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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曄
(歐陽修叔父)
鎖定
- 本 名
- 歐陽曄
- 字
- 日華
- 所處時代
- 南唐、北宋
- 出生地
- 江西廬陵
- 出生日期
- 958年
- 逝世日期
- 1037年
歐陽曄簡介
歐陽修四歲喪父,與母親鄭氏相依為命,只得到湖北隨州去投奔叔叔歐陽曄。歐陽修在為歐陽曄所作的墓誌銘中就寫道:“修不幸幼孤,依於叔父而長焉。嘗奉太夫人之教曰:‘爾欲識爾父乎?視爾叔父,其狀貌起居言笑皆爾父也。’修雖幼,已能知太夫人言為悲,而叔父之為親也。
[1]
”可見兩叔侄情深,父子之情躍然紙上。
歐陽曄病逝時,歐陽修正遭受第一次貶謫,先是放逐到窮鄉僻壤的湖北夷陵(今宜昌)做縣令,旋即又改任更加偏僻荒涼的湖北乾德(今老河口)縣令,不能為叔父奔喪,歐陽曄的靈柩也只能暫厝隨州。直到宋仁宗慶曆四年初,歐陽修被朝廷重新啓用供職汴梁時,歐陽氏族人才決定將歐陽曄的靈柩下葬應城縣高風鄉彭樂村。慶曆四年三月十日歐陽曄下葬時,歐陽修奉命出使河東路“擘劃糧草”,未能親臨叔父的安葬禮儀,便書寫了墓誌銘《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誌銘》。當年八月,歐陽修以龍圖閣直學士任河北都轉運按察使。挺身為改革派上書申辯的歐陽修面臨再遭貶謫的困境,擔心龍顏一怒自己葬身新政,於是匆匆到叔父的新墳前祭拜,作下《祭叔父文》。
歐陽曄破案故事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泣涕而服罪
譯文: 宋朝人歐陽曄(字日華)掌管鄂州政事時,百姓中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的人,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庭院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的喝的。吃完後,善加慰問後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大廳上,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地左右看。歐陽曄説:“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什麼原因,歐陽曄説:“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部,不是你還是誰?”囚犯完全沒有充分的理由和語言來反駁歐陽曄。
[2]
歐陽曄家譜世系
歐陽詢 (公元557年一641年)
歐陽通 (公元625年—691年)
歐陽幼明 (公元645年—不詳)
歐陽昶(生卒年不詳)
歐陽琮 (生卒年不詳)
歐陽悟(生卒年不詳)
歐陽徹 (生卒年不詳)
歐陽鉉 (生卒年不詳)
歐陽邈 (生卒年不詳)
歐陽規 (生卒年不詳)
歐陽緒 (生卒年不詳)
歐陽萬 (約公元840年—不詳,因其公元874年至879年間任安福令)
歐陽和 (生卒年不詳)
歐陽雅 (生卒年不詳)
歐陽效 (生卒年不詳)
歐陽託 (生卒年不詳)
歐陽觀(公元952年—1010年) 歐陽旦(生卒年不詳) 歐陽曄 (公元958年—1037年)
歐陽修(公元1007年—1072年)
歐陽修比歐陽詢晚出生450年,兩人之間相隔19代,平均每代23.68年;歐陽修比歐陽萬晚出生約167年,兩人之間相隔8代,平均每代20.88年。那些以不符合人類自然生育規律的言論可以休矣!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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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歐陽修.《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誌銘》:不詳,北宋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
- 2. 歐陽曄破案 .文言漢語網[引用日期2018-01-26]
- 3. 歐陽修.《歐陽氏譜圖》:不詳,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