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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愛民

(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民進湘潭市委會主委)

鎖定
歐愛民,男,漢族,1969年出生,湖南武岡人,法學博士,教授。現任湖南省政協第十三屆常務委員(2023.01任) [40]  ,民進湘潭市委會主委,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研究生導師,湖南省法學研究基地主任、首席專家,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南省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 [42] 
兼任湖南省第十二屆政協常委 [1]  、湘潭市第十三屆政協常委、湘潭市第十五屆人大代表、法治湖南建設與區域社會治理協同創新中心首席專家等。主要從事憲法學、黨內法規的教學科研工作,在《中國法學》《法學評論》《法商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主持國家級、省部級等各類課題40餘項 [25]  ,獲得省部級等各項獎勵10餘項 。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教育部課程思政教學名師 [25]  、湖南省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工程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科帶頭人 [2]  、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幹教師 [3]  等人才工程。針對湖南省法治進程中所發生的個案,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法制日報》《中央電視台》《湖南衞視》《瀟湘晨報》等新聞媒體發表法律意見,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評為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個人 [25]  。在全國率先推出法學實踐性教學的“當事人模式”,並因“以教學改革推進法治建設”,當選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響力的法治人物、2010年度湘潭市十大新聞人物、2011 CCTV 年度法治人物湖南十佳、《湘聲報》2011年面孔人物。 [4] 
中文名
歐愛民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省武岡市
出生日期
1969年
畢業院校
武漢大學
職    業
教師
主要成就
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
主要成就
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響力的法治人物
代表作品
《憲法實踐的技術路徑研究——以違憲審查為中心》 [25] 
《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關係論》 [25] 
學    位
博士
職    稱
教授
性    別
政治面貌
民進會員

歐愛民人物經歷

1996年9月—1999年6月,在湘潭大學法學院攻讀訴訟法碩士學位;
1999年7月—2003年7月在湖南文理學院法學系工作,任系主任助理;
2003年6月考入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
2003年6月調入湘潭大學法學院工作,2007年7月獲得博士學位;
2005年,晉升為副教授,同年遴選為碩士生導師;
2009年,晉升為教授,2010遴選為博士生導師;
2012年,晉升三級教授,2014年晉升二級教授;
2012年5月,擔任湖南省法學研究基地常務副主任,2013年11月,擔任湖南省法學研究基地首席專家;
2012年12月,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14年11月,入選湖南省高校學科帶頭人 [2]  ,2017年12月,入選湖南省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 [2]  2021年入選教育部思政課程教學名師 [26] 
2013年5月—2014年1月,擔任司法廳廳長助理(掛職);
2013年11月,擔任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2015年6月 [5]  ,擔任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5]  、湘潭大學社科聯副主席 [6] 
2021年9月,擔任湘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 [25] 
2021年3月,擔任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 [25] 
2022年11月1日,民進湘潭市委會八屆五次全會召開,選舉歐愛民為民進湘潭市第八屆委員會主任委員 [41] 

歐愛民社會兼職

湖南省第十二屆政協常委、湘潭市第十三屆政協常委 [38]  、民進湖南第八屆省委常委、民進湖南第八屆省委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政協湖南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 [39-40] 
民進湘潭第七屆委員會副主委、湘潭市第十五屆人大代表、法制委員會委員;
中國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 [25]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
湖南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 [33]  湖南省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 [34-35]  湖南省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研究會副會長 [25]  [31-32] 
湖南省司法廳特約監督員、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特約檢察員、湖南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專家 [25]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湖南省“八五”普法講師團成員 [25] 
湖南法學研究基地首席專家、法治湖南建設與區域社會治理協同創新中心首席專家;
法治江西智庫第一屆專家委員會專家、法治江西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
湘潭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湖南省摩托車商會法律顧問;
湘潭市行政審批改革領導小組專家諮詢專家、婁底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常德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湘潭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 [25]  湘潭市人大常委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諮詢專家、湘潭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湘潭市中小學校規章諮詢專家。
2023年4月,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歐愛民職務任免

2023年4月9日上午,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成立大會在京舉行,當選為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43] 

