大購之,皆不獲,有司苦之。公曰勿捕與購,獨召富家二子,械付獄,鞫③之。州之吏民皆曰“是素良子也”,大怪之,更疑互諫。公堅不回,鞫愈急,二子服。然吏民猶疑其不勝而自誣,及取其所盜某物於某所,皆是,然後歡曰:“公,神明也。”其治尤難者若是,其易可知也。
公剛果有氣,外嚴自明,不可犯,以是施於政,亦以是持其身。初,皇考侍郎為許日令,時丁晉公尚少,客其縣。皇考識之,曰貴人也,使與之遊,待之極厚。及公佐峽川,晉公薦之,遂拜著作。其後,晉公居大位,用事,天下之士往往因而登榮顯,而公屏不與之接。故其仕也,自著作佐郎、秘書丞、太常博士、尚書屯田、都官、職方三員外郎、郎中,皆以歲月考課,次第升,知萬、峽、鄂、歙、彭、嶽、閬、饒、嘉州,皆所當得.及晉公敗,士多不免,惟公不及。 [1] 
明道二年,以老乞分司,有田荊南,遂歸焉。以景佑元年正月二十六日終於家,年七十有三。
注:①狴(bì):監獄.。②簀(zé):竹蓆:。③鞠(jū):審訊。 [1] 

歐陽穎譯文

(歐陽)公名潁,字孝叔。宋真宗鹹平三年(1000),考上了進士,開始擔任峽州軍事判官,因為有治理的才能而名聲遠揚,就被州中任命為秘書省著作佐郎,擔任建寧縣知縣。不到半年時間,峽路轉運使薛顏巡視檢查到萬州,撤消那些不稱職的官吏,認為要替代那些不稱職的官吏沒有那些能力特別突出的官員是做不到的。因而上奏朝廷從建寧縣派遣歐陽穎前往擔任。到任後又因為治理得力而聞名,從萬州擔任州級長官連續九次擔任州級長官並且都治理得很不錯。一遷再遷而到那叫做鄂州的地方,他兩次推辭沒有到任:第一次是安排在彭州,因為母親老夫人年歲太老,沒有真正到任;最後安排在嘉州,因為年歲已老,而告老還鄉,也沒有到任。真正治理的是七個州,大州繁雜寬廣,小州民俗惡劣而奸窄,都是世人所指的難於治理的地方。其中特別歷害的是歙州,這地方的百姓都熟悉法律令法,本性就喜歡訴訟,家家户户自備有簿書,凡是聞聽到別人的一點點陰私,日常的行坐起立的句言片語,慢慢的都記錄下來,等到有訴訟的時候就拿出來作為證據。他們把進入監獄戴腳鐐手銬,就好象戴帽子束腰帶,在竹蓆上睡覺一樣,泰然着啊。有強盜把當地百姓董氏殺死在大街上,捕捉了三年還是沒有捉到,州太守一到,就把這強盜逮捕了並將他按法律處置了。又有一富家有盜賊夜晚進入他家倉庫偷盜東西,有關部門千方百計想要儘快捕捉到,並且又大力懸賞(緝捕)盜賊,都不能捕獲,主管官吏對這件事情感到苦惱。歐陽公説不要追捕和懸賞捉拿,只是召來了富家的兩個兒子,把他兩人戴上刑具關進監獄,審訊他們。州里的官吏百姓都説“這兩人一貫是好孩子呀”,感到非常奇怪,還有的疑慮弄錯而相互到歐陽穎公處諫勸。歐陽穎公堅持沒有答理,審訊更加急迫,這兩個富家兒子認罪伏法。然而官吏百姓還是懷疑他們(是因為)經受不住(審訊之苦)而自己承認強加給他們的罪名。等到在某此處所取出他們所偷盜某些物件時,大家才認為歐陽穎公是對的,然後歡呼着説:“歐陽穎公,真有如神明啊。”他治理最難治理的地方(都能)這樣,那些容易的(就)可想而知道了。 [1] 
歐陽穎公剛毅果斷很有氣質,外表嚴厲內裏聰明,有不可侵犯的氣質,分是憑這些來治理地方政務,也是憑這些來潔持他的本身。當初,曾祖父穎以侍郎的身份擔任許田縣縣令,當時丁晉公尚且年少,客居在曾祖父治理的縣內。曾祖父見到丁晉公,認為他有貴人的氣質,就讓歐陽穎公與丁晉公交遊,給予丁晉公的幫助非常多。到歐陽穎公治理峽州的時候,丁晉公推薦歐陽穎公,於是任命為著作之職。自這以後,丁晉公擔任非常顯赫的地位,掌握着國家的大權,天下的士人往往因為攀上丁晉公而得到榮顯的地位,但歐陽穎公卻退避不與丁晉公過多接觸。所以歐陽穎公在仕途上,從擔任著作佐郎開始、到秘書丞、到太常博士、到尚書屯田、到都官、到職方三員外郎、到郎中,都是憑藉着年年歲歲考核評介,按次第升遷,擔任萬州、峽州、鄂州、歙州、彭州、嶽州、閬州、饒州、嘉州的知府,都是他勞績所應當得到的。到丁晉公敗落,其他士人大多不免受到牽連,惟獨歐陽穎公沒有牽連到。 [1] 
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因為年老乞求到陪都任職,在荊南有田產,於是就告老歸鄉。在景祐元年(1034)正月二十六日在家壽終正寢,享年七十三 [1] 
參考資料
  • 1.    歐陽修.歐陽修全集:中華書局,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