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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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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説是指國家憑藉其政治權力,通過強制性的方式,對社會產品、個人收入等實行徵税提供依據的一種學説。
中文名
權利説
語    種
中文
作    用
通過強制性的方式,
地    址
中國

權利説什麼是權利説

權力説是指國家憑藉其政治權力,通過強制性的方式,對社會產品、個人收入等實行徵税提供依據的一種學説。權力説是傳統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理論產物,它被用來説明這種制度安排下的賦税依據、原則及其調節作用。權力説也可以説是以傳統勞動價值論作為理論依據的學説。

權利説權利説的概述

我國之所以提出“權力説”而否定“交換説”,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認為國家提供的公共服務產品是由非生產性勞動生產出來的,這種勞動不創造價值,不能作為商品來交換。既然公共服務產品不能作為商品來生產和交換,那麼,它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付出的成本,就只能通過強制性的、無償性的和固定性的賦税來補償。
從“權力説”出發,人們認為賦税的原則是,普遍納税的原則、公平税負的原則、講究效率的原則、加強宏觀調控的原則和簡化手續的原則。同“交換説”的受益賦税原則與能力賦税原則相比,二者之間的差別較大。所謂普遍納税原則,實質上是財政原則,即建立税制,要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如果從交換的角度來理解,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利益決不是通過兼顧就能夠實現得了的,而是要通過公共服務產品的交換得到滿足。只有運用權力,才有可能做到三者之間利益關係的兼顧。公平税負與講究效率的原則雖然同“交換説”的受益賦税原則、能力賦税原則字義上相近,但實現的手段完全不同。前者是在兼顧一系列利益關係的基礎上達到公平與效率兼顧的目的的;後者是從公共服務產品交換的角度認識公平與效率關係的,由此建立的兩種税制不可能完全相同。改革開放以前,我國運用權力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目的是要實現税收的公平與效率,可是結果事與願違,税收制度更多體現的是父愛主義和平均主義,效率受到較大的損害。加強宏觀調控的原則和簡化手續的原則是“權力説”的典型用語和充分體現,在“交換説”中宏觀經濟環境的穩定是通過公共服務產品的交換對非公共服務產品市場的影響,或叫自我調節實現的。西方國家就是運用減少或增加税收,降低或擴大公共服務產品的方式對宏觀經濟進行調節的。這種税收與公共服務產品的減少或增加體現的就是一種交換關係。