歐愛民科學研究

歐愛民科研項目

1、《黨規與國法關係的合憲性調適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17AFX008); [7] 
2、《中國憲法事例分析的類型化研究》,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09BFX016);
3、《憲法學中國化研究》,教育部新世紀人才支持計劃課題(NCET-12-0723);
4、《憲法實踐技術路徑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06JA820035);
5、《黨規與國法的相互關係與銜接研究》,中國法學會重點專項課題(CLS[2016]ZDZX07);
6、《部門法的憲法規制——以違憲審查為視角》,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資助項目(03SFB2029);
7、《企業生命週期的國內外比較研究》,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課題; [25] 
8、《關於堅持發展民主政治,縱深推進湖南全面依法治省研究》,湖南省社科規劃辦研究闡述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重大招標課題(17ZD09);
9、《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組織體系與責任體系》,湖南省社科基金智庫重大項目(20ZWA10); [25] 
10、《黨內法規重大理論問題研究》,湖南省社科學術精品重大課題(20ZDAJ012); [25] 
11、《二元憲法論》,湖南省社會科學規劃辦課題(06ZC69);
12、《湖南法治指數構成與推廣應用研究》,湖南省社會科學規劃辦課題(12YBA285);
13、《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考核評價體系》,湖南省法學會課題(18HNFX-C-005); [25] 
14、《湖南省政法領域黨內法規制度研究》,湖南省法學會課題(20HNFX-B-003); [25] 
15、《黨的領導入法入規研究》,湖南省教育廳重點項目(20K120); [25] 
16、《中國憲法事例的分析方法研究》,湖南省教育廳重點項目(09A098);
17、 《教育行政案件類型及其訴訟程序研究》(XJK01BZ011),湖南省教育科學十五規劃課題;
18、《行政訴訟特別程序研究》,湖南省教育廳一般項目;
19、《憲法訴訟研究》,湘潭大學博士啓動項目;
20、《法律實踐性教學“當事人模式”研究》,湖南省教育廳教改課題;
21、《法學實踐性教學的4M模式的理論與實踐》,湖南省教育廳教改課題;
22、《湖南省法學學科同盟章程研究》,湖南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
23、《法學實踐性教學當事人模式的理論與實踐》,湘潭大學教改課題;
24、《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性教學“當事人模式”的理論與實踐》,湘潭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
25、《湖南省14部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後評估》,湖南省人大常委會課題; [25] 
26、《湖南省184部地方性法規的清理》,湖南省人大常委會課題; [25] 
27、《醫療設備行業管理體制研究》,湖南省工商管理局委託課題;
28、《衡陽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衡陽市人民政府委託課題;
29、《湘潭市權力清單編制工作》,湘潭市人民政府委託課題;
30、《法治湖南建設評估指標體系的編制》,湖南省司法廳課題。
31、《湖南省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法規政策體系研究》,湖南省應急廳課題 [25] 
32、《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立法後評估,湘潭市人大常委會課題; [25] 
33、《漵浦縣基層治理法治化評估指標體系》,懷化市漵浦縣人民政府課題; [25] 
34、《長沙縣星沙街道依法行政體系建設》,長沙縣星沙街道課題。 [25] 

歐愛民科研獎勵

1、《破譯憲法的實踐密碼》,湖南省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獎二等獎(湖南省委省政府,2010年),省部級,個人;
2、《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關係論》,湖南省第十五屆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獎二等獎(湖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省部級,個人;
3、《湖南法治的個案推進——以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為樣本》,湖南省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獎三等獎(湖南省委省政府,2012年),省部級,第一;
4、《憲法實踐的技術路徑研究》,湖北省優秀博士論文獎(湖北省人民政府學位辦,2008年),省部級,個人;
5、寶鋼優秀教師獎(2017),個人; [8] 
6、教育部課程思政教學名師(2021),個人; [25] 
7、《建構“當事人”參與型教學模式,培養高素質應用”法律人才》,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教育部,2012年),國家級,第二;
8、 《創新體驗式教學法 造就德法兼修的社會主義法治人才》,湖南省高校教學成果一等獎(湖南省教育廳,2019年),省部級,第一; [25] 
9、《構建參與型教學模式,培養法律應用人才》,湖南省高校教學成果一等獎(湖南省教育廳, 2010年),省部級,第二;
10、第五屆中青年憲法學者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中國法學會,2008年)省部級,個人;
11、 湖南省2009年度最有影響力的法治人物(湖南省依法治省辦公室,2010年)省部級,個人; [8] 
12、CCTV2011法治人物湖南十佳(華聲在線,2011年); [8] 
13、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個人(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2022),國家級,個人; [27] 
14.《知行合一,關注公益,助推法治建設》,湖南省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徵集評選一等獎(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13年);地廳級,個人;
15.《構建參與型教學模式,培養法律應用人才》,湘潭大學教學成果一等獎(湘潭大學,2010年),地廳級,第二;
16.《法學實踐性教學“當事人模式的探索與實踐》,湘潭大學教學成果二等獎(湘潭大學,2012年),地廳級,第一;
17.首屆青年教師教學比武優勝獎,常德師範學院2001年,地廳級,個人;
18.三等功,常德市人民政府2001年,地廳級,個人;
19.雙崗建功標兵,民進湖南省省委2012年,地廳級,個人。 [9] 

歐愛民主要論著

1、《破譯憲法的實踐密碼——基本理論·分析方法·個案考量》,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憲法實踐的技術路徑研究——以違憲審查為中心》,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關係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年版; [25] 
4、《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總論》,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25] 
5、《黨內法規法學》(參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25] 
6、《行政法學若干理論問題研究》(合著),湖南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7、《法學實踐性教學“當事人模式”的理論與實踐》,湘潭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8、《中國憲法事例分析的類型化研究》,湘潭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10] 
9、《全面依法治省:讓民主法治陽光照耀三湘》,湖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11] 
7、《言論的二元性與第一修正案難題的破解》,載《社會科學家》2011年第3期; [12] 
8、《論憲法實施的統一技術方案——以德國、美國為分析樣本》,載《中國法學》2008年3期;
9、《論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憲法適用的技術方案》,載《法商研究》2008年第3期;
10、《地方立法學》(副主編),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25] 

歐愛民代表性論文

1、《論憲法實施的統一技術方案——以德國、美國為分析樣本》,載《中國法學》2008年3期; [25] 
2、《論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憲法適用的技術方案》,載《法商研究》2008年第3期; [25] 
3、《論法律明確性原則的憲法適用的技術方案》,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8年第1期; [25] 
4、《聚眾淫亂罪的憲法學透視——以制度性保障為視角》,載《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 [25] 
5、《論基本權利保障的技術方案——基於數學思維的分析框架》,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10年第2期; [25] 
6、《德國憲法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結構及其對中國的啓示》,載《法學評論》2008年第2期; [25] 
7、《論市民憲法》,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5年1期; [25] 
8、《立憲主義語境下對我國憲法權利屬性的考問》,載《法學評論》2006年第2期; [25] 
9、《我國犯罪概念的憲法學透視》,載《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25] 
10、《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就業院校歧視》,《光明日報理論版》2015年05月11日; [13]  [25] 
11、《言論的類型化及其法律保護》,載《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5第6期 [14]  [25] 
12、《權利與原則:撩開説話的法律面紗》,載《河北法學》,2006年第3期; [15]  [25] 
13、《財產權的入憲路徑與民主檢驗》,載《河北法學》,2008年第1期; [16]  [25] 
14、《修正的思想市場理論與言論的雙軌保護》,載《社會科學研究》,2005年2期; [25] 
15、《言論的二元性與第一修正案難題的破解》,載《社會科學家》2011年第3期; [12]  [25] 
16、《違憲行為的法理分析》,載《求索》,2005年4期; [25] 
17、《借鑑與建構:行政訴訟客觀化對中國的啓示》,載《求索》,2004年8期; [25] 
18、《論行政訴訟客觀化》,載《求索》,2004年7期; [25] 
19、《不當聯結之禁止原則及其使用方案》,載《湖南師範大學學報》,2008年第4期; [25] 
20、《法律品格的憲法保障》,載《湘潭大學學報》,2008年第6期; [25] 
21、《我國刑事沒收的憲法學透視》,載《湘潭大學學報》,2009年第5期; [25] 
22、《住宅權憲法保障的類型化分析——比較法的視角》,載《湘潭大學學報》,2011年第1期; [25] 
23、《上海、重慶試點開徵房產税何以能通過憲法之門》,載《湘潭大學學報》,2012年第1期; [25] 
24、《現代行政訴訟制度發展的特點——兼與我國相關制度比較》,《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2年第5期; [25] 
25、《憲法是什麼? 》,載《吉首大學學報》2007年3期,人大資料全文轉載; [25] 
26、《論憲法的效力——兼論最高人民法院1955年、1986年批覆的正當性》,載《湘潭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 [25] 
27、《我國出租車准入制度的憲法學檢驗》 ,載《湖南科技大學學報》2011年2期; [25] 
28、《論市民憲法的品格》 ,載《湖南科技大學學報》2008年第2期; [25] 
29、《違憲案件具體審查探討》,載 《湖南科技大學學報》2004年1期 ; [18]  [25] 
30、《個案法律之禁止原則及其適用方案》,載《湖南社會科學》2011年3期 ; [19]  [25] 
31、《論象徵性言論及其保護》,載《時代法學》2004年第5期; [25] 
32、《院校歧視的違法性分析與法治途徑》,載《思想理論教育》2015年第8期 [20] 
33、《限制與保護:商業性言論的憲法學分析》,載《理論月刊》2006年4期 [21] 
3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憲法學解讀——以國號分析為視角》,載《湘江法律評論》2014年(第十一卷) [22] 
35、《黨內法規法定概念的評述與重構》,載《湘潭大學學報》2018年第1期 [17] 
36、《正當性、類型與邊界——黨內法規溢出效力的理論建構》,載《湘潭大學學報》2020年第5期; [25] 
37、《黨內法規的雙重特性》,載《湖湘論壇》2018年第3期; [25] 
38、《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語境下黨內法規特性的考問與澄清》,載《湘潭大學學報》2019年第3期; [25] 
39、《論黨內法規的識別標準》,載《湖南科技大學學報》2019年第1期; [25] 
40、《合署辦公的憲法學思考——以國家監察委員會的創制為樣本》,載《廣西大學學報》2019年第6期; [25] 
41、《黨內法規的執行構成及其要素優化》,載《河南社會科學》2020年第5期; [25] 
42、《黨的領導與中國法治特色》,載《理論視野》2020年第4期; [25] 
43、《黨的領導法治化的複合模式及其實施路徑》,載《吉首大學學報》2020年第2期; [25] 
44、《混合性黨規的正當性證成與適用範圍——黨政聯合制定黨規的一種理論迴應》,載《中南大學學報》2020年第1期; [25] 
45、《全面從嚴治黨須從機關黨建抓起》,載《紅旗文稿》2019年第12期; [25] 
46、《第五次憲法修正案藴含的黨規與國法關係》,載《理論與改革》2019年第6期; [25] 
47、《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概念之重構——以黨內法規法屬性定位為視角》,載《湘潭大學學報》2021年第6期; [25] 
48、《應急領域強化黨的領導的法治路徑——以黨規與國法的統籌推進為視角》,載《學習與實踐》2021年第4期。 [25] 

歐愛民教學改革

在傳統的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的基礎上,創立了法學實踐性教學的“當事人模式”,形成了取消長沙路橋費、廢除“駕考合一”制度、刪除“身高歧視”、挑戰“出租車特許經營”、質疑“國家藥監局醫院自制醫用氧紅頭文件”、取消“夫妻投靠户口不合理條件”、申請“湘潭市兩大職能部門公開財政預算與決算”、質疑“武岡禁摩令”、建議啓動“天價過路費司法解釋的合法性審查程序”等教學事例,在全國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力。對此,中央電視台、《半月談》《中國教育報》《法制日報》等數十家全國主流媒體進行了大量的報道,相關成果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湖南省教學成果獎一等獎 [8] 

歐愛民榮譽記錄

2012年12月,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20年5月,入選教育部課程思政教學名師; [25-26] 
2014年11月,入選湖南省高校學科帶頭人 [23] 
2017年12月,入選湖南省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工程 [2] 
2013年11月,擔任湖南省法學研究基地首席專家;
2010年11月,入選湖南高等學校骨幹教師 [24] 
2022年1月,評為全國普法宣傳工作先進個人; [25]  [27] 
2010年4月,當選湖南省最具影響力的法治人物; [25] 
2019年12月,當選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個人。 [2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